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貨車造追尾事故
當晚22時許,黃某駕駛私家車沿七里河區武威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建西路十字時正好遇見紅燈,就在他等待信號燈時,忽然聽到一聲響。「不好,被追尾了。」黃某與同車的妻子魯某一起下車查看。只見一輛輕型貨車追尾撞在了他們的車正後方。
「我們當時走到貨車跟前,讓司機下車,但他坐在車上盯著我們看就是不搭理。」魯某說。因為貨車車窗開有一條縫隙,濃濃的酒味隔窗飄出。「隔著車窗我們聞到了一股很重的酒味,因此,我們只能向正在十字里執勤的交警求助。」
拒不配合還襲警
接到群眾報警,正在建西路十字執勤的交警李先博趕往現場,而此時魏某坐在車裡根本不配合交警調查。無奈,李先博打開車門要求魏某下車接受調查,魏某搖搖晃晃下車後站立不穩,李先博扶著他詢問駕駛證、行駛證的相關信息及情況,魏某拒不交待,並提出要上廁所。李先博一邊報事故,一邊與趕來支援的同事李岩駿陪魏某去上廁所。期間,魏某試圖逃跑。「我們見他要逃跑,趕快去拉他,誰知魏某一反常態,對我們又踢又打,撕扯我們的衣服,還抓傷了我的脖子,隔著春秋執勤服咬傷了我的胳膊,咬破了我的警服。」受傷的李岩駿如是說。
「當時那個司機就跟瘋了一樣,又踢打交警,又撕扯交警的衣服,而且嘴裡還罵著髒話。我們看著他又抓破了一個交警的脖子,還死咬著那個交警的胳膊不放,而交警們又不能還手,我們實在看不下去了,上去幫忙,才將發瘋的司機控制住。」魯某說。
難逃法律嚴懲
由於魏某拒不配合調查,隨後趕到的事故民警無奈之下只得帶其到醫院提取血樣。經鑒定,魏某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濃度達到了225.07毫克,屬醉酒駕駛。醉駕是一種比酒駕還要惡劣的行為。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駕駛人員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於80毫克為飲酒後駕車;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為醉酒駕車。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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