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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寒:妹妹結婚時我拿出5萬塊,我結婚時她一毛不拔

註:圖片源自網路

廣秀老師:

2012年元旦,在南方工作的妹妹說要舉辦婚禮,我當時跟男友正在非洲工作,我特意請假,不遠萬里趕回來參加她的婚禮,除了5萬塊禮金之外,還送了她一塊價值8000元左右的瑞士手錶。我覺得我只有這一個妹妹,參加她的婚禮是應該的。我父母也連聲誇我像個姐姐。

2014年,我和男友結束在非洲的工作,在北京買了套80平米的房子定居,並舉辦了婚禮。我早早給妹妹妹夫發了請帖。熟料,婚禮那天,她和妹夫不但不來,連電話都沒有打一個。更別說禮金了,這件事真是讓我心寒。

婚後,我跟老公只享受了一個月的二人世界,妹妹就調回北京,入住我家。但她只給北京表哥家的孩子買了東西,卻兩手空空來到我家她說是不跟我見外,我覺得是她心裡根本沒有我。

在此期間,我老公每天早早起來給她做早餐,晚上到捷運站接她,對她照顧十分周到。2015年3月,我懷孕了,辭掉工作在家養胎,我老公卻被調到外地工作,我老爸特意從老家趕過來,照顧我們倆姐妹。

我的肚子一天天變大了,但妹妹一下班就躲進房間上網,從未問過我有什麼需要,一次也沒有陪我去產檢。懷孕期間,我沒什麼收入,妹妹只是間歇的從超市買些東西,很少補貼家裡。這些也就罷了,最難以忍受的是她的刻薄言行。比如說,她在網上留言讓我去郵局幫她取郵包,我說沒事我就過去。她回復:你有神馬屁事啊?我提醒她幫老爸干點家務,答曰:在老家都是老爸做,憑什麼在你家就得我做?此外,妹妹在我家從不打掃衛生,房間和衛生間等處的傢具﹑用品卻壞了好幾處。我覺得她是不愛惜,反正不是她家的。

我懷著孕,老公不在,她住我的,用我的,沒有照顧我,還這樣刻薄的對我,我真的很不舒服。告訴父母,父母說她就是這樣的性格讓我多包容。就這樣磕磕絆絆的過了10個月,寶寶出生了,是個可愛又健康的兒子。媽媽趕來照顧我,妹妹特地請了假到醫院陪護,這讓我很感動。然而更大的矛盾卻又爆發了。

大姨說表弟和弟媳要來北京看病,想住我家,老爸答應了。我很不高興。因為孩子還沒滿月,80平的小家裡住著我﹑老公﹑爸媽和妹妹,大夏天的真的很不方便。況且,孩子未滿月,病人就住進來,也不太好。總之,我極力反對,並明確對大姨家人表示,他們現在來不合適。爸媽卻怪我傻,把人都得罪了,將來他們怎麼回老家,如何見人?

我很生氣,忍不住回敬了一句。誰知,正在喝酒的爸爸把筷子一摔,飯也不吃,收拾東西就要回家,說我是在攆他,讓媽媽也跟他一起回去。

我又生氣又害怕。老公出來勸了很久,爸爸執意要回。老公被激怒了,因為他父親去世,母親常年生病,無法幫我們帶孩子。而我爸不顧及女兒的身體和外孫的健康就答應別人來住,在我做月子時這麼折騰,實在是讓他為難,老公氣極之下說了句「愛回不回!」

聽了這話,妹妹不幹了,怪我老公不該對我爸這麼說話。長期積壓在我心裡的委屈﹑憤懣爆發了。我吼了她,說在我家容不得她插嘴和叫囂。我抱著寶寶,叫他們全部都滾蛋!我受夠了!

爸爸賭氣回家后,我打電話,發簡訊反覆解釋,勸爸爸回來。爸爸卻給媽媽打電話,命令她也回老家。幸好媽媽沒有走。最終還是我給爸爸道歉。爸爸帶著大姨家一行三人來北京看病,並住進了我家。

月子期間,我的淚水和委屈很多,情緒不好時甚至打過老公。老公說他家人不能照顧我,他很愧疚,我打了他,他的愧疚還少一點。老公被打可以體諒我,養育我20多年的老爸和妹妹卻完全不體諒我,經常跟我起摩擦。

孩子越長越大,各種玩具﹑衣物把這個小家塞得滿滿的。老公的電腦都放在我的梳妝台上,上廁所要排隊。加上妹妹經常加班,回來晚,也影響家人休息。

前段時間因為一點小事,我說了妹妹幾句,她賭氣不吃飯。爸媽很生氣,怪我說話方式不對。我回了幾句,老爸也不吃了,結果大家都沒有吃成。生氣的兩天里,寶寶很少笑。他現在10個月了,什麼都懂。我怕再生出什麼事,影響姐妹感情,委婉的勸妹妹租房子住。

妹妹找好了房子。爸爸卻不同意。說不就占你一間屋子嗎?關門,你睡你的,她睡她的唄!還說他們在哪兒,妹妹就該跟到哪兒,妹妹是奔著他們來的。怪我不夠包容。

我始終認為,這是在我家,爸媽住多久都沒關係,但是要尊重我,不要替我做主。至於妹妹,她結婚成家了,我沒有義務給她提供住所。再說,春節時,一家7口擠在80平的小房子里,那種感覺好嗎?

