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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中的十大秘密

從達洛維夫人(Mrs Dalloway)暗藏的激情到帕特里克·貝特曼(Patrick Bateman)的血腥殺戮,這些書塑造了一個又一個深受讀者喜愛的角色。

人人都愛秘密,和揭露秘密時那一剎的歡喜。我沒有讀過多少犯罪小說和恐怖小說,但是生活中的一些小秘密也讓我倍感興奮:樹葉下的蝶卵,商店裡的竊賊,閑談中被忽略的細節。當然,一旦你開始寫一本書,一個充滿秘密的故事就開始了。時光在造就事物的同時也在悄然流逝——這是一件多麼奇怪的事。

在我的小說《奇怪的心跳》(Strange Heart Beating)中,主人公勒達(Leda)是一位死去的女人,她充滿秘密的一生被劃分成片段展露在讀者面前,而她的鰥夫塞伯(Seb)對她的秘密一無所知。塞伯曾誤打誤撞地在拉脫維亞穿過了她家的森林。我認為我們永遠也不會了解所愛之人。但是我想通過角色塞伯來儘可能探索這種慾望,並且理解它。在文學中,秘密可以作為吸引讀者的方法,通過將表面的事實展現在他們面前,或者向他們暗示一些小說主人公尚未弄清的事來吸引讀者。不管它是天大的秘密——白天工作的商人竟是夜晚行兇的連環殺手,還是小秘密——一個人物暗暗地思念著舊愛,下面這些書呈現了文學作品中我最愛的一些秘密。

1.弗·司各特·菲茨傑拉德(F Scott Fitzgerald)《了不起的蓋茨比》(The Great Gatsby)

毫無疑問,提到現代文學中運用隱晦手法的佳作時,我腦海中第一個浮現的就是蓋茨比。他深深迷戀於黛茜(Daisy)的笑,認為那「聽起來像錢幣落地的聲音」。菲茨傑拉德也曾用類似的語言形容一位爵士時代(Jazz Age)的富豪,那聲音清楚、尖利又迷人。隨後,貧窮可悲的詹姆斯·蓋茲(James Gatz,蓋茨比的真名)穿著簡陋的服裝出現了。他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我們都可以成為想成為的人。但是,正如這本書的經典結尾一樣——「我們繼續奮力向前划,逆水行舟,直至回到美好純真的往昔歲月」。

2.弗吉尼亞·伍爾芙(Virginia Woolf)《達洛維夫人》(Mrs Dalloway)

伍爾芙小心翼翼地刻畫了克拉麗莎·達洛維的一生。達洛維夫人感覺她自己與丈夫並不親近,但她對此又感到矛盾——這對她來說無疑是殘忍的。在她感到孤獨的這段時間,她也充滿了激情和力量,不受任何事的妨礙。她對於舊愛的感情也隨之而去,她曾說:「我無法忍受每件事都能被分享和研究。」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她是一位孤獨且有著許多秘密的女性。

3.雪莉·傑克遜(Shirley Jackson)《我們一直住在城堡里》(We Have Always Lived in the Castle,暫譯)

恐怖小說界的經典之作。這本書恐怖到讓人透不過氣,又充滿了優美、幽默的表達,無疑是一本值得徹夜閱讀的小說。我們有理由相信Constance和Merricat是典型美國哥特式女性,因為她們害怕曠野、過分偏執且嗜殺成性。村民們懷疑Constance曾殺過人,但這群奇怪的姐妹遠比看起來複雜。Jackson是一個神秘的人,喜歡獨來獨往,村民們指控她是擁護共產主義的女巫。除此之外,她還像Merricat一樣在骯髒的屋子裡尋歡作樂。這是一個多麼吸引的人故事。

4.迭戈·馬拉尼(Diego Marani)《新芬蘭語法》(New Finnish Grammar,暫譯)

在里雅斯特(Trieste,義大利東北部港口城市),一位受傷的士兵被衝到了岸邊,被發現時他已經喪失了記憶和語言能力。通過重新學習芬蘭語,他想要重拾看似虛幻的回憶。當他學每個詞語的時候,他都在竭力塑造一個和他本人完全不同的形象。「在潛意識的最深處,我一直被一種感覺折磨著,我感到另一個人的思想在我腦中掙扎。」誰是Sampo?那個在我頭腦中的人?就這樣,一個難以置信的恐怖人物漸漸出現。這個過程黯淡又不失趣味,同時又像在上語法課一樣,緩慢而痛苦。

