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田朴珺狀告微信號「獸樓處」名譽侵權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公開宣判,判決結果為:被告在判決生效后七日內將發表的文章內容予以刪除,並在微信公眾號首頁和新浪、搜狐、網易、騰訊連續發布致歉聲明十五天。
田朴珺護名譽侵權案終審勝訴 網路造謠者受制裁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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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田朴珺狀告微信號「獸樓處」名譽侵權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公開宣判,判決結果為:被告在判決生效后七日內將發表的文章內容予以刪除,並在微信公眾號首頁和新浪、搜狐、網易、騰訊連續發布致歉聲明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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