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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六一】社會各界代表對防治校園欺凌提出多項具體意見 ——哈爾濱南崗區檢察院召開防治校園欺凌座談會

為拓展保護未成人檢察工作視野和思路,5月31日,南崗檢察院召開「防治校園欺凌,護航未成年人成長」座談會。邀請省人大代表、省民革黨員、區人大代表、區教育局工作人員、轄區街道辦事處代表,從不同層面徵求其對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黑龍江省人大代表李萬春表示,在30年前的青少年時期也曾有過被同學欺負的經歷,當時對這些不良行為沒有具體的定義,從當下來看就是校園欺凌,並且隨著社會的發展,校園欺凌不但屢禁不止,甚至呈愈演愈烈的趨勢。校園欺凌的存在主要是由社會原因、學校原因、家庭原因相互作用而產生的。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約束不夠細緻;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較弱,出現問題只是找家長;家長對未成年人日常的道德教育不夠,未成年人不懂得感恩;互聯網的普及也對未成年人的價值觀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針對以上問題,李代表建議:一是明確懲處未成年人犯罪的具體標準;二是在轄區內所有中國小校配備協警,保證校園安全的同時,對不良少年起到震懾作用;三是家長要加強學習,提高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教育;四是對於有暴力傾向的孩子要定期開展貼心談話和心理輔導,及時了解此類孩子的思想動態;五是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經常性的做法律宣傳,在正反兩方面開展教育,開展法律宣傳時學生家長也應參加;六是建議對未成年人犯罪給予嚴厲懲罰,對家長及未成年人給予警示。

南崗區檢察院「防止校園欺凌」座談會現場

省民革黨員王文明表示,校園暴力對未成年人的成長危害極大,在青少年的成長中造成巨大的陰影。校園暴力大多發生在學校,學校應是第一責任人,校園暴力的發生反映出學校重視不夠,管理不到位,老師應該在日常學習生活中對學生多觀察,防微杜漸,對有暴力傾向的學生及時給予心理干預,預防校園暴力的發生。建議:一是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聯合對轄區內所有中國小校開展法治課,以實際案例教育學生,特別要對老師進行重點教育,他認為校園暴力的發生癥結在學校;二是學校組織全校家長輪流做志願者,每日上學放學時家長志願者在校門口協助管理,起到震懾校外不良人員的作用和保護學生的作用;三是司法機關在執法時,不能偏激,執法量刑要恰當,在保護未成年人權利的同時,也要對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給予嚴厲懲處,以此來達到教育其他家長和未成年人的目的;四是對於發生校園暴力的學校,檢察機關應給予檢察建議,學校相關人員雖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但要承擔行政責任;五是建議每個學校設有警務室,公安機關安排民警不定時到學校周邊進行巡邏,對不法分子起到震懾作用。

會上,圍繞省人大代表和省民革黨員的意見和建議,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徐慧穎表示,作為教育工作者反對校園暴力義不容辭,但有種說法叫「5加2等於0」,即在學校教育5天,可是放假2天,學生受到社會或家庭的影響后,學校的教育成果就失效了,她強調防治校園欺凌應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和義務。她說南崗區的所有學校都配有法制副校長,每個學校都有保安室,但是對法律的掌握還有待提高;區教育局在所有學校安裝監控保證無死角,教育部門也在通過多種方法保證未成年人的安全。建議:在發生校園暴力較多的學校經常性的開展法治教育,並將民警巡邏、家長志願者、監控設備等全部配齊,有的放矢的進行管理,能夠達到更好的效果;同時,防治校園暴力需要整個社會各個層面共同努力,最終達到5加2大於7的教育效果。

來自南崗區社區的兩位代表希望探索建立多部門聯動的預防機制。

檢察人員與社會各界代表溝通交流

座談會現場氣氛十分熱烈,被邀請的各位來賓以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為南崗檢察院的未檢工作獻言建策,拓寬了未檢工作的思路,為下一步的工作創新開展提供了寶貴建議。

檢察人員在革新廣場向過往群眾做法律宣傳

5月27日,該院未檢科還在革新廣場、兒童公園開展了「防治校園欺凌,護航未成年人成長」檢察開放日活動。在法治宣傳過程中,對於陪伴幼兒出行的家長給予重點講解,提示家長重視對幼兒的日常安全保護,教育幼兒基本的自我保護常識,避免幼兒走失或者意外的發生。

南崗區院在兒童公園樹立展板、發放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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