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東安信乾盛國鑫創沅1號資產管理計劃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65,50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9.9%)的股東安信乾盛國鑫創沅1號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安信乾盛」)計劃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之後的180日內以不低於5.00元/股的價格,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不超過33,440,000股(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本公司於2017年6月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東安信乾盛國鑫創沅1號資產管理計劃關於對所持本公司股份減持計劃的通知,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的名稱:安信乾盛國鑫創沅1號資產管理計劃
(二)股東持有股份的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安信乾盛持有本公司165,50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9.9%。
(三)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過去十二個月內減持本公司股份情況
安信乾盛過去十二個月內未發生減持本公司股份情況。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原因:因資管計劃臨近到期,所持有的維維股份已滿6個月,現擬通過減持實現投資收益。
(二)股份來源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受讓原第二大股東GIANT HARVEST LIMITED持有的維維股份。
(三)減持股份數量及比例:本次預計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33,440,000股(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並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若此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本變動事項,上述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四)減持期間:自維維股份公告本減持計劃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後的180日內。
(五)減持方式: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
(六)減持的價格區間:不低於每股人民幣5.00元。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公告為公司根據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做出的預披露信息。
(二)安信乾盛屬於本公司第二大股東,減持不會影響本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不會導致本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三)在按照上述計劃減持本公司股份期間,安信乾盛承諾將嚴格遵守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
(四)安信乾盛減持計劃實施后,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備查文件
1、關於安信乾盛國鑫創沅1號資產管理計劃計劃減持維維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