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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必備 | PPP項目融資方式及優缺點最全梳理!

資金來源、資金成本、資金期限及優劣勢

PPP實務操作不可不看!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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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立期

2. 建設期

3. 運營期

4. 退出期

PPP不只是一種融資模式,但融資的確是PPP最基礎的一環。如果沒有資金,PPP所追求的管理和運營都將成為空談。隨著各部委連續的政策出台,PPP的融資方式日益多元化。為了給資金供給方和需求方提供全面指引,本報告將系統梳理式PPP項目全流程的融資方式、資金來源、資金成本、資金期限及優劣勢。具體包括:(1)成立期:PPP基金、專項建設基金、資管計劃。(2)建設期: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貸款、PPP項目專項債、融資租賃。(3)運營期:資產證券化。(4)退出期:IPO/新三板掛牌、併購重組、PPP資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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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期

現有的PPP項目多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資者需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認繳一定比例的項目資本金,各行業的最低資本金比例存有差異: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為20%,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機場項目為25%,鐵路、公路項目為20%,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為20%,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城市停車場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批准的核電站等重大建設項目,可以在規定最低資本金比例基礎上適當降低。因此,招標文件一般規定,項目資本金比例不得低於20%。

項目公司設立時,社會資本方作為最重要的股東,需要承擔相應的出資責任,而社會資本方尤其是大型央企,通常資產負債率較高,有「出表」需求,出資意願較為薄弱,出資比例較為有限,一般會尋求外部支持。但鑒於許多金融機構直接股權投資受限,因此,項目資本金是PPP項目融資的頭號難題。現在較為常見的是用PPP基金、專項建設基金、資管計劃等來滿足資本金的強制性要求。

1PPP基金

PPP基金是指專門投資於PPP項目有關企業的產業投資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本質上是一種私募基金,可有效突破直接股權投資的限制。目前已出現多種形式的PPP基金,金融機構通過產業基金進入PPP項目資本近已漸成主流。

資金來源:銀行、信託、保險等機構資金和合格投資者。

資金成本:金融機構資金作為優先順序,通常5-8%;由政府所屬投資公司或社會資本作為劣后級,通常8-10%,視具體項目而定,有些政府和社會資本(尤其是施工方)出資甚至不需要收益。

資金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部分可通過滾動續期,實現全周期參與。

優點

1.槓桿效應,撬動資金。PPP產業基金槓桿比例通常為5倍(1:4)或10倍(1:9),可有效緩解地方財政支出壓力。

2.結構化設計,降低融資成本。通過結構化設計,實現風險和收益匹配,可有效降低PPP項目的融資成本。

3.滾動續期,期限錯配。PPP基金優先順序主要對接的是銀行等金融機構資金,具有得天獨厚的資金池優勢,可通過滾動續期實現限期錯配。

4.融資増信,破解難題。現有的PPP基金大多有政府參與,認購劣后級,通過引入政府信用,可為項目融資増信。

缺點: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構作為優先順序參與時通常是「名股實債」或「小股大債」,希望是固定收益,並有回購承諾,存在一定的合規性風險。

1. 公司型PPP基金

公司型PPP基金具有法人資格,治理結構與一般公司相似。出資人即為股東,投資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較大,但也同時面臨雙重徵稅、重大事項審批決策效率不高的問題,股權轉讓時的手續也較為繁瑣。公司型PPP產業基金並不多見,典型的有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社保理事會和九家金融機構聯合發起,總規模達1800億元。雖然公司股東中並未看到銀行的身影,但不難看出的是這九家金融機構多與對應銀行關係密切,通常是由銀行負責資金對接,據悉,1800億元的PPP融資支持基金中,建設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出資最高,均為300億元。目前,該基金已成功助力多個優質項目落地,首筆投資花落呼和浩特市軌道1、2號線,項目總投資338.81億元,資本金佔總投資的50%,其中政企合作投資基金投資24億元,主要為股權投資。

