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2日0時22分,交警大隊值班民警接我局指揮中心指令:在鳳儀南街附近,有一輛小車撞了電動車,有人受傷。接警后民警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兩名被撞男子當場死亡。肇事小車已逃離現場。
民警一面指揮保護現場,一面立即向大隊領導彙報現場情況,大隊教導員立即帶人趕赴現場指揮勘查。現場主要證據只有一個大眾牌小車標誌和一小片霧燈殼,無目擊證人。由於案情重大,大隊教導員立即啟動逃逸案件偵破預案,一方面以現場遺留的散落物為主要突破口,通過網上車型比對,走訪大眾車4S店;另一方面,迅速查看周圍監控資料,發放張貼協查通報,經過大量摸排工作,初步鎖定一輛晉AB9XXX的白色轎車為肇事車輛。在公安機關強大的攻勢下,肇事嫌疑人孟某(男,清徐縣人)於23日16時左右來清徐交警隊投案自首,對交通肇事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