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興新材關於曾向證監會申請中止審查以及恢複審查的補充說明公告。
公告顯示,該公司於2016年4月11日領取了《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第160732號),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被證監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受理。
在審期間,由於為族興新材出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的簽字律師之一於智迪律師已從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離職,根據《發行監管問答—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的情形》第(一)條第5款:「負責本次發行的保薦代表人發生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或者簽字會計師、律師發生變更,需要履行相關程序。」2016年9月12日,公司向證監會提交了中止審查申請並獲同意(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中止審查通知書:160732號).
2016年10月31日,在完成更換籤字律師等相關程序后,公司向證監會提交了恢複審查申請並獲同意(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恢複審查通知書:160732號),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目前處於正常在審階段。
據新三板在線獲悉,族興新材於2014年7月11日掛牌新三板,主營金屬鋁顏料(鋁銀漿、鋁銀粉)的研發、生產及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