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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社會該怎樣思考「熊孩子」又惹事了

媒體新聞網原創 周輝)剛剛在朋友圈看到了一條令人感覺不安的消息,各位有孩子正在上學的家長請一定要看看,內容大體是這樣的:「網上熱傳,最近有一所學校發生一起慘劇一名國中女生,上課鈴響,急急忙忙往座位上跑,中間一個男生惡作劇的把腳伸出去絆了女生一下,本來就是個玩笑,朋友間的小打小鬧,可沒想到,孩子直接一頭撞在桌上,雖然馬上叫了救護車,可最終還是搶救無效,女孩就這樣離開了。」事後女孩子的家長到學校哭得昏天黑地。男孩子是單親家庭,沒有人管,也賠不起。現在全班的學生在做心理輔導。一定要教育小孩子,千萬不要故意絆人,不要抽板凳,這玩笑不能開啊……否則帶來只有悲劇。舉起手轉發出去,讓更多孩子認識到危險性吧!」轉發家族群,村群,班級群,年級群,越早讓孩子知道越好,防範於未然!

看似一個玩笑卻引發了一場悲劇,讓兩個家庭都承受著巨大的痛苦,由此也給我們這些做家長的、學校還有孩子留下了太多深思!

孩子的教育這個話題,我們幾乎天天都在念叨,很多看似很小的一個錯誤或者是家長、孩子認為可能也不算是錯誤的小錯誤,卻在無意間就會釀造一場悲劇的發生,上面的這個惡作劇,其實在我們身邊很多時候都在發生著,只是沒有發展到像上述那麼嚴重的後果,可能我們的家長和孩子甚至學校都沒有引起太多的關注,古人曾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句話現在看來真的是很受用。太多時候我們都忽視了小的問題,總認為那些不值得一提的小的問題往往釀造了不可挽回的後果。

近年來,校園安全事故屢屢發生,這成為一個社會問題每一次看到這種新聞,內心都充滿了強烈的憤怒這樣的懲罰對於受害者何其可悲?何其可笑?這樣「加強教育」的處理方法真的有用嗎?

《未成年人保護法》不僅沒能保護受害者不受欺負,反成為了施暴者的保護傘、擋箭牌!千萬別讓《未成年人保護法》成為少年罪犯的「免死金牌!」法應有容情之地,亦不可成為綏靖之屬!對於青少年犯罪,我們是應該給予一定的原諒!但是,也應該讓他們承擔相應的懲罰!而不是一昧的姑息!

年齡小做錯事可以被原諒!但是,「熊孩子」的行為一旦上升到了犯罪,必須要接受相應的懲罰!法理不外乎人情,但是對於施暴者的無原則寬恕就是對受害者最大的不公平!無規矩,不成方圓!

別在拿「TA還是個孩子」或者「孩子還小,不懂事!」之類的話來說道,年齡小不代表TA不具備犯罪的能力!相反,社會的原諒和學校息事寧人的態度只會讓這群「熊孩子」更加肆無忌憚!

沒有相應的懲罰,只是口頭教育和施暴者家庭對受害者家庭一份物質賠償!那麼,校園永遠都不會安全!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永遠得不到保障!如果說施暴者年齡小,還有再教育的可能性,那麼施暴者的父母已經是成年人,那麼施暴者觸犯法律的後果也應該由施暴者的監護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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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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