2. 契約型PPP基金

契約型PPP基金中,各出資人將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管理,基金不具有法人地位。基金投資人在投資項目或投資企業時,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全權負責運作。出資人在退出或轉讓時,手續也相對簡單一些。目前採用契約型的PPP產業基金有江蘇省PPP融資支持基金,總規模為100億元,江蘇省財政廳出資10億元,江蘇銀行、交通銀行江蘇分行、浦發銀行南京分行、建設銀行江蘇分行、農業銀行江蘇分行各出資18億元。成立了5個子基金,每個20億元,可單獨委託管理人進行管理。其中,江蘇省PPP融資支持基金首支子基金,規模20億元人民幣,財政出資2億元,江蘇銀行出資18億元。

2016年1月,江蘇省PPP融資支持基金首支子基金以股權方式對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項目投資4億元,期限10年,成為全國PPP基金投資第一單。

3. 有限合夥型PPP基金

此種形式在目前PPP基金中最為常見,有限合伙人(LP)與普通合伙人(GP)共同成立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管理人既可以是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委託管理人進行管理。有限合夥型PPP基金,既克服了公司型基金雙層徵稅的問題,又解決了契約型基金無法當股東的難題,從而得到了廣泛的運用。政府作為普通合伙人,享有浮動收益,承擔主要風險。金融機構作為普通合伙人,享有固定收益,承擔有限風險。

城市軌道交通PPP產業基金由綠地集團、建設銀行牽頭髮起,以有限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由綠地金融、建工投資、建信信託三方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人,並由發起人、戰略合作方作為有限合伙人,總規模為1000億元,分期發行,首期規模240億元,期限為5+3年。綠地集團作為發起人,將優先向軌道交通基金推薦符合軌道交通基金投向、偏好的投資項目。同時,如軌道交通基金所投項目涉及周邊物業開發,綠地集團將享有優先選擇權;上海建工將嚴控項目施工質量、施工進度以及施工安全;建信信託將實現軌道交通基金投融資運作。建設銀行上海分行則組織保險長期資金和建行理財資金對接優先順序投資,並優先牽頭後續相關項目銀團貸款。

2專項建設基金

2015年9月,為保持經濟平穩增長,拉動有效投資,發改委披露了促投資穩增長的十大舉措,專項建設基金位列榜首。

專項建設基金的資金募集是發行專項金融債實現。專項金融債是指金融機構為籌集用於特定目的的貸款或投資等業務資金而發行的債券,享有明確的政策優惠,同時必須「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專項建設基金具體是通過國家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兩家政策性銀行向郵政儲蓄銀行(第五批專項金融債定向發行對象已擴大至工農中建四大行以及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定向發行專項金融債,所籌資金用於建立國開發展基金和農業發展建設基金以支持重大項目建設。

資金來源:國開行、農發行兩家政策性銀行

資金成本:專項金融債利率約4%,中央財政貼息90%為3.6%,債券名義成本只有0.4%,加上稅金、手續費、管理費約為1.2%。

資金期限:最長為30年

優點

1.無需納入財政預算,資金落實效率高;

2.資金成本較低,平均年化資金成本僅為1.2%;

3.存續期較長,國開基金的投資期限一般為8-20年,最長可達30年。

4.相對靈活,可通過現金分紅、回購溢價等方式獲取投資收益。

5.有效引導資金定點投放,提升銀行放貸意願。

缺點

1. 對申報項目要求比較嚴格,對項目要求較高。專項建設基金所投資的項目由地方發改委在一定範圍內挑選項目進行申報,最終由國家發改委審批,然後進行資金投放。

2. 「專戶管理,專款專用」,資金使用範圍受限。

案例:呼和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便受到了專家建設基金的青睞。項目總投資約170億元,其中納入PPP項目範圍的投資約146億元,其餘部分涉及項目征地拆遷補償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等,由政府投資。PPP項目資本金為總投資的50%, 政府在項目公司中佔比為49%,由此可推算,政府需出資約為60億元,其中很大一部分來自國家發改委專項建設基金(中央政府貼息專項債券)的直接支持。

