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謂高利貸
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它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也就是說,在資本主義社會出現之前,在現代銀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間放貸都是利息很高的。根據《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
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一定數額標準的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高利貸行為極易引發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間中介機構和個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高息放貸的屬民間借貸行為,如發生借貸糾紛,屬民事調整範疇 。
高利貸利息=借款金額*利率*期限,這是通用的貸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比如月利4分的高利貸,借款金額10萬元,1個月利息則為100000*4%*1=4000元
首先,在訂立借款合同時,當事人可以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約定。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的同期同類貸款,但必須合理,嚴禁高利貸。
其次,高利貸的標準,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同時,生產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生活性借貸的利率,但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除此之外,對高利借貸,應認定合同無效,並可沒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一定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