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南方能源監管局、廣東省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建立廣東電力市場反壟斷聯合執法工作機制的通知》,信息量大。
通知中指出:參與廣東電力市場交易的市場主體應嚴格遵守市場交易規則,加強自律,不得達成實施價格壟斷協議、操縱市場交易價格;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損害其他市場主體的合法利益。
建立電力市場運行監測機制。南方能源監管局將加強對電力市場情況的監測,監測內容包括市場力、電力市場價格、非正常報價及非正常行為影響到市場價格等。
建立電力市場違規信息共享機制。南方能源監管局和廣東省發改委受理有關廣東電力市場價格壟斷行為的投訴舉報信息,及時通報共享。
建立電力市場違規信息會商機制。定期對電力市場運行情況和價格投訴舉報情況進行會商,制定電力市場反壟斷行政執法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