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力根" 露明目點眼液劑 0.03%
副作用:須由醫師處方使用,詢問專業醫師與藥師
英文品名:LUMIGAN OPHTHALMIC SOLUTION 0.03%
衛署藥輸字第023491號
"愛力根" 露明目點眼液劑 0.03%用法與適應症有哪些?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愛力根" 露明目點眼液劑 0.03%適應症有隅角開放性青光眼及高眼壓症。藥品類別屬於須由醫師處方使用,如身體遇到疑似副作用之相關反應,一定需要及時諮詢醫師或藥師,由專科醫師給予建議。台灣愛力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所申請,製造商為ALLERGAN SALES,LLC<8301 MARS DRIVE, WACO, TEXAS 76712, U.S.A.>。
"愛力根" 露明目點眼液劑 0.03%許可證種類為製劑,於2002/07/15取得衛署藥輸字第023491號,值得注意的是現階段狀態為已註銷(2019/03/15,註銷理由為屆期未申請展延),有效日期至2017/07/15,包裝上屬於塑膠瓶裝點眼液劑,英文主要成分為BIMATOPROST,使用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愛力根" 露明目點眼液劑 0.03%相關資訊資料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開資料,僅供使用者參考,請勿用作臨床使用或醫療診斷唯一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