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原標題:甘肅:村民亂丟垃圾或將面臨200元罰款甘肅網7月26日訊據西部商報報道 (記者李楊 實習生武晶晶)昨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了《甘肅省農村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出,單位或者個人未及時清掃分類投放或者隨意丟棄、拋撒、傾倒、堆放、焚燒垃圾破壞村容村貌和環境衛生,侵佔道路阻礙交通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下的罰款。《條例(草案)》提出,農村生活垃圾管理實行責任人制度。農村生活垃圾管理責任人應當及時清掃責任區域內的生活垃圾,保持生活環境衛生整潔,並按要求對垃圾進行分類,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房、垃圾桶(箱)等收集點。公路路面、公路用地範圍內和橋樑、涵洞兩側;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溝渠、池塘、河流、湖泊、水庫等水體區域禁止單位和個人將農村生活垃圾丟棄、揚撒、傾倒、堆放。單位或者個人未及時清掃分類投放或者隨意丟棄、拋撒、傾倒、堆放、焚燒垃圾破壞村容村貌和環境衛生,侵佔道路阻礙交通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下的罰款。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或者個人不按時收集、運輸垃圾或者在收集、運輸垃圾過程中未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丟棄、揚撒、遺漏垃圾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或者個人侵佔、損壞、擅自拆除、遷移、改建、停用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設施(設備)、場所,或者改變其用途的,由縣級人民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本文由yidianzixun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