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治理與反思 從財政依附性反思中國社會保險

類別:社會保障

本次推出的是武漢大學的熊偉教授的研究《從財政依附性反思社會保險》(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70(4):36–42, DOI:10.14086/j.cnki.wujss.2017.04.005)。文章認為,社會保險是一種參保人自我負責的互助共濟制度,建立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其收入和支出都應受法律約束,不宜由政府自由裁量。社會保險與財政應保持相對獨立,政府不宜直接干預社會保險財務社會保險不應依附財政。鑒於此,社會保險基金不宜納入政府預算,而應該財務獨立,自治管理。作為利益主體之一,政府可以參與社會保險的管理,但不能壟斷,參保人和公眾都有參與權和知情權。基於不同的理由,政府有義務補助社會保險,但補助必須條分縷析,於法有據,不宜將制度轉型成本和政策性開支等同於政府的制度擔保人責任。

政府對於社會保險從來不能缺位,否則,社會保險制度很難建立及運轉。儘管如此,社會保險卻不宜依附財政,二者在法律上應保持獨立性,遵從不同的理念和原則,防止在主體和權責方面的混同。
由政府出面充當社會保險人。社會保險甚至被納入財政管理,其主體、財產、管理、責任等方面都與財政重合。這種嚴重依附財政的社會保險雖然在獲取財政資金、借用政府信用方面頗具優勢,但會帶來政府責任的無限擴大以及資金管理方面的僵化官僚。一旦將社會保險趨同於國家福利,淡化繳費與享受待遇之間的關聯性,社會保險內在的人性尊嚴、自我負責、社會連帶理念也會受到衝擊,參保人的權益保護勢必難以周全。因此,應重新審視財政與社會保險的關係,基於主體區分重構二者之間的法律關係。

一、 社會保險關係與政府的角色定位

不管是養老,還是疾病治療、失業救濟、生育保障,都可以通過國家福利方式提供。然而,要想讓國家福利覆蓋社會的方方面面,運作成本十分高昂,一旦財政汲取能力變弱,就會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另一方面,如果地區發展差距、居民收入差距大,居民貢獻不一但福利相差無幾,公平問題就會凸顯。因此,雖然各國都在為國民提供福利,但一般限於急迫性事項或特定人群。至於養老、醫療等,由於其構成可預見的持續性開支,將其納入福利體系的國家並不多見。

相比國家福利,在解決社會風險方面,社會保險的特點在於:第一,社會保險有別於財政,一般不需要國家提供資金。第二,社會保險的繳費與享受待遇之間存在著正相關關係。第三,在社會保險關係中,政府並不必然成為當事人。

社會保險通常可區分為「福利型」和「保險型」兩種形態。在福利型社會保險制度中,社會保險事務基本上由政府負責,社會保險資金通過稅收方式徵集,社會保險待遇支付也由政府有關部門負責,政府充當社會保險人的角色。在保險型社會保險模式下,社會保險資金通過社會保險費的方式徵集,由僱主和僱員供款,強調風險分攤原則,政府只負責行政費用或者若干赤字彌補。社會保險的經典模式可以簡化為,根據法律設定的條件和標準,參保人繳費,保險人承保。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向參保人支付保險待遇,政府只是履行監管和保障職能,並不直接成為保險關係的一方。保險型社會保險與這種模式高度契合。即便是福利型社會保險,雖然政府直接充當社會保險人,財政與社會保險也會適度分離。。不管是哪種類型的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與政府財政都應當分離,社會保險收入不應混同於財政收入,社會保險支出不應定性為財政支出。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堅持社會保險的財務獨立性,維護社會保險的保險性質,防止社會保險異化,最大程度地維護參保人的利益。

二、 財政扶持與社會保險的財務獨立

社會保險財務獨立是基金收支平衡的需要,也是參保人自我負責和團體成員之間連帶互助的要求。

儘管如此,財政與社會保險之間的聯繫仍無法割斷。隨著福利國家觀念的普及,發展社會保險事業成為國家的義務,享受社會保險則成為公民的權利,一些國家的憲法對此都有確認(陳新民,2010:449)。例如,《憲法》第四十五條即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從這個角度來看,財政介入社會保險是國家責任的體現,是現代國家的憲法義務。

財政對社會保險的扶持有很多方式,大多數體現為資金支持,也可能表現為管理服務或制度借用。社會保險的財務獨立性是由其內在稟性決定的,並不會因為其與財政聯繫緊密而消除。如果否認社會保險對財政的獨立性,將其混同於政府財政行為,完全遵照政府財政的運行邏輯,社會保險的「社會性」和「保險性」就不復存在,而成為變相的國家福利。相比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等傳統的社會保障項目,社會保險的「社會性」體現得最為明顯。藉助於保險機制,社會保險則在國家與個人之間開創了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空間。儘管國家會對社會保險提供幫助,但這不足以消除社會保險的特性。正是由於社會保險在機制上獨立於國家財政,才使得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區分在社會保險領域表現最為充分。

三、 社會保險依附於財政的具體體現

社會保險明顯呈現兩面性。一方面,它堅持保險原理,強調參保人自我負責,社會保險收支平衡,保險基金專戶管理,經辦機構與政府相對分離,希望維持社會保險相對於政府和財政的獨立性。另一方面,它又將社會保險納入財政預算,社會保險和財政很大程度上相混淆,社會保險嚴重依附財政。筆者認為,社會保險對財政的依附性,本質上存在著反社會保險的因素,需要基於社會保險原理進行協調。

