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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之前應該有規劃、抉擇,
這是要根據佛法來判斷做事的發心、
目的是否善良清凈,
還要觀察各方因緣,
尋找合適的時機和方法,
但這個思考不能與妄想划等號。
區別在於: 前者是向內求,
管理自己的動機和行為,
後者是心跑到外面去了,
跟著外境轉了,
那就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做了。
社會是由一個個人組成的,
人心的複雜,
歸根結底就是貪嗔痴。
如果能夠認識自己的心,
把握自己的心,
那就懂得如何面對別人的心。
患得患失,
其實是慾望強、
貪心重的表現。
要多去思維無常,
降伏自己的貪心,
就能夠以比較平靜的心來看待得失。
普通人所以為的「無條件的付出」,
也意味著沒有宗旨,
只是因為業力或感情使然,
遇到傷害就深受挫折。
修行人的一切行為都是以破除我執、
成佛利生為方向,
不管順逆境界,
都能夠轉化為自身成長的資糧,
未來無盡的因緣。
正是因為佛弟子有這樣的發心與願力,
所以即使被真心付出的人傷害,
也仍然無怨無悔,
內心安樂不 動,
因為這就是修行的一部分,
從中能夠收穫智慧的增長、
我執的伏滅。
「我曾於彼利樂施,
並予深心寄厚望,
彼卻非理妄加害,
願仍視為勝導師。」
如何才能相信一個人?
那就是要聽其言、觀其行,
要相處過、很了解,
才能生起很深的信任;
或者是自己非常信任的朋友所說的話、
所推薦的人,
自己也能夠信任。
離開這兩種情況,
對一個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人也就談不上信心。
信佛也是如此,
必須要去了解佛、
了解佛法,
了解修行佛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