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興賓區男子韋某因涉嫌醉駕,其血液里酒精含量達346毫克,是醉駕量刑標準的4倍多,被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處以刑事拘留。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三合署大隊民警介紹,這是醉駕入刑實施以來,他們查獲的最高酒精含量數值。此外,男子還被處以2000元罰款,並吊銷其駕駛證。
據市交警支隊三大隊教導員張月介紹,8月12日晚,二三合署大隊在桂中大道綠源路口路段執勤。21時,司機韋某駕車經過時酒氣熏天,經檢測,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346mg/100ml,是醉駕量刑標準的4倍多。
民警調查了解到,當日韋某跟工友做完工後一起吃晚飯,期間喝了些啤酒。飯後,韋某駕駛私家車回家,路過上述路段時被交警查出醉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