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昆明市《關於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實施辦法》就要開始實施了。
你們還記得之前春城晚報(hai-ccwb)報道過的新的停車收費規定嗎?
鏈接:《下月,昆明停車費大變化!最貴10元/時,最便宜0.5元/時...你怎麼看?》
新辦法實施在即,咱們的停車費用到底會有什麼改變?聽小編解讀。
只有5類區域執行政府定價
新辦法中,昆明市把停車收費區域劃分成一、二、三類區域,小區內停車費用單獨進行指導。
這樣一來,昆明的停車費從每小時0.5元到每小時10元不等。
不過要注意:並不是今後昆明的所有停車費用都按照這個規定收哦!只有5類停車場是根據政府指導價格收費的。
根據政府指導價格收費的5類區域
1、機場、車站、港口、碼頭、旅遊景區、醫院、學校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
2、城市規劃區內經批准的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3、城市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停車設施;
4、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
5、住宅小區公共區域不具備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停車服務企業協商議價條件的停車設施。
市發改委價格管理處處長蔡寅峰說,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形成機制,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管理範圍,積極發揮價格槓桿對供需關係的調節作用,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停車設施。
根據市場定價的停車場
1、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由經營者依據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自主制定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2、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建設的停車設施,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由政府出資方與社會投資者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的原則,統籌考慮建設運營成本、市場需求、經營期限、社會承受能力、政府財力投入、土地綜合開發利用等因素協議確定。
政府定價的收費標準如下:
非住宅小區路內臨時停車+公共停車場
停車收費必須具備5個條件
哪些機動車停放處可以向你收取費用呢?
新辦法規定,停車服務收費必須具備5個條件:
依法取得機動車停車服務的經營資格;
具有合適場地,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誌和標線;
配備專職人員現場管理,負責車輛有序行駛、停放和車輛安全;
如果看不到這些正規的停車收費條件,那麼你可能就要在心裡打一個問號了!
停車費不是想漲就能漲
另外,新辦法規定,經營者若是想上調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社會公示。
而且不是想漲價就能漲價的哦,每次調價周期不得低於12個月,不得聯合漲價、串通漲價。
昆明市價格監督檢查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縣(市)區價格部門將加強對停車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策,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不出具和使用規定的收費票據,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等違法違規價格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如果市民發現這些亂收費、亂漲價的行為怎麼辦呢?
撥打12358舉報!
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免停車費
還記得前段時間昆明發生的奇葩新聞嗎?
盤龍區瓦窯村二組一名男子堵住救護車要求收費,並且聲稱:不認識這是什麼車!
現在,新規定明確了!
下面這幾類車和這幾種情況是不收取停車費的:
此外,假若你的車輛被查封或者扣押了,停車費由查封、扣押車輛的行政機關承擔,不得向當事人收取。
新能源汽車在路內臨時停車泊位每天一次免收2小時停車服務費。
小區停車費多少?業主說了算!
對於停車難、停車收費亂的住宅小區,這次的新辦法可真是帶來了不少利好消息。
(有才網友劃出的小區停車位置,看著好心酸。)
這些現狀,也逼出了各種奇葩搶車位的手段
現在,新辦法明確了:已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其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原則上由車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停車服務企業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按標準執行。
住宅小區物業共有部分停車收費政府指導價:
現在,
你知道昆明的停車費該怎麼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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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春城晚報記者 歐陽小舒,部分內容整合自昆明日報、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