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7月17日,市住房保障署完成了2017年第二批次領軍人才住房補貼的受理工作。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政府令273號)的有關規定,經初步核查,2478位人才符合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申請人名單及相關情況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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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和發放條件
購房補貼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仍在有效期內;
2.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3.申請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申請人(配偶)已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2015年後新受理的,在本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
5.地方級和後備級領軍人才須具有深圳戶籍。
租房補貼申請人須符合上述1、2、3項條件外,還須同時符合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的條件。2015年後新受理的,申請人還應當符合上述第5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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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監督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公示內容及領軍人才住房補貼工作予以監督,發現問題請及時向我署反映。投訴舉報信息一經查實,我署將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投訴電話:82777536(侯娜娜)。
諮詢電話:82724194(劉日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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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一)申請人人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到期第二個月停發住房補貼。人才經市人社局期末評估合格的,可以申請續發補貼餘額。
(二)申請人離職的,離職當月停發住房補貼。申請人被我市新用人單位錄用后,可以由新單位申請續發補貼餘額。
(三)申請人如有異議,可通過上述電話了解具體情況。需要申請複核的,請在公示期間持本人身份證件,到市住房保障署提出書面申請。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區紅荔西路蓮花大廈東座附二樓業務辦理大廳。
附件:
1.深圳市人才安居領軍人才2017年第二批次住房補貼申請人名單(購房補貼)
2.深圳市人才安居領軍人才2017年第二批次住房補貼申請人名單(租房補貼)
(點擊閱讀原文下載附件)
內容來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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