慶幸的是,老公很大度和包容,對爸媽和妹妹都很好,經常勸我理解爸媽,理解妹妹,畢竟血濃於水。

廣秀老師:我覺得爸媽是在用他們的標準限制我,問題是,我現在不只是一個女兒和姐姐,更是一個妻子和母親。我想有一個平靜的小家,希望寶寶在一個和諧健康的環境下成長,但我現在每天都為一些事情感到不愉快甚至氣憤,是我太自私和偏激嗎?我該怎麼辦?

苦惱的

【答覆】:

在社會心理學領域,按家庭的代際層次和與親屬的關係,一般把家庭分為核心家庭主幹家庭聯合家庭和其他家庭等結構模式。所嚮往的是核心家庭,即他們小夫妻帶著兒子組成的三口之家;但因為與妹妹和父母同住,她目前的家庭是父母、已婚的妹妹和她的老公﹑兒子在內的三個家庭組成的聯合家庭

聯合家庭的關係微妙複雜,如果茵和妹妹住的是父母家,家庭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是她父母,由父母統籌家用,對兩姐妹一視同仁,這個家庭尚能正常運轉。但實際情形是:茵的父母和已婚的妹妹都住在家,卻不認同茵夫婦在這個大家庭中的主人地位,擅自越,責權不分,才引發了一系列的矛盾衝突。

我所說的「界」是指心理邊界,即自我存在所需要的空間、時間、自我意志、自我責任、個人主權、情感距離、物理距離.既有物理的需要也有精神的需要,還有責任的問題,自我的存在就意味著心理邊界的存在。邊界劃定了人與人之間在心理溝通上的界線,也顯示了個體的獨特性。每個人和他人交往時,都會感知自己和他人的邊界。親密如父女﹑姐妹者也需要明確地知道自己的邊界在哪裡,對方的邊界是什麼,把持好自己的邊界,尊重對方的邊界,建立一種均衡融洽的互動模式。

茵的妹妹的問題在於誤把姐姐家當成是父母家,忽略了姐妹平等,付出也是相互的的道理,享受這個家帶給自己的便利,卻拒絕承擔相應的義務;坦然接受姐姐的付出卻吝於回報。比如,「住她的,用她的」卻不打掃衛生,不愛惜家中物品,姐姐結婚,她連問一聲都不肯,懂得給親戚的孩子買東西,卻漠視姐姐的需求.對懷孕的姐姐也缺乏體諒。尤其是那句「在老家都是老爸做,憑什麼在你家就得我做」道出她把姐姐的小家和父母的家混為一團的認知誤區.沒有意識到姐姐並無接納已婚的她長期居住的義務.因為邊界模糊,認識混亂,她才擺出這麼一付吃定姐姐的面孔,假如繼續以這種姿態住下去,勢必會惡化姐妹關係。

茵的父母的問題在於「誤把女兒的家當成是自己的家」,忽略女兒﹑女婿在家庭中的主體地位,擅自在女兒家中當家作主,頤指氣使。比如說:振振有詞地阻止小女兒外出居住;自作主張地帶著生病的親戚來到茵擁擠的小家居住,女兒稍有不滿就發火示威,責怪女兒,這都是明顯的侵權越界,擺不正身份的做法。

比較敏感,有些情緒化,也有些過於依賴父母的照顧,她需要學學老公的包容和自控力。也需要培養獨自承擔家務和照顧孩子的能力。但她對父母和妹妹的言行感到不愉快甚至氣憤是正常的情緒反應,根本不是她太自私和偏激。她需要用溫婉的方式,堅定的態度與妹妹和父母互設底線,明晰邊界,以便擁有和諧的家庭生活。

首先,對妹妹

堅決說服其外出租房居住,各自為自己的小家庭負責,有事相互照應,這方是姐妹之間長久的相處之道。假如妹妹執意要留在她的小家,不妨要求妹妹承擔部分水電和家用,在經濟上明算賬。

其次,對父母

在尊重和善待的前提下跟父母劃清界限,設法讓父母明白,他們住的是你的家,你有權利把不合時宜的客人拒之門外,有權利要求已經結婚的妹妹搬出去居住,希望父母尊重你的家庭主權,不要過分干涉你的家庭生活,以減少不必要的矛盾和衝突。

當然,若父母一時接受不了這種觀念,賭氣不來之類,要學著獨立,靠自己的力量照顧好孩子。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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