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王先生碰到件煩心事,借別人機車上了路,因為沒有牌照被交警逮住了。結果交警扣了王先生C1駕照12分,王先生覺得是交警搞錯了。於是前往相關部門查詢,才知道真是自己錯了。
原來王先生屬於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一次性扣除12分。事實上,只擁有C1是不能駕駛機車的,要駕駛機車必須擁有以下牌照:
1,普通三輪機車 D 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的三輪機車;
2,普通二輪機車 E 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的二輪機車;
3,輕便機車 F 發動機排量小於等於50ml的機車;
所以要想騎機車,就必須增駕。還有值得注意的是,增駕后並不意味著你有著12+12=24分的總分,這兩者的分數是不能疊加的,總共仍然只有12分。也就是說,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無論您駕駛汽車還是機車違章,都會在總分12分里進行扣除。
還有一點,如果是由B1增駕個機車D證,你是B1D駕駛證。如果這個時候因為騎機車扣12分,高等級的駕照就要降一級變成B2D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