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自主決定自己婚姻的權利,你可以自由選擇娶或不娶、嫁或不嫁給某人。但在建國之前,大多都是父母包辦的婚姻。更甚者還會有娃娃親呢!
圖中即為1947年陝西臨潼地區的一場包辦婚姻。
圖中是這場婚禮的新郎新娘正在夫妻對拜。雖然新郎穿著中山裝,新娘戴著頭紗,但老祖宗的婚制還保留著,拜過天地、父母之後,自然就是夫妻對拜。的習俗永遠都是那麼傳統,還會有陋習的存在!
當時還沒有非常完善的《婚姻法》,不過但凡新人都得到政府官員那裡領取證書,這是必須要有的一個環節的!
圖中是婚禮當天,這對夫妻從小就被訂下了娃娃親,結婚時,新娘只有14周歲,新郎也僅有15周歲。這麼小的年紀就要為父母命結婚了!唉……
圖中是敬酒之後,新娘新郎在眾人面前飲交杯酒。這跟現代還是有區別的,不需要手腕的交接!
圖中是攝影師拍下的一對「小夫妻」的結婚照。由於是包辦婚姻,新郎新娘之前並沒什麼感情基礎,所以就會有一些疏遠的感覺!
圖中是伴郎伴娘互相攙扶新人緩緩走向婚房。14歲的小新娘用手捧花將臉部完全遮掩,新郎則手插口袋,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這就是很典型的婚禮!
一個14、一個15,才正處於懵懂無知的年歲,卻稀里糊塗地被拉去拜堂成親。這得有多少陋習啊,的進步還是要加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