專項建設基金由國開行以低息貸給呼和浩特市政府,政府再以資本金形式注入項目。 據悉,國家發改委(國開行)專項建設基金擬以資本金投入呼和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約54億元,分三年按項目實際投入逐步到位。去年1號線啟動了征地拆遷和試驗段開工,專項建設基金去年先後到位了兩批,分別為4億和8億,有效滿足了項目的資金需求。

3資管計劃

資管計劃通常包括信託計劃、券商資管、基金資管、保險資管、期貨資管等,通常是被動管理,對接理財資金、保險資金,作為銀行、保險資金參與PPP的一種通道。鑒於期貨資管投資範圍比較狹窄,不能投資股權與非標準化債權,無法投入PPP項目。因此,下面主要討論信託計劃、券商資管、基金資管、保險資管在PPP模式中的應用。

資金來源:理財資金、信託資金、保險等委託資金。

資金成本:6-8%左右。

資金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必要時可滾動續期。

優點

1.靈活性:藉助通道,可投資範圍得以擴大;

2.資金體量大:對接機構資金,體量巨大。

缺點:被動管理,常作為通道業務,但通道業務監管逐漸收緊,證監會首提全面禁止通道業務。另外監管人士表示實際針對的不僅僅是基金行業,而是整個資管行業,包括券商資管、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的通道業務,資管計劃的生存空間急劇壓縮。

具體形式

1. 信託計劃

考慮到PPP項目資金體量巨大,大部分信託計劃參與PPP項目是對接的銀行或保險等機構資金,僅有少部分是通過合格投資者募集而來的。

如首個信託公司參與的PPP項目——唐山世園會PPP項目總投資33.63億元,其中資本金10.13億元,政府出資4.05億元,占股40%,社會資本方中信信託發行「中信·唐山世園會PPP項目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募集6.08億元,預期收益率為8%,占股60%,值得一提的是,信託計劃所募資金中一部分來自中信銀行的理財資金。 剩餘23.5億元的項目貸由國開行解決。

2. 券商資管

券商資管是指券商接受投資者以現金為主的高流動性金融資產的委託。憑藉深厚的市場投資積澱,加上銀行直接股權投資受限,券商資管受到了銀行理財資金的青睞,成為銀行理財參與PPP項目的重要通道。

如濟青高鐵濰坊段PPP項目,郵儲銀行以不高於6.69%/年的收益率成功中標,但考慮到銀行理財資金無法直接進行股權投資,郵儲銀行用40億理財資金認購中郵證券發行的資管計劃,借道參與PPP項目。

3. 基金資管

2012年9月,證監會發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管理辦法》,標誌著基金管理公司可設立專門的子公司,通過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於未上市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等。

基金子公司設立資管計劃有兩種形式,一是僅為委託的初始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的單一客戶服務;二是為特定的多個客戶,具體要求為委託投資單個資產管理計劃初始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且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相應投資風險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證監會認可的其他特定客戶,單個資產管理計劃的委託人總人數不得超過200人,但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客戶委託的初始資產合計不得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但不得超過50億元人民幣。

當投資於PPP項目時,基金子公司的專項資管計劃較為常見。如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合作設立上海建工PPP產業基金,用於投資城市建設項目。首期募集基金將用於投資溫州市甌江口新區一期市政工程PPP項目。該基金由上海建工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資100萬元(0.03%份額)作為GP方;上海建工建恆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出資80,000萬元,認購19.99%有限合夥份額;易方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出資320,000萬元,認購79.98%限合夥份額。其中,易方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系建行的資金通道,資金最終將由建行通過資管計劃投資於合夥企業。

