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Pixabay
2012年,幼稚園與托兒所整合上路以後,而走入歷史,改由提供2歲至就讀國小前的幼兒照顧及教育的「幼兒園」取代。
原則上,只要在上小學以前,讓滿5歲的孩子至少可以有一年學前教育的生活就可以了。畢竟,上幼稚園可以幫助孩子從家庭生活進而過渡到更大團體的國小學校生活。不過,以下的情況下可以考慮讓孩子在5歲以前上幼兒園:
一、 父母親或照顧者忙於生計、無暇看顧孩子且家中經濟尚可負擔上幼兒園費用。
二、父母親或照顧者不知道該如何教養孩子且家中經濟尚可負擔上幼兒園費用,想要選擇較優質的幼兒園,由專業老師負責照顧和教育,或可考慮。
三、孩子各方面發展較成熟,主動表達想要跟哥哥姊姊一樣去上學,或者老是吵著大人要陪他/她遊玩,這就表示孩子有社會性需求,或可考慮讓孩子早點去上幼兒園,前提仍然是家中經濟允許。
如果爸爸媽媽必須送4歲以下的孩子去上幼兒園,最好選擇班級規模較小、師生比例不要太高的幼兒園。也就是,3歲孩子的班級師生比最好不要超過1:12;2歲孩子的班級師生比最好不要超過1:8,才有可能提供較好的照顧及教育品質。
另外,上全天班的孩子,與上半天班的孩子相較,在各方面發展水準並沒有顯著的差異。換句話說,爸爸媽媽不見得要讓孩子上全天班,而且目前許多都會地區的幼兒園空間比較擁擠,上全天班的孩子們因為長時間在擁擠空間一起吃睡玩耍,反而容易增加相互傳染疾病的機會。
創作者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