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廈門首例因盜竊共享腳踏車被拘案 女子將被拘十日
被噴成藍色的共享腳踏車。
(ofo共享腳踏車企業提供)
製圖/張平原
台海網3月16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把「ofo」小黃車的車漆刮掉,重新噴上藍色,將共享腳踏車改成「獨享」腳踏車。昨日,記者從思明警方了解到,這名女子行為涉嫌盜竊,已被警方處以10日拘留。值得一提的是,經本報記者多方核實,這也是全市因盜竊共享腳踏車被拘的第一案。
私自噴漆 小黃車成了小藍車
案件發生在2月28日。當天,市民向大學路派出所提供一條線索,有人改裝ofo共享腳踏車並據為己有。根據線索,大學路派出所的民警在174醫院附近見到了兩輛ofo共享腳踏車。
從外觀上根本辨別不出這是ofo共享腳踏車,原本鮮艷的黃色已看不出來,其中一輛已經徹底被噴為藍色,另一輛則是黃里透著藍——車身被反覆噴塗油漆,噴完藍漆又上了一層黃漆。
此外,兩輛ofo共享腳踏車的二維碼、車牌等車身信息,都已完全被油漆覆蓋。如果不是車身結構未被改變,幾乎看不出這兩輛車原本是ofo的共享腳踏車。而改動小黃車的目的很明顯,把共享腳踏車變成「獨享」。
民警蹲守 逮住取車嫌疑人
是誰把共享腳踏車變成了「獨享」?民警就在車旁蹲守,等候嫌疑人前來騎車。
傍晚6點多,一名女子撥動其中一輛車的密碼,打開了鎖,正準備騎著車離開。「等等,請你下車!」 民警亮明身份,將這名女子控制。
民警又聯繫了ofo共享腳踏車的工作人員前來,用「香蕉水」將這兩輛車車牌上的油漆洗乾淨,原本的車牌顯露出來——通過車牌編號確認,正是ofo的共享腳踏車。
面對確鑿的證據,女子庄某難以辯解。據民警介紹,庄某在之前有過兩次在ofo共享腳踏車平台上的使用記錄。記住使用過的車子密碼后,她就將車子進行改裝。
庄某以為重新噴塗油漆改變車身外觀、塗抹掉車牌,就能神不知鬼不覺的將共享腳踏車變成「獨享」腳踏車,卻沒想到民警很快將她抓獲。
目前,庄某因涉嫌盜竊,被思明警方處於10日拘留,案件正在調查中。
【企業說法】
積極配合警方
曝光不文明行為
昨日,記者向目前入駐廈門的四家共享腳踏車企業小白、ofo、摩拜和Hellobike求證發現,這起案件是全市因盜竊共享腳踏車被拘留的第一案。
有共享腳踏車企業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改裝共享腳踏車、給腳踏車上鎖、將腳踏車丟進海里等破壞、盜竊共享腳踏車的案例,還有不少,然而每次都是苦於沒有實證,無法對破壞者進行處罰。
這些企業負責人認為,作為廈門首例因盜竊共享腳踏車被拘留的案例,或許會警醒、震懾一些盜竊、破壞共享腳踏車的不法行為,此外,他們也為思明警方的主動作為點個贊。
ofo共享腳踏車方面表示,接下來他們會積極配合警方處理此類案件,並且每周在微信微博上公布黑榜,對於不文明的行為進行曝光。發現類似行為,會將破壞者的賬戶進行「凍結」。
【律師說法】
破壞共享腳踏車
或涉及兩罪名
破壞、侵佔共享腳踏車的行為屢見不鮮,涉事者會受到哪些處罰,涉嫌什麼罪名?記者為此諮詢了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塗添祿律師。
塗律師介紹說,故意毀壞共享腳踏車可能涉及故意毀壞財物罪,共享腳踏車有相應的權屬主體,如故意毀壞共享腳踏車,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下,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將會被判處有期徒刑。
將共享腳踏車通過改裝、噴塗等方式,據為己有的,主觀上以佔有共享腳踏車為目的,達到一定數額或者有其他情節可能構成盜竊罪。塗律師說,涉事者有這樣的行為之一,即使未構成犯罪的,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鏈接】
各地私占破壞
共享腳踏車案例
●深圳 1月18日
擅自改裝被拘
深圳一男子因私自改裝ofo共享腳踏車,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和罰款處罰
●北京 2月22日
給腳踏車上鎖被拘
北京兩名女護士因私自給ofo共享腳踏車上鎖,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天津 3月9日
將腳踏車扔入海中被拘
天津兩名遼寧籍男子因將ofo共享腳踏車扔入海中,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