4. 保險資管

眾所周知,保險資金與PPP項目完美匹配:一是期限匹配,險資投資期限可長達10-30年,具有其他資金無法比擬的優勢,不存在期限錯配風險;二是風險匹配,險資風險偏好較低,PPP項目有政府參與,納入財政預算,有政府信用保障,在經濟下行的大環境下,PPP項目相對更為安全。三是收益匹配,險資投資時首先關注資金的安全性,投資回報要求相對適中、穩健,與PPP項目現金流穩定、回報率合理的訴求一致。

近來,保險投資的相關限制逐漸鬆綁:2015年9月,保監會聯合發改委共同印發了《關於保險業支持重大工程建設有關事項指導意見》,要求保險資金髮揮長期穩定、規模量大的優勢,通過投資債券、設立基金等參與國家重大工程建設,拓寬投資空間,創新投資方式。 2016年7月,保監會修訂發布《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辦法》,拓寬投資空間,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保險資金可通過投資計劃採取債權、股權、物權及其他可行方式投資基礎設施項目,並放寬保險資金可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行業範圍,增加PPP模式等可行投資模式。2017年5月,保監會印發了《關於保險資金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支持保險資金通過基礎設施投資計劃投資符合條件的PPP項目,為保險資金進入PPP項目提供了政策支撐。

在政策制度的保駕護航下,保險資金加速對接PPP項目,日前,呼和浩特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正式簽約,太平保險集團旗下的深圳市太平投資有限公司直接投資,險資入股軌道交通PPP項目第一單成功落地。在項目公司中,政府出資方呼和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占股49%,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太平投資有限公司(太平保險集團旗下)組成聯合體占股51%。PPP項目資本金為總投資的50%, 太平保險所屬的太平投資公司需要投入本金約1.5億元,占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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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期

從現金流上看,項目建設期內只有支出,沒有收入,是資金需求最大的階段,項目公司成立初期到位的項目資本金自然難以滿足需求,需要繼續對外融通資金,較為常見的融資工具有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貸款(包括銀行貸款、信託貸款、委託貸款等)、PPP項目專項債、融資租賃等。

財政專項資金是是指上級人民政府撥付本行政區域和本級人民政府安排的用於社會管理、公共事業發展、社會保障、經濟建設以及政策補貼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資金。

資金來源:由上級財政部門撥付

資金成本:一般是作為補貼,無償使用,沒有資金使用成本

資金期限:財政專項資金無需償還,沒有期限要求

缺點:財政專項資金申報程序、撥付、監管較為繁瑣,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且金額有限。

近年來,備受關注的生態環保、地下管廊和海綿城市,滿足要求的項目會有一定額度的財政專項資金補助,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PPP項目融資難題。

1. 生態環保

財政部財監[2009]74號文中所確定的17類中央政府公共投資資金可納入中央政府公共投資預算支出,分別為:污水管網建設補助資金、重點病險小型水庫治理資金、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污染防治資金、商貿流通服務業發展資金、汽車下鄉補助資金、農村環保資金、節能技術改造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小農水補助資金、扶貧資金、土地治理項目資金、產業化項目資金、中央車購稅專項資金、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

本輪PPP興起初期,得益於納入中央政府公共投資預算支出的污水管網建設補助資金支持,生態環保類項目的投資回報更有保障,加速落地,實現跨越式發展。

2. 地下綜合管廊

為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2014年12月,財政部出台了《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中央財政對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給予專項資金補助,其中,直轄市每年5億元,省會城市每4億元,其他城市每年3億元。對採用PPP模式達到一定比例的,將按上述補助基數獎勵10%,社會資本的投資熱情被徹底點燃。

3. 海綿城市

為促進海綿城市建設,2014年12月,財政部印發《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中央財政對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給予專項資金補助,一定三年,具體補助數額按城市規模分檔確定,直轄市每年6億元,省會城市每年5億元,其他城市每年4億元。對採用PPP模式達到一定比例的,將按上述補助基數獎勵10%,在政策的催化下,海綿城市建設站上風口。

項目貸款是針對單一項目公司進行貸款的,以項目產生的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與社會資本隔離,是國際上常用的項目融資方法。

