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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後,最惱人的,不外乎要從事後中釐清真相,建構各方的肇事責任比例。
為了確認究竟是哪方有過失、肇事比例、甚至該怎麼負責。
常用的方法是透過「道路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與各縣市監理所或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詳見:【民事】判斷車禍肇事責任歸屬的必備表格)
不過,除了上述的途徑外。現行對於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因果關係判定,其實還包括了大專學術單位的鑑定,藉由教授專家們所具備的科學、論理知識進行鑑定。
學術單位鑑定的運作特色?
※極高度專業色彩
學術單位與鑑定方法,比起警察辛苦作成的初判表,或是交裁所的鑑定意見,將帶有更具科學、論理色彩。
例如,對於車禍結果的肇事原因、主次要因素,學術單位在鑑定過程中,常常藉由自然科學等學科專長,針對事故發生過程中的綜合因素,例如車輛結構體、頓位數、現場煞車痕、迴轉半徑、摩擦係數、力學、甚至數理向量等學科概念,綜合研判肇事的因素使法院參酌。
對於普遍文科出身的法院組成員來說,面對由理工科專家提出的判斷結果,法院多半是「尊重而加以採納」了。
※鑑定的案件類型,通常情況較重大
因為是委請院校的專家進行鑑定,而且在找上這些大學院校以前,現行制度下已經有初判表、交裁所判斷制度進行過濾,大學學術單位進行鑑定的案件,許多其實是屬於「重大傷亡」的類型。
對應到刑法上,通常會牽連的是屬於「過失致死、致重傷」(或是業務過失致死、致重傷),賠償數額會高達百萬的案件。
學術單位哪裡找?有用嗎?
有針對車禍行車事故鑑定的學術單位,目前主要包括:
中央警察大學(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中心)、
交通大學(管理學院運輸研究中心)、
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
成功大學(交通事故鑑定研究中心)、
這幾間大專院校,是車禍事故案件中,當事人向法院聲請鑑定時,會主要考量的學術單位。
不過這些學術鑑定單位,多半是要自費的,而且並不是免費,部分收費可能也比較高(各個學術單位收費方式不一,有則數千元、有則將近萬元),
因此除非是針對初判表,或是各縣市監理所的鑑定結果不服氣,覺得「認定有誤」且有機會透過學術單位鑑定方法予以推翻的話,否則最終的結果可能會白忙一場且傷荷包。
所以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促請發函請專業學術鑑定單位時,都要慎重思考是否有必要喔。
另外,就算真的向法院聲請鑑定,然而法院其實也不見得照單全收。如果法院參酌「初判表」、「監理所或交通部公路總局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以及客觀的事證,
認為已經「無再行聲請之鑑定必要時」,或是事故案件非重大,欠缺請聲請大學單位鑑定的經濟效益時,那麼硬聲請也是徒勞無功,甚至招致「拖延訴訟進行」的責難喔。
延伸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