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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斑馬線前禮讓指數,「車不讓人」是常態!

「斑馬線」是城市交通的生命線,禮讓斑馬線,不僅是社會公德,更是法律規定的義務。6月30日,我市下發通知,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進一步加強機動車禮讓斑馬線和電動腳踏車通行秩序管理專項工作大整治。通知一經公布,立即成為我市市民關注的焦點話題。隨著熱議的深入,公眾對斑馬線讓行背後的問題也有了更多的思考。斑馬線前讓不讓?車主、行人都有話要說。8月6日、7日,記者在中心城區多個路口進行了實地走訪。

現象:斑馬線禮讓行為不明顯

整治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一月有餘,我市現在實際情況如何?

8月6日,記者在南鄭縣大河坎鎮二號橋頭的十字路口觀察,午高峰時間車流量人流量都很大,十分鐘時間由二號橋右拐進入江南西路的車輛達二三十輛。其中近一半的機動車雖有鳴笛催促行人的行為,但也會停車避讓。隨後,記者來到天漢大道民生家樂附近的斑馬線,與大河坎十字路口相比,機動車禮讓斑馬線的情況不甚理想,駕駛員通過鳴笛、加速等方式使得車輛快速通過路口。來往行人在隔離帶開口處等待沒有車時再通過,一位市民告訴記者:「我就在民生超市上班,每天都要從這裡過,很少遇到有機動車主動禮讓行人的。這個地方既沒有紅綠燈、攝像頭,也沒有警察,司機們都抱有僥倖心理。這是市中心,車流量特別大,有時候我去馬路對面祥瑞巷、中學巷買個午飯,光過馬路就得等好久。」

採訪中記者還發現,部分市民對自己被「禮讓」明顯不適應。在太白路、天漢大道十字路口,記者看到一輛私家車在斑馬線前停車等待,而準備過馬路的市民沒有領會司機意圖,一時間人也不敢走,車也不敢動。直到司機將手伸出窗外揮手示意,行人才開始過馬路。

市民有話說:沒覺馬路好過 禮讓行人後車鳴笛催促

8月7日我市中心城區普降大雨。「行人、騎電動車的或打傘或穿雨衣,視線多多少少受阻。這種天氣狀況下,機動車禮讓行人就顯得更應該。坐在駕駛室不怕風吹雨淋的司機們應該多體諒一下路面上的人。」飲馬池小吃城附近一位帶著孩子的市民對記者說,除了天氣不好,平時到學校接送孩子也很擔心,「雖然有紅綠燈,但右轉彎不用看燈,行人和車輛基本都是搶著走。」採訪中多位市民表示,司機禮讓斑馬線的行為自己遇到的不多。

車輛為何不想禮讓行人?司機們也有話說:「其實我也想讓,但有時候我停下沒一會,後面的車就不停按喇叭催我!」車主楊女士表示,如果碰到後面沒車催促,她都會主動讓行人,「畢竟開著車我是司機,下了車我也是行人,讓人先通行也就幾秒鐘,這樣大家都安全。」

「我支持禮讓行人,可有時候上下班高峰期,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行人就沒斷過,我讓行不僅上班可能遲到,還有可能造成後面堵車。也有些行人、電動車不自覺,過個馬路也拿著手機戳戳戳,斑馬線上半天都走不了幾步,絲毫不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看到這樣的說心裡話,我打心眼裡不想給他讓。」私家車主孫先生認為,行人也要增強遵守交規的意識,「我覺得尊重應該是相互的,行人與機動車相互禮讓共同維護,這個社會才和諧,大家的交通安全才有保障。」

交警:文明交通習慣相互感染安全又和諧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根據規定,行人、機動車在行經有信號燈的斑馬線時,應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禮讓斑馬線不僅是社會公德,更是駕駛員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針對禮讓斑馬線問題,記者採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指導員趙曉峰,他表示:「交通安全是需要全體市民共同維護的。我市此次專項行動在查處機動車不避讓斑馬線的同時,也對非機動車、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行人翻越護欄、闖紅燈、亂竄亂行;非機動車、電動腳踏車、機車違法加裝遮陽傘、雨棚、闖燈越線、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橫穿道路、逆向行駛等)。處罰不是目的,希望能以此為手段增加違法成本,警醒機動車主遵守交規。」他介紹,為形成「車讓人、人讓車」的文明交通環境,我市在中心城區主幹道部分沒有交通燈的斑馬線上,試行安裝了「太陽能反光道釘」,白天吸收陽光,夜晚利用太陽能使道釘發光提醒車輛、行人注意。試行成功后,將在全市有條件的道路上推廣安裝。

文明的駕駛習慣是可以相互感染促進的。行人守法、有序通行,機動車自覺禮讓,少一分爭執多一分和諧,斑馬線上的事故率就會大幅度下降,道路也會因為禮讓而更加暢通有序。安全又和諧的交通環境,需要市民們共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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