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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三十三歲老婆,丈母娘非要二十萬彩禮可讓我又憂又喜呀!

我曾經有過一段慘痛的婚姻。記得那段日子裡,我在鎮里都換了幾份工作,可是薪水幾乎都不夠我用,而我媽和媳婦住在一起卻又不斷地發生爭吵,我居中調停還是無補於事,前妻認為我偏向於我媽,又看到我沒啥收入,就認定我沒上進心,還覺得日子越過越黑暗,最終,我們不得不以離婚收場。

離婚過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我才慢慢地從曾經痛苦的日子裡走了出來。我都三十有五了,認識了一個也是離過婚的女人,她三十三歲,我們交往了幾個月後,都覺得雙方還行,於是就商量結婚的事宜。我還記得那天我們牽手到未來的丈母娘家裡,一番交談之後,其他的事都不成問題,唯獨未來的丈母娘一口咬定,彩禮需要二十萬才同意我們結婚。女朋友知道我工作的收入和大概的存款,也勸我那未來的丈母娘,要不隨便給個五萬塊就算了,意思意思一下就行啦。可倔強的未來的丈母娘就是不同意,沒有這個數,她的女兒是不會嫁給我的。

當時我也沒什麼辦法全勸服我的未來的丈母娘,想了想,只好來個緩兵之計說,要不等我回家找家人商量商量,再想想別的辦法再說。於是我就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在心裡直罵我的未來的丈母娘,天哪,你的女兒又不是第一次出嫁,而且年齡也不少了,彩禮還敢要這麼多?我當時真的有些想放棄了這麼婚事。誰知這時候女朋友追了出來安撫我說,別聽我媽的,如果實在不行,我願意和你私奔。聽到這話我就高興起來了,我說,真的?女朋友說真的。可我一想,私奔當然可以,可在外頭人生地不熟的,掙錢更難了。然後我就對女朋友說,我先回家和家人商量商量,如果真的不行,到時候我們再私奔。

到家后,我把未來的丈母娘咬定要二十萬彩禮的事都告訴了爸媽,爸爸聽了后說了句,我沒意見,看你媽同意不?過了好一會,才聽見我媽說,二十萬這麼多啊,兒子你上次結婚才八萬,怎麼這次這麼多啊,還有你那個女朋友,都三十好幾了,值那麼多嗎?只見我媽皺著眉頭在說,又過了一會,然後聽到媽說,兒子你都快四十了,孫子都還沒生一個,我這個做媽的也實在是急,如果這次錯過了,下次又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二十萬就二十萬吧,幸虧新修的國道經過老家的舊房子,不然我還真拿不出這錢來呢,這造孽的,錢放我手上我都還沒來得及捂熱,這錢就象長翅膀般又飛走了。

一聽到我媽說出這話,我倒樂了,看著媽坐在那裡嘆氣,我忍不住笑了出來,媽你愁著那個臉幹嘛,你兒子結婚,你應該高興才對,錢沒了以後我掙回來給你。媽聽了我的話心裡總算舒坦了一些。我把這個消息趕緊告訴了女朋友,然後我們就結婚了。

結婚後有一天,我和老婆回去看丈母娘,坐還沒坐熱,丈母娘就拿了個存摺出來遞給我們說,結婚的二十萬彩禮都在這裡,我一分也沒動,我另加十萬送給你們,但是有個條件,這錢得拿去買個房子你們小兩口住,在我們的鎮上,這錢也差不多的了,不夠你們就另外想辦法,總之,你們倆小口和公公婆婆不住一起就行啦,我知道女婿你上次的婚姻不大好,其中也有婆媳不易相處的原因,所以我才這樣做。我聽了丈母娘的話后,覺得她說得很有道理,直到現在,我才恍然大悟,丈母娘當初非要二十萬彩禮原來是為了我們小兩口著想的,我之前還錯怪了她,現在回想起,一份感動之情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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