5.詹姆斯·鮑德溫(James Baldwin)《另一個國家》(Another Country)

書中描繪了一個重口味的角色,他容易發怒、否定外物、喜愛暴力還時常嫉妒他人。各種角色的描寫都被清楚地劃分開來。鮑德溫(Baldwin)很聰明地將愛人的臉描寫為「像所有其它神秘的事物一樣,伴隨著痛苦。」是的,作為一個生活在20世紀50年代的同性戀男人,他的生活充滿了很多秘密。但同時,這些人物也做過許多令人咋舌的事,哪怕是對彼此。這本書里冷酷無情的內容和描寫能讓讀者直冒冷汗。

6.布萊特·伊斯頓·艾利斯(Bret Easton Ellis)《美國精神病人》(American Psycho)

總的來說,同名電影比這本書更加出色,但書中的主人公帕特里克·貝特曼(Patrick Bateman)的確是一個精彩的創作。他擁有雙重性格,在白天,這位曼哈頓商業奇才沉迷於金錢和財富,但到了晚上,他就變成了一個連環殺人魔,喜歡一邊聽著Huey Lewis & the News(美國一搖滾樂隊)的歌,一邊肢解被他綁架的女性。在他講述的這些事中,我們應該相信什麼?他究竟是一個精神病還是僅僅是一位幻想家?書中對暴力場景和消費主義的描寫都令人作嘔。整本書充滿了噁心、暴力、令人感到憤慨和荒謬的內容。但不可否認的是,它的確是一本出色的小說。

7.邁克爾·翁達傑(Michael Ondaatje)《英國病人》(The English Patient)

在這本書中有一條主線,反映了其眾多主題中的一個,也是我個人的人生主題:「他們經歷了一趟危險而複雜的旅程,就像去到了一個廣闊的世界」。書中的角色被刻畫成了動態人物,讓人無法輕易相信。這位「英國病人」曾是一位匈牙利伯爵,他和一個已婚婦女私通,但這些都不為人所知。這本小說的創作基於翁達傑(Ondaatje)的散文,這篇散文引人入勝、浪漫而又富有意義。

8.派翠西亞·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卡蘿爾》(Carol)

湯姆·雷普利(Tom Ripley)是海史密斯的小說中最為臭名昭著的一個角色,我也不喜歡他,但是我鍾愛卡蘿爾微妙而富有雙面性的生活。和作者其它的作品相比,我更偏愛《卡蘿爾》。海史密斯用了假名發表這本書,因為她不想被打上「女性同性戀小說」作家的標籤,所以她在寫這本書時獨自隱居。此書描寫了兩位女性拋開一切事情去幽會,被人跟蹤發現的故事。在體裁上,這雖然不是一本引人入勝的書,但它展現了一個華麗而令人興奮的故事。事實上,慢吞吞的節奏才是這本小說的魅力所在。

9.艾利森·摩爾(Alison Moore)《燈塔》(The Lighthouse)

摩爾的作品充滿了對思念的描寫。《燈塔》是她的第一本小說,故事從一個名叫Futh的男人開始,我們跟著他橫穿德國,感受他的思想和悔恨,雖然這個人物可能並不存在。這本小說並沒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節和主線,只是通過描寫主人公一件件失去的物品:樟腦,熄滅的火柴,剝開的橘子和防晒霜來講述故事。每個見過Futh的人,都認為他的生活是一個謎,因為他不能讓自己為人所知。這是一本值得慢慢品讀和回味的書。

10.穆瑞爾·斯帕克(Muriel Spark)《司機的座駕》(The Driver』s Seat,暫譯)

可以說這本書的主人公是我有史以來最不喜歡的一個角色,可是我又偏偏喜歡令人討厭的女性。在這個簡短而殘忍的故事中,女主人公Lise從開始一直到她死去都在尖叫和哭泣。她大肆宣告,她在尋找她的「男朋友」,但事實上她卻在精心策劃著謀殺案。她的瘋狂舉動簡直令人毛骨悚然。那麼Lise是來自哪裡呢?她患了什麼病?她為什麼要做這些事?這本書並沒有解釋這些懸念,而我也不想去猜測。

原文選自: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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