資金來源:銀行資金、信託資金、企業委託資金等。貸款方通常來源於商業銀行、出口信貸機構、多邊金融機構(如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信託公司)、企業等。融資方可以是單一機構,也可以是多家組成的銀團。

資金成本:在基準利率(五年期以上利率4.9%)下浮10%至上浮30%。

資金期限:最好不超過10年,也可全程參與。

優點

1.有限追索,實現風險隔離。項目貸款是借給項目公司的,所以一旦出現風險,債權人只能向PPP項目公司進行有限追索而不會影響到投資人的資產(投資人為項目公司對外融資提供擔保的除外),從而為社會資本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風險隔離。

2.表外融資。以項目為導向,借款主體為項目公司,還款來源為項目預期現金流,債權人更關注項目情況,而不是依賴於項目投資者的資信,同時對社會資本而言是表外融資,債務不出現在社會資本(母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僅出現在項目公司(子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

3.貸款期限較長。項目貸款一般是長期貸款,和資本金配合存在,以整個項目全部資金需求為評審對象,一次評審,後續根據工程進度和年度貸款計劃,逐年逐筆發放,初始利率確定后,多會約定根據央行利率變動進行相應調整。

缺點

1.風控嚴格,授信條件高;

2.貸款資金只能「實貸實付」,貸款資金不能在項目公司賬戶上長期停留,項目公司使用十分不便;

3.貸款業務地域劃分問題嚴重,融資效率較低;

4.融資推進的時間成本和溝通成本高。

具體形式

1. 銀行貸款

隨著PPP模式的推廣,銀行對其認識更為充分,以項目未來收入和資產為質押的項目貸款逐漸受到認可,一般項目資本金到位后,銀行提供項目貸款的難度不大。

(1)單一銀行

對於規模不大的PPP項目貸款,單個銀行可以自行解決。如財政部示範項目安徽安慶市外環北路工程PPP項目總投資19.76億元,期限13年(含2年建設期),項目公司註冊資本為5億元,為貨幣出資;剩餘為項目貸款,由國開行安徽省分行負責,貸款期限11年,貸款利率為當期5年以上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4.9%,於2015年8月26日完成首筆貸款撥付。

(2)銀團貸款

當PPP項目融資規模較大,單一銀行出於規模、資本金、期限、風險等因素,完全承接存在難度時,通常會聯合多家銀行組團進行貸款,從而分散風險。如安徽池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及市政排水設施PPP項目總規模20.54億元,合作期26年。項目貸款4.99億元,是由中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牽頭行)、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組成的銀團提供的,以項目特許經營權下的應收賬款為質押,貸款期限15年(含2年寬限期),貸款利率為5年以上央行貸款基準利率下浮10%,每個利率調整日調整一次。

2. 信託貸款

雖然由銀行為PPP項目提供項目貸款已成為主流形式,但考慮到項目貸款為舶來品,部分銀行可能尚未接受,加上銀行貸款限制條款較多,一直深耕於政信業務的信託公司便迎來了機會,信託公司可在全面考察項目現金流情況、擔保方的履約能力等,並確保貸款期限結構以及還款方式與項目現金流高度匹配的前提下,發行信託計劃為項目公司提供貸款,由代表社會資本的聯合體提供擔保或差額補足。另外還需要地方政府每年對PPP項目公司補貼將納入每年的財政預算或者提供土地抵押(如有)。項目封閉運行,設置收入專戶和還款專戶。但是考慮到PPP項目的融資期限普遍較長,需要對信託計劃期限和收益進行傘型設計,現有的公開案例不多。

3. 委託貸款

除了向金融機構需求資金支持外,項目公司也可向非金融機構融資,但由於企業之間不能直接進行借貸,只能通過藉助第三方機構(通常是銀行和信託)來實現,此時委託貸款業務便恰逢其時,具體操作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作為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轉入一般委存賬戶,由委託機構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擔保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貸款不屬於金融機構的授信業務,屬於收費性質的中間業務,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信用風險。

