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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電商平台雲集微店收「遲到罰單」

原標題:社交電商平台雲集微店收「遲到罰單」

北京商報訊(記者 吳文治 趙述評)7月16日,社交電商平台雲集微店自己承認收到了來自杭州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處罰罰單,總額為958萬元。雲集微店CEO肖尚略通過雲集微店官方微信回應稱,2015年下半年,雲集微店的App銷售模式採用了地推模式引起了爭議,監管部門認為部分推廣形式與《禁止傳銷條例》衝突,這份針對2015年的處罰直到最近才正式下發,金額為958萬元。

據了解,雲集微店的地推模式是指,在交納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務費后可成為「店主」,隨後可邀請其他人員加入成為新店主,當「店主」邀請人數數量達到160名和1000名時,「店主」將成為「導師」和「合伙人」。「店主」成為「導師」后,每發展一人可從平台服務費中拿走170元,「合伙人」可拿走70元。監管部門認為部分推廣形式與《禁止傳銷條例》衝突。

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二)劃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謀取非法利益的」屬於傳銷行為。

肖尚略強調,無論是創建初衷還是社會效益,雲集微店的地推模式與相關法律法規所禁止的傳銷活動有本質區別。一方面,雲集微店提高了商品流通效率,創造了真實的社會價值;另一方面,雲集微店一直按照補貼市場、虧損經營的互聯網創業模式在運作,平台並沒有在過去的經營活動中牟利,反而投入巨大。肖尚略透露,雲集微店2015年虧損3265萬元,2016年虧損311萬元。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雲集微店從2015年成立之日起到現在,一共收到兩次行政處罰。2017年5月12日,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一條,雲集微店違反禁止傳銷條例案,責令雲集微店改正違法行為,罰沒款958萬元上繳國庫。2016年10月11日,雲集微店涉嫌虛假宣傳,其在銷售 「SWISS MILITARY(瑞士軍工)」拉杆旅行箱過程中,介紹該商品品牌及商標時使用了不實誇大的宣傳用語,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屬於引人誤解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責令雲集微店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1.5萬元。

肖尚略在雲集微店公眾號中承認,雲集微店將原本存在於企業內部的銷售管理培訓團隊,變成了社會兼職就業,與相關條例構成了衝突。目前,雲集微店已整改,放棄了有爭議的App社會化地推模式,以規範的公司化方式推動App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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