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伴們大家好
今天呢,咱們先來聊一個交通事故
故事中的車主雖然看似沒有過錯
但仍然要承擔事故的責任
這是為什麼呢?
錯將油門當剎車追尾奧迪
事情經過
剛畢業的小薇姑娘開著新買的車走在路上,因為駕駛技術還不熟練,錯將油門當剎車踩了,一頭撞到停在路邊的奧迪車車尾上。無巧不成書,就在碰撞的一剎那,一位清潔工正好從奧迪車後走過,這一下就被夾傷了。
事後交警部門認定:
小薇姑娘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奧迪哥不承擔責任。
清潔工住院一個多月,總共花了10萬塊錢,司法鑒定為9級傷殘,真的是飛來橫禍啊。
事情看上去簡單明了,誰的責任誰賠錢唄。但如果真覺得這麼簡單,蔥哥怎麼能在這裡提出來呢,咱們往後看。
奧迪無辜躺槍也要賠償?
後來因為這事故的賠償金額比較大,而且小薇姑娘認為對責任的劃分有異議,就把這事兒搬到了當地的法院。
幾天之後法院判決書出來了,判定小薇姑娘與奧迪哥共同賠付清潔工各種費用共計17萬元。(奧迪哥的賠償由保險承擔)
聽到這,大家是不是很驚訝,法院這麼判到底是因為啥?難不成是因為奧迪哥有錢?還是因為小薇姑娘長得漂亮嗎?
我們請來了蔥哥的好基友,律師大大,來給大家解釋一下:
律師大大
這個案件是根據我們國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來判定的。
就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也要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這位姑娘和奧迪車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清潔工受傷,雖然奧迪哥在本次事故中沒有過錯,但他的保險公司也應該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進行賠償。
所以說只要是機動車非機動車之間的事故,機動車都是要承擔責任的。
也就是說事故雖然是因為小薇姑娘發生的,但奧迪哥的車也間接導致傷者的傷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事故,不管機動車一方是否存在過錯,都要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碰瓷除外)。所以這筆賠償就要這兩輛車一起來承擔了。
下面,我們再來舉幾個讓小夥伴們意想不到的例子。
新手高速被追尾
一位新手司機,自己開車上高速,發生了事故,即使這位新手司機,對事故沒有任何過錯,完全無辜被撞,但新手司機一樣要承擔一部分的賠償責任。
因為他違反了在實習期無老司機陪同不得開上高速的規定。
副駕駛沒系安全帶
一個小伙兒,剛約了個妹子,共進晚餐后準備找地兒再交流一下深厚的友誼。
但是半路上小伙兒不幸開車追了別人的尾,並且把旁邊妹子剛做的鼻子給撞塌了,硅膠也撞爆了。心想,尼瑪光賠這妹子就得一筆巨款,何況還要給前車修車呢。
但這時,天使般律師大大告訴小伙兒:這位硅膠妹妹因為沒有系安全帶,加重了對自身的損害,所以她也要負一定的責任。
這兩個事故是不存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責任劃分問題了,但賠償方式又依據了哪條法規呢?
我們再請律師大大,來給大家解釋一下:
律師大大
像剛才這兩種情況,它不屬於交通法規裡面的指導範疇,而是《民法通則》裡面的規定: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民事責任。
在《侵權責任法》裡面也寫到:「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所以這兩個受害人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其實除了上邊說的,也不是在所有的情況下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的事故都需要開車人賠償的。
有一種情況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事故后,開車的人不用賠償的,那就是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額。。。就是我們所說的「碰瓷」。
這種行為車主是不需要賠償的哦~這可不是蔥哥說的,這種事故咱們國家是有相關的規定,我們再次請出律師大大登場:
律師大大
這種行為車主是不用賠償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如果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為了預防碰瓷,開車的小夥伴們在車上安裝一個行車記錄儀就非常重要了。
安全貼士
在這裡蔥哥想跟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員說一句:法律雖然保護血肉之軀的弱者,但在發生碰撞之後,自己受的苦誰也不能替代!
這種無責賠償是對行人的一種保護,而不是對行人違法的縱容!
遵守交通法規安全出行才是正道!
今天的節目就到這裡了,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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