目前,委託貸款已作為一種成熟的金融產品得到廣泛運用,如近期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公司瀚威公司提供餘額不超過6億元的委託貸款額度,用於瀚威公司負責的南京市南部新城2號地塊的開發建設,資金來源為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有資金,貸款利率不低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而降低控股公司的融資成本,提高項目收益。

2017年5月4日,發改委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專項債券發行指引》,業內期待已久的PPP債券融資正式面世,為PPP項目提供了債務融資新模式,有效拓寬項目融資渠道,推進PPP項目融資多元化發展。PPP項目專項債發行主體為PPP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可以是依靠企業主體信用的企業債,也可以是基於項目未來產生的收入和現金流的項目收益債,募集資金可用於PPP項目建設、運營,或償還已直接用於項目建設的銀行貸款。重點支持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等傳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

資金來源:債券認購主體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

資金成本:視債券評級而定,AA以上年化融資成本為5%-7%,部分評級較高的融資成本僅為3%-4%。

資金期限:不超過項目存續期。

優點

1.可在項目建設期融資,PPP專項債發行原則上為已開工項目,未開工項目應符合開工條件,並於債券發行后三個月內開工建設。PPP項目專項債可與PPP項目資產證券化優勢互補,打通PPP全生命周期融資。

2.解決PPP項目融資增信主體缺失問題,PPP項目專項債依託的是項目自身的現金流,而不是項目公司的主體信用,一般僅需進行債項評級,弱化主體評級的影響。

3.融資成本降低,這可能是債券融資的核心競爭力,一般公開發行時,AA以上年化融資成本為5%-7%,且隨著利率降低,債券發行利率也呈現下行趨勢,部分評級較高的融資成本僅為3%-4%。

缺點

1.審核流程較為繁瑣,企業債對主體要求較高,新成立的項目公司一般很難滿足要求。

2.項目收益債要求債券存續期內財政補貼占項目收入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50%,即政府付費及可行性缺口補助中政府財政補助比例超過項目公司總收入50%的項目無法發行。

案例:早在2014年11月,第一隻項目收益債---「14穗熱電債」成功發行,規模8億元,期限為10年,中標利率6.38%, 從第三年起分期還本。發行人是項目建設運營主體廣州環投南沙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資金投向廣州市第四資源熱力電廠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項目收入來源包括垃圾處理費收入、發電收入、金屬回收收入和即征即退增值稅等,通過專戶專項歸集。

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8號)提出了「支持融資租賃創新發展,探索融資租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融資模式相結合」,融資租賃參與PPP項目正式拉開序幕。融資租賃其實是一種金融工具,融資為主要目的,租賃為工具手段,設備為載體,適合設備投資占較高比例的PPP項目。

資金來源:融資租賃公司自有資金、銀行等機構資金。

資金成本:資金成本較高,一般為同期銀行利率的兩倍左右,8%-10%。

資金期限:直接參与時,可覆蓋全周期;間接參與時,多為3-5年。

優點

1.對借款人的要求較低,一般不會要求借款人自有資金與貸款資金的合理配比;

2.審核流程較為簡單,程序相對簡便。

缺點

1.資金成本較高,一般為同期銀行利率的兩倍左右;

2.借款人對融資物沒有所有權,僅有使用權;

3.融資租賃公司獲取低價資金的能力較差,只能作為一種融資補充。

融資租賃參與PPP項目時,主要有作為社會資本方直接參与和與PPP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提供簽訂融資租賃合同間接參與兩種模式。

1. 融資租賃公司作為社會資本方參與PPP項目

融資租賃公司直接參与PPP項目時,一般是與其他社會資本方組成聯合體共同參與。如在四川達州至宣漢快速通道PPP項目中,成都市路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都建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重慶揚子江和遠融資租賃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中標。項目總規模24.33億元,初步確定政府投入資金1.2165億元,占股權比例20%,社會資本方投入資金為4.866億元,占股權比例為80%,項目建設資金缺口部分約為18.2475億元,由社會資本方負責融資解決,運作方式為BOT,合作期限為23年,其中建設期為3年,運營期為20年,項目為非經營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無直接收入來源,採用政府付費方式。

