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pse.is/U4K5W 歡迎共讀。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使用。凡侵權均保留追訴權│(首刊於20211003/作者:張夢芯susan/changsusan.com /版權聲明)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有罪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聖經、箴言17章15節)神教我們「只要祝褔,不要咒詛。」因為審判在主,神必伸冤。但不要「顛倒是非、以惡為善。」因為這是「神所厭惡的」。對於那還沒受審判的,我們不要懷恨在心,卻要切切禱告,求主憐憫。你若信,就知道當有人問走投無路的你:「誰能幫助你呢?」你該歡欣鼓舞的說「我的幫助從天上的耶和華而來!」唯獨對那心懷不軌的要閉口不談,任憑主怒,也不要代求~(請往下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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