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交易簡要內容:成都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6月7日與自然人陳易木簽署了《北京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公司將位於北京朝陽區亮馬橋路46號北京福景苑705號公寓建築面積合計為179.36平方米的房產出售給自然人陳易木。公司聘請了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該房產進行了評估,評估值為1,093.25萬元。經雙方協商同意,轉讓價格為1,125萬元。
●本次交易未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交易未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交易實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一、交易概述
為了盤活資產,改善資產結構,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公司於2017年6月7日與自然人陳易木簽署了《北京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公司將位於北京朝陽區亮馬橋路46號北京福景苑705號公寓、建築面積為179.36平方米的房產出售給陳易木,公司聘請了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該房產進行了評估,評估值為1,093.25萬元。經雙方協商同意,轉讓價格為1,125萬元。公司董事會同意授權公司董事會、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徐建先生簽署本次出售房產的相關文件和協議。
公司於2017年6月8日召開了八屆十三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房產出售事項。公司獨立董事李小軍、張小靈全部贊成,並發表了獨立意見。
二、交易對方情況介紹
認購方:陳易木
國籍:
身份證號碼:320106198xxxxx413
住所:南京市鼓樓區廣州路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交易標的是:北京朝陽區亮馬橋路46號北京福景苑705號公寓。
1、本次標的具體情況: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6號
房屋所有權證號:X京房權證朝字第1363518號;
房屋所有權人:成都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共有情況:單獨所有;
房屋坐落:朝陽區亮馬橋路46號7層705;
登記時間:2014年5月12日;
房屋性質:商品房;
規劃用途:公寓;
總層數:26(-4);
建築面積:179.36㎡;
2、權屬情況說明
該房產所有權權屬清晰,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限制轉的情況,也不涉及訴訟、仲裁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
3、本次交易標評估情況
公司委託持有從事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2017年4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對本次擬交易的資產進行評估,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採用市場法進行了評估,出具了《成都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擬處置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6號7層705一套公寓市場價值資產評估報告》(中天華資評報字[2017]第1249號)。
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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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履約安排
出賣人:成都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買受人:陳易木
(一)房屋成交總價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本次房產成交總價為人民幣1,125萬元。
(二)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買受人先支付定金50萬元,餘下1,075萬元於辦理權屬轉移登記前五個工作日或2017年9月8日前支付。
(三)所有權轉移登記
1、買賣雙方於2017年8月5日前辦理繳稅手續;
2、買賣雙方應於取得《契稅完稅憑證》后25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四)房屋租賃及交付
出賣人已將該房屋出租,租賃期至2017年8月5日。出賣人應於辦理權屬轉移登記前五個工作日解除該房屋的租賃關係,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
(五)買賣雙方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六)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應按約定履行義務。若逾期履約未超過十五個工作日(含),則守約方無權單方解除《買賣合同》。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房屋成交成交總價的0.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如遇稅、費調整還應賠償守約方多繳納的稅、費,合同繼續履行。
出賣人構成根本違約,買受人有權單方解除《買賣合同》。出賣人應於買受人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按房屋成交總價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受人損失(含房屋差價、維權成本等)的,出賣人還應賠償買受人損失。
買受人構成根本違約,出賣人有權單方解除《買賣合同》。買受人應於出賣人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按房屋成交總價的2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賣人損失(含房屋差價、維權成本等)的,買受人還應賠償出賣人損失。
(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柒日內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五、涉及出售資產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房產未涉及人員安置等情況。
六、出售房產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出售部分房產事項有利於公司優化資產結構,提高資產運營效率,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造成影響,符合公司和股東的根本利益。經初步測算,上述房產轉讓產生歸屬於上市公司的凈利潤約為335萬元。
七、上網公告附件
(一)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
(二)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成都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擬處置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6號7層705一套公寓市場價值資產評估報告》(中天華資評報字[2017]第1249號)。
特此公告。
成都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0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