2. 融資租賃公司與PPP項目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間接參與PPP項目的主要交易模式為PPP項目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協議,通過直接融資租賃或售後回租等形式,藉助設備載體為項目提供融資服務。

直租常見於對設備需求量較大的新建項目,由融資租賃公司出資購置設備,簽訂租賃協議后,租賃期內項目公司定期向租賃公司支付一定的租金,從而獲得設備的使用權。

售後回租多見於存量項目,當項目公司現金流緊張時,項目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設備買賣合同,將設備賣給融資租賃公司融通資金,並簽訂回租合同,定期支付融資租賃公司一定的租金,從而獲得設備的使用權,期滿后,融資租賃公司將資產所有權以名義價格轉回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向政府方移交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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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期

在運營期內,回報機製為可行性缺口補助和使用者付費的PPP項目一般可產生相對穩定的現金流,社會資本方出於流動性考慮,希望能夠盤活存量資產,拓寬融資渠道。

2016年12月26日,發改委聯合證監會發布《關於推進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16]2698號),PPP項目資產證券化正式啟動,為處於運營期的PPP項目融資指明新方向。

PPP項目資產證券化是以PPP項目未來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設計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過程。它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

資金來源:優先順序認購主體多為銀行自營資金、理財資金,證券投資基金,資產管理計劃,信託管理計劃等。次級多由原始權益人認購,作為一種增信手段。

資金成本:視評級而定,已發行的四單收益3.7%-5.2%。

優點

1.拓寬融資渠道,對於有符合要求的基礎資產的PPP項目,通過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為項目融資,能盤活存量資產,將原本只能在一級市場上交易的資產在二級市場流通,提高其流動性。

2.降低融資成本,通過結構化設計,一般分為優先和劣后兩級,部分還可增加中間級,通過風險收益匹配,再加上増信措施提升債券的信用評級,可達到降低融資成本的目的。

3.優化財務狀況,資產證券化可視為表外融資,進而增強資產流動性,優化資產結構。

4.豐富退出方式,藉助PPP資產證券化,存量資產可轉化為可上市交易的標準化產品,實現資本流動,豐富社會資本的退出方式。

缺點

有一定的局限性,要求項目已經正常運營2年以上,並已產生持續、穩定的現金流,現階段能夠滿足條件的PPP項目較為有限。

4

退出期

對社會資本而言,PPP項目期限問題是一個極大考驗,社會資本退出難問題依舊存在。隨著PPP模式的逐漸完善,退出機制日趨多樣化。

1IPO/新三板掛牌

對於有穩定現金流且有豐富資源或題材的PPP項目,可通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者新三板掛牌,公開交易,實現PPP項目與資本市場的有效對接。

資金來源:向社會公眾募集

優點:流通性好,為社會資本提供退出通道

缺點

1.對項目要求較高,一般PPP項目難以滿足;

2.審核流程十分複雜,費用高昂,核准周期長。

雖然對於仍處於起步階段的式PPP言之過早,但已有成功的先例。2015年5月,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PPP模式的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是混合所有制與PPP模式下第一家上市企業,為碧水源公司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資本市場退出選擇,充分體現了PPP模式退出機制的先進性和IPO上市的可操作性,為後續社會資本退出提供了清晰的思路。

2011年6月,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雲南省水務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成立合資公司雲南水務產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碧水源以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資金6億元出資,占股49%,雲南水投以其旗下的35個地縣水務項目和多個水務運營公司的股權作價6.914422億元(經第三方審計與評估)出資,占股5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金為 6億元,剩餘為資本公積金。

2012年10月,碧水源和雲南水投對雲南水務產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按原有股權比例同比例增資,註冊資本增至6.5億元,其中雲南水投以現金35250494.60元出資,碧水源以所持有的雲南城投碧水源水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全部股權作價 33868122.26元增資。

