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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安智庫】《網路安全法》實施境內外輿論分析

《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 年11 月7 日發布,自2017 年6

月1 日起施行。其中涉及個人信息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等內容引起國內外媒體和網民的關注。

境內報道情況

從圖1 中可以看到,五月底《網路安全法》相關的討論開始趨熱,在5 月27 日和5 月31 日達到頂峰。其中主要是5 月27 日「崔永元與東海銀龍王」事件引發《網路安全法》對個人信息的大型討論,以及31 日澎湃新聞《網信辦:實施網路安全法不是要限制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在全網產生重要影響。

圖1 5 月25 日-6 月1 日(10 點)的網路內容統計

通過對網路安全法相關網路報道、微博、微信討論的內容分析(見圖2),我們可以看到境內對《網路安全法》的關注主要在三方面。第一,《網路安全法》對個人信息進行保護,全部實名制之後監管能夠到位,是否會造成更多的信息泄露。第二,全網實名制之後是否會導致公民言論自由和網路發言自由受到損害。第三,《網路安全法》是否會限制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從圖3 中我們可以看到在5 月25 日、26 日時《網路安全法》的網路情感主要為正面,正面情感佔75% 以上,5 月27 日、28 日,受到「東海銀龍王」的影響,《網路安全法》關於個人隱私保護等議題受到強烈質疑,雖然@ 大連公安在5 月27 日19 點進行了回復,但輿論對是否有警察泄露公民個人信息仍然火熱,導致對《網絡安全法》的實施產生了大量負面情緒。

圖2 《網路安全法》相關網路內容詞雲統計圖

圖3 《網路安全法》相關境內網路情感分析

5 月31 日, 澎湃新聞發布《網信辦: 實施網路安全法不是要限制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針對境內外關注的重點問題進行了一一解答,回復了網民關心的問題,打消了民眾疑慮,網路輿論迅速向好,正面情緒回復到70% 以上(見圖4)。

圖4 大連公安關於「東海銀龍王」事件的通報

境外報道情況

境外媒體對《網路安全法》實施十分關注。尤其對個人數據保護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的部分可能會影響跨國企業和外資進入市場進行了大量報道( 見圖5)。

圖5 境外關於《網路安全法》報道量

境外媒體對《網路安全法》的報道主要有以下方面:

對在網路安全方面立法的行為表示贊同。

法新社引用耶魯大學法學院的中美關係專家格雷厄姆韋伯斯特對「網信辦針對《網路安全法》的內容與企業和媒體溝通,並表示會有相關內容的修改調整」的評價稱「很明顯,(的)監管體制正在演變,而不是像6 月1 日那樣簡單地改變。」同時對在網路安全立法方面的嘗試表示稱讚「北京正在努力應對每個國家都面臨的合法挑戰以及大部分的謹慎和模稜兩可都來自於想要把事情做好的願望。」

外交官稱「這項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保護的網路和私人用戶信息,畢竟最近的一項針對勒索軟體的攻擊表明,任何國家都有可能受到網路威脅。而在另一個層面上,全球網路安全也是每個國家都會面臨的問題,《網絡安全法》可以看做是政府實踐全球網路安全規範的典範。新法的實施可以逐步進行,這也使企業能夠更好地評估他們的義務和借鑒其他公司的經驗。」

金融時報稱香港DLA Piper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斯科特泰爾表示「儘管新法律在外國公司的董事會中引起了焦慮,但個人數據隱私條款與全球範圍內的做法是一致的,舉例來說,《網絡安全法》符合歐洲的一般數據保護規定。」

擔心《網路安全法》的實施會阻礙外企的市場准入。

美聯社等媒體稱「外國政府和企業擔心《網絡安全法》的實施會阻礙外企的市場准入,稱其違反了市場開放的承諾,給企業帶來不公平的競爭優勢。」紐約時報等媒體稱「已經開始實施一項新的網路安全法律,外國公司面臨一個重大問題: 他們對此知之甚少」。也有媒體引用歐盟商會官員的言論稱「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許多跨國公司和外企需要將一些數據存儲在的伺服器上,增加了成本,降低了公司在的競爭能力。」

指責《網路安全法》缺乏切實的業務規則,執法準則。

華爾街日報稱「《網路安全法》中有諸多內容尚不明確,充滿不確定性和不明確的條款,缺乏切實的業務規則,給政府執政留有了相當的餘地。」

金融時報稱風險管理諮詢公司Control Risks的副董事Carly Ramsey 說:「這項法律的範圍非常模糊,範圍非常廣泛,這可能會讓公司面臨與網路安全無關的監管執法風險。」

討論《網路安全法》是否能夠按時實施。

金融時報稱外國公司已請求北京方面推遲立法。「這些措施是適當的、一致的、非歧視性的,並以一種透明的方式制定,這是至關重要的。」法新社稱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參與者表示,「監管機構沒有準備好執行法律,不可能在6 月1 日發生任何事情。」

南華早報稱網信辦5 月19 日會見了國際利益相關方,並討論了跨境數據流動的規定,提供了「寬限期」。網信辦明確表態跨境數據流動措施並不是為了破壞電子郵件、電子商務或其他商業活動。北京的一位律師陳勇表示「包括跨境數據傳輸規則在內的配套法規,可能會在今年晚些時候敲定,但北京方面決心執行這項法律。」

擔心《網路安全法》侵犯個人隱私和言論自由。

美聯社稱「領導人一直抵制互聯網和信息自由流動這一概念。政府屏蔽了被視為具有顛覆性的外國網站,習近平呼籲其他國家政府尊重『網路主權』,也呼籲各國限制網絡活動。」攻擊《網路安全法》中「允許政府為了國家安全而要求『解密支持』,迫使公司提供源代碼。」的條款。

法新社稱已經對網路內容進行了世界上最嚴格的控制,受到所謂的「防火長城」的保護,但即便是一些大學和加油站也受到了5 月份全球勒索軟體的攻擊。《網路安全法》禁止互聯網用戶發布各種信息,包括損害「國家榮譽」、「擾亂經濟秩序或社會秩序」或旨在「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任何內容。《網路安全法》的實施會讓在網路安全審查等方面得到提升。境外媒體報道《網路安全法》詞雲統計圖(見圖6)。

圖6 境外媒體報道《網路安全法》詞雲統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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