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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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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影劇中經常可以看到,皇帝經常把犯了罪的大臣們給流放,而且這個刑法也在一些平民中也有出現。那麼為什麼不直接下大獄不更好,一般來說流放之人都財產早已沒收,根本不可能支付相關的旅費,通常對於重要人物還得多安排幾個人押送,至少也得兩人。這筆費用也是比較大的,那麼直接處死或是下大獄不是更好嗎?流放先說下這個流放之地一般會是在什麼地方,在大宋朝時代,一般的犯人是會被押送到海南島去,到這那裡基本上是沒可能再跑出來,而明朝一般是在北部邊疆地區,基本上就是國家的邊境線一帶。流放中的林沖流放作為一種刑罰是一種什麼地位類?在秦漢時代就出現了這種刑罰,處罰的程度也只是比死刑低一級。明朝時這種刑罰是用得最多的,一般執行的人是由兵部直接負責押送。流放在人的觀念中,一般都有故土難離和葉落歸根的傳統,如果當一個人被流放到了邊疆之地,無異就是把他這個權利給剝奪了,這也是比死差不多的刑罰了。同時,流放之人也是當時國家邊防和開墾的最要來源,到了邊疆的人也只是國家的一種免費的勞動力,自然這些費用自然會抵消流放押送的費用,另外一點,也從一個側面上說明皇帝並沒有趕盡殺絕,有些流放之人還有可能拉回來再次重用,沒有拉回來,道義上也不會說這是把人給殺了。流放之人此文章為邊關急報原創,邊關急報每天都會優質足量的奉獻更好的文章,歡迎點擊關注,點擊頭像可以翻看往期文章哦!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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