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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根據《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遴選公務員簡章》,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經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集體研究,現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公示,擬遴選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公示期間,如對擬遴選人員有異議,可向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幹部一處(公務員管理辦公室)或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映。擬遴選人員情況見附表。公示時間:2017年6月19日—6月25日監督電話:0471—4818164、4818499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遴選公務員擬遴選人員公示更多相關信息請訪問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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