(一) 社會保險納入財政預算與保險原理不符

2010年起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2014年修訂的《預演算法》對此正式予以確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成為政府複式預算體系的組成部分。但是,社會保險是一種類似於長期契約的機制,社會保險資金的收入和支出應該事先通過法律明定,並保持其穩定性。一年一度的政府預算分配機制不適於社會保險資金。。

(二) 政府包攬一切,參保人自治管理權被剝奪

由於未能區分社會保險與財政,社會保險事務完全被當成政府事務,社會保險的自治被政府規制所取代。參保人作為社會保險關係的主體,除了作為繳費義務人和待遇請求權人,沒有渠道參與保險事務的決策和管理。

(三) 財政補助事由不清晰,侵蝕社會保險的獨立性

財政補助是社會保險重要的資金來源。不過,在歷年的預算、決算或統計報告中,政府都沒有列明補貼社會保險的具體事由,而是籠統地將其定性為「促進」「扶持」或「幫助」。如果不區分二者的職能,當政府有需要時即命令社會保險配合,事後再以財政補助的形式予以彌補,不利於凸顯社會保險的財務獨立性,缺乏對社會保險自主意志的尊重,事實上將社會保險作為政府下屬主體予以對待。

(四) 過於倚重預算平衡,為政府濫權提供了空間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由於社會保險收支標準法定,不允許通過預算程序予以調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平衡的方式,只能是從其他政府預算中調入資金,也就是財政補貼。然而,一旦社會保險基金出現資金缺口,為了減輕自己的財政負擔,政府可能利用社會保險管理權,提高繳費標準或降低保險待遇,破壞社會保險的內在統一性。

四、 社會保險與政府財政的歸位之策

在充分利用政府信用和支持的同時,如何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的獨立性,破除社會保險對財政的依附,這是社會保險必須直面的問題。即便由政府出面主辦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財務也應該獨立於財政。要做到財務獨立,前提在於二者的主體資格不混同。

第一,廢除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讓社會保險脫離財政體系。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本身是內在矛盾的概念,在現實中不具有可操作性。將社會保險基金納入政府預算屬多此一舉,且會帶來權力體系內部的衝突。廢除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制度后,儘管基金在收入徵收、內部管理、外在監督等方面仍與政府保持緊密聯繫,但二者已經不具有行政隸屬關係,轉而成為兩個獨立的法律主體。

第二,堅持社會保險給付的法律保留,減少政府對社會保險的直接干預。

社會保險待遇標準涉及被保障對象的生、老、病、死等社會風險保障,與社會主體的財產保障、甚至生存保障直接相關,需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則。政府既是社會保險制度的設計者,也是社會保險的組織者和管理者,兩種身份存在一定的利益衝突,更應當盡量避免由統籌級別的地方政府制定社會保險給付標準。

第三,社會保險費應當依據保險精算調整,實現內部收支平衡。

社會保險收入的主要來源是社會保險費。雖然由於保險費與待遇之間的對應關係明確,保險費的調整不必像稅收那樣嚴格遵循法定原則,但也不能完全委託保險人裁量,而應當建立在保險精算基礎上。

第四,社會保險管理應體現公共參與、公開透明。

一旦廢止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將社會保險與財政體系脫鉤,社會保險的管理體制就應該隨之調整。具體而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只行使監管職能,具體的決策和管理交由經辦機構處理。筆者主張,經辦機構由政府代表、參保人代表和外部專家組成,內部管理遵循自治原則,在法律確定的治理架構下自律管理。在此基礎上,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投資和管理都應該充分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和政府的監督。

第五,財政補助應與政府職能保持一致,有理有據。

政府對社會保險的財政投入很多,其性質因政府干預的名目存在差異。關鍵問題是,政府的補貼項目、理由應當明確,讓各方清楚自己的責任範圍。如果角色和職責不清,政府投入越多,公眾在風險應對方面對政府的依賴性越強,反而會加重政府的政治責任。

如果您喜歡此文,請轉發和分享給朋友們。謝謝!

參考文獻:略

原文鏈接(閱讀原文點擊左下角):

鳳凰網:

迎您提出與本文內容、主題或翻譯有關的各種問題與建議!

迎關注、訂閱微信公眾號【治理學術】。本公眾號是由公共管理與政治學學科的老師和學生志願者開發的學術和交流平台,重點是治理理論與實踐領域的熱點問題,我們每日整理、翻譯並推薦一篇最新權威英文文獻。核心內容分為三大板塊:1、治理理論文獻與探索,2、管理實踐治理與反思,3、公共治理教學與交流

歡迎推薦或自薦研究成果,來稿請致郵箱:[email protected]

PS:如何加入微信公眾號:

您可以掃描下面的二維碼,或者搜索公眾號:「治理學術」,或者加原始ID: gh_dd2c06e61722然後點擊加入即可。

PS:如何查看以前推送的精彩文章:

只要點標題下方的「治理學術」,並選擇「查看歷史消息」即可,精彩就會盡現。謝謝!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