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起,昆明市啟動「禮讓斑馬線倡導行動」。截至昨日(7月20日),30天宣教期已滿。從今日(7月21日)起,昆明交警將抓拍「不禮讓斑馬線」的交通違法行為。如違規,將按照交通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處200元罰款,同時記3分。
據悉,今早昆明交警已開出「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第一張罰單!
執法依據:
1.「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處200元罰款,同時記3分;
2.「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處200元罰款,同時記3分。
《警嫂》觀點:對於那些看到行人通過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個別司機還卯足了油門,與行人爭道的行為,確實該嚴厲懲罰!對於該規定,就「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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