2013年5月,碧水源以72436110.16元出售雲南水務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4.9%的股權給雲南水投29名員工,剩餘44.1%的股權。

2013年7月,融源成長(天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對雲南水務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增資完成後,雲南水務註冊資本為7.8788億元,碧水源持有36.38%的股權。

2014年7月,雲南水務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完成整體股份制改造工作,更名為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雲南水務(股票代碼:06839)正式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至此,環保領域第一例PPP模式合資公司成功上市,為PPP合資企業提供了標杆式的引導作用。

固然,對接資本市場,獲得可觀的資本溢價,是社會資本退出的理想選擇,但要求甚高且程序繁瑣。因此,對於資質較好但尚未達到上市要求的項目,被併購重組,獲取一定的資本的利得後退出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資金來源:併購方自有資金、併購貸款、併購債等

優點:具有一定的協同效應,經營協同、管理協同、財務協同、市場份額協同,實現強強聯合

缺點:周期較長,需要通過長時間的談判磋商。

近日,上海星景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星景資本」)與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旭藍天」)達成股權轉讓協議,東旭藍天擬以自有資金收購星景資本旗下星景生態建設投資(蘇州)有限公司(簡稱「星景生態」)100%股權,收購對價為人民幣3.4億元。

星景生態是星景資本控股的生態環保公司,專註於城市流域生態治理、城市核心景觀打造等生態建設領域,並用PPP模式為地方政府提供規劃、設計、投資、建設、運營全生命周期的系統性解決方案。

目前,星景生態已簽署《山西臨汾市澇洰河生態建設潤州園政企合作(PPP)項目》、《貴州甕安縣草塘「十二塘」景觀工程(一期)PPP項目》、《貴州惠水縣漣江河河道治理項目(北段)及漣江文化體育公園建設工程政企合作(PPP)項目》等共計27億元的PPP合同,並在雲南省、山東省、吉林省等多個城市擁有40億左右的PPP項目儲備。

鑒於東旭藍天在新能源業務上高度成長、在環保業務上布局有一定的前瞻性,此次收購星景生態后,可實現業務的高度協同,實現雙贏。

為提升社會資本參與PPP的投資積極性、合作效率性、資金流動性,PPP項目資產交易不可或缺,在這樣的背景下,天津和上海PPP資產交易平台相繼落地, PPP項目資產流轉和交易更為便利。

PPP資產交易平台為PPP項目資產提供了高效規範的交易流轉市場,天金所PPP交易平台、上海聯交所PPP資產交易中心的功能定位較為統一,可為PPP項目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

天金所PPP交易平台的4個層級的交易市場之一便為二級市場(轉讓市場),滿足PPP資產持有方流動性需求,屬於機構間轉讓,採取磋商、撮合、競價模式,實現PPP資產在機構間的轉讓。

上海聯交所PPP資產交易中心可為項目落地提供包括交易信息發布、尋找社會資本、融資配套等一站式服務,既可為新的社會資本進入存量項目提供通道,又可作為社會資本流轉的平台,方便社會資本的退出。

資金來源:認購方自有資金、機構資金等。

優點

1.通過PPP資產交易平台的撮合,可實現資源整合,消除信息不對稱,破解流動性難題,提升PPP項目交易的效率。

2.利用統一的交易平台,可有效實現監管,加大信息公布力度,提升PPP項目操作的規範性。

缺點

1.PPP資產交易政策有限制,在實際項目操作過程中,政府方往往會通過鎖定期、股權受讓方主體資格對社會資本股權變更進行限制。

2.各方對PPP交易態度有差異,社會資本出於自身的利益會有提前退出的訴求,但是部分政府方為了PPP項目的持續運營,不希望社會資本提前退出。

3.PPP資產交易技術有難度,PPP資產交易標的多為股權、產權、特許經營權等非標產品,其估值難度較大,公允價值難以測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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