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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總監,解密企業專利挖掘

近年來,隨著「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規劃」的不斷實施,知識產權事業得到了巨大的發展,知識產權越來越受到各政府機構、企業的重視。

目前,已經有53個知識產權示範城市,近千家國家級知識產權試點示範企業。隨之而來的是,出現了地方知識產權與創新工作欣欣向榮、企業知識產權與創新能力不斷提升的大好局面。

在專利方面,企業頻繁地遭遇專利糾紛,越來越多的企業負責人已經認識到了專利戰略的重要性,但是對於如何在企業中挖掘專利,成了有心於專利技術的企業負責人困惑的課題,許多企業有獲得專利保護的強烈意願,但自身專利挖掘的能力卻存在不足,或者對專利挖掘存在諸多誤解。

因此,自己來專利總監來哥擬就企業在專利挖掘中遇到的一些問題,來探討企業該如何有效地進行專利挖掘。

概 念

專利挖掘是剖析、拆分研發技術成果,找出各技術創新點的過程。只要某項技術成果區別於現有技術,具有較好的效果和一定的優點,並且在產業上能夠生產,就可申請專利。

1.自己研發的創新技術成果不申請專利就能得到知識產權的保護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的專利權的授予原則是最先申請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具有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及實用性)創新技術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因此,企業或個人研發的創新技術成果應該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如果研發的創新技術成果被別人搶先申請了專利,不僅自己研發的創新技術成果得不到保護,自己生產該創新技術成果產品有可能會被訴侵權。

2. 等新產品上市或技術方案公開后再去申請專利

專利授權必須具有新穎性,而新產品上市或創新的技術方案公開后,就不再具有新穎性,再申請專利也就不符合專利授權的條件。即使僥倖獲得授權,專利權也處在不穩定狀態之中。如果你發現有人侵權並對其提起訴訟,侵權人則會以專利申請之日技術已經被公開為由進行抗辯。

3.一項創新技術只需申請一件專利保護,後續改進方案不需申請專利保護

創新技術的改進方案需要不斷地申請專利,從而能形成一個專利池,能夠很好的保護好創新技術產品。

如果僅對創新技術產品申請一件專利,當競爭對手對該產品不斷地進行改進后,並對每項改進都申請了專利,競爭對手的這些專利反過來能限制了原創新技術產品的更新,即產品更新時需要經過競爭對手的許可,否則就會侵競爭對手的專利權。

4. 針對一項創新技術成果只能夠申請一類型專利

專利法規定的專利類型分為三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

一項創新技術成果可以同時申請多種類型的專利,如一個創新產品可以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好處:實用新型只需形式審查,一般6月左右就能授權,從而能使創新產品儘快獲得專利的保護;發明專利需要經過實質審查,價值高且保護的年限長(20年),從而使專利權更穩定。

5.保護創新技術成果只能通過申請專利這唯一途徑來保護

保護創新技術成果是可以通過知識產權來進行保護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商業秘密、著作權、企業名稱、原產地名稱、特有包裝、布圖設計權、域名等,不同的創新技術成果可以選擇對應的知識產權類型進行保護。如一些技術成果(創新的製程、材料成分)可以通過商業秘密的方式自己保護起來的。

6.申請專利時技術方案交底書不需交待清楚

專利法的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即專利申請文件中技術方案需要公開充分。

有些發明人提供技術交底書時,常常以技術方案涉及公司的核心技術不能公開需要保密為由,不願意提供完整的技術方案,然而,如果專利申請文件沒有清楚、完整的說明技術方案,國家知識產權局常會以說明書不滿足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為由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並且答覆此類審查意見通知的通過率很少,最終使專利申請不能授權。

7. 科研成果先發表論文或成果鑒定后再去進行申請專利

部分發明人(如學校的老師與學生)取得科研成果后,不是先去申請專利,而是急於發表論文或進行成果鑒定,此種方式是不可取的。因為科研成果一旦先發表論文或進行成果鑒定,此科研成果就公開了,再以已經公開的科研成果去申請專利是不具新穎的,不能授予專利權的,就算僥倖獲得授權了,專利的穩定性也較差,容易被無效掉。

8.企業對內部的專利資產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盤點

隨著企業的成長,專利的數量也不斷增加,許多企業的專利沒有專人進行管理,也沒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專利盤點,有時會出現後續提交的專利申請與本公司已有的專利的技術方案相同(重複申請)。

專利挖掘申請的好處

1. 基於實際工作中(研發、生產)技術問題解決

2. 圍繞自身的創新點做進一步突破

3. 對公開的現有技術的改進

4. 針對別人的專利進行迴避設計

5. 圍繞競爭對手的核心專利進一步改進

6. 意外的技術突破

7. 已知產品的新用途

項目專利挖掘途徑

案例

自己來知識產權品質專家部總監

來 哥

服務於多家世界五百強企業的資深知識產權經理人,對知識產權申請及運營擁有豐富經驗和深刻見解的資深專家。從事專利代理行業超過10年,在專利挖掘、布局、專利撰寫、複審、審查意見答覆、美國專利申請及答辯等方面經驗豐富,曾在國際跨國代理公司從事專利代理工作。能夠指導企業在經營中,依法善用知識產權並將其與企業經營戰略結合起來,形成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戰略。

互 動

獲取來哥一對一諮詢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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