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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房產肯定屬於獨生子女?

綜合:21財聞匯

資料:騰訊財經(financeapp)、財經內參、央視財經(ID:cctvyscj)、新華網(ID:xinhuanews)

很多朋友都認為:身為獨生子女的70,80,90后,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麼父母名下的房產就肯定是自己的。這麼簡單的問題還用討論嗎?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過世之後的所有財產,當然由我來繼承咯!

燃鵝,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來看看下面這個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父母去世,留下一套學區房后……

小麗是獨生女兒,父親十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價值約300萬元。房產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小麗還未成家,因此沒去辦理手續。現在母親已經去世,小麗也已成家,女兒兩周歲,再過一年就上幼稚園了。因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學區房,小麗就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把戶口遷進去。

房管局拒絕辦理

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房管局卻說,僅憑這些東西沒法給小麗辦過戶手續。小麗要麼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要麼拿法院的判決書去,他們才給辦。小麗沒辦法,誰願意沒事打官司啊,就馬上去了公證處。

公證處碰壁

公證處的人說讓我把我爸媽的親戚全部找到,帶到公證處去才給辦公證。可我爸媽的親戚全國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國了,我到哪去找他們?」小麗要哭出來了。

這是非常典型的一個案例——沒有狗血劇情,沒有複雜糾紛,但作為獨生女的小麗,卻無法順利獲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產。

這是為什麼呢?聽聽律師怎麼說!

即使小麗費盡周折找到她遍布全國甚至在國外的七大姑八大姨,眾堂表親兄弟姐妹,她也不一定能達到將房子過戶到她名下的目的!

律師詳細詢問了小麗父母雙方家庭的情況,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小麗父母留下的這套房子,按法定繼承的分配結果是:

沒錯!!

房子被分的支離破碎,傳說中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也來分房子!

接著往下看她和律師的對話。

律師:小麗你是獨生女?

小麗:是的,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核心家庭關係很簡單)

律師:你父母哪一年結婚的?

小麗:好像是1983年。

律師: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

小麗:2003年。

律師:房產登記是什麼時間?

小麗:2004年11月。

律師: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

小麗:我爸爸一個人名下。

律師:你爸爸什麼時候過世的?

小麗:是十年前過世的,應該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師:你爸和你媽過世時有沒有留下遺囑?

小麗:我爸沒有,我媽生前跟我口頭說過,她走後這套房子歸我。(口說無憑啊,等於沒有)

律師:你爸爸過世時你爸爸的父母是否還健在?(這個問題是關鍵,如果已經過世,事情就好辦多了)

小麗:我爸爸過世時我爺爺已經去世,我奶奶還在,我奶奶是我爸爸過世后不到一年過世的。

完了!事情來了!

律師: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幾個?

小麗:我爸爸有四個兄弟姐妹。(咱父母輩的兄弟姐妹四個不算多!

律師: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況,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況、子女情況跟我一個一個說一下。

小麗: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過世時已經過世,我大嬸還在。大伯大嬸有三個孩子,兩個在上海,一個出國了。二伯還在,不過五年前離婚了。二伯二嬸有兩個孩子,一個在杭州,一個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龍江,有一個女兒。我爸爸和爺爺奶奶過世后,就沒怎麼走動,姑姑姑父家的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

律師:你媽媽在你爸爸過世后沒再成家吧?

小麗:沒有沒有,我媽一直跟我過。

律師:你媽過世時,你外公外婆是否還健在?

小麗:都過世了。

律師:這套房子,要由你一個人繼承,除非其它有繼承權的人到公證處或者法院明確表示放棄。

律師分析

1、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這套房產的1/2屬於你母親,1/2屬於你父親的遺產。

2、你父親死亡時,有三個繼承人,那就是你母親、你、還有你奶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那麼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親在原有1/2的基礎上再獲得1/6,合計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過世后,屬於你奶奶的⅙本該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但這時你大伯和你爸先於奶奶過世了。根據法律規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個孩子繼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繼承。加上前面的1/6,你現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據法律的規定,婚內繼承的遺產除非遺囑指定歸個人,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你二伯離婚後,這1/24應該分成兩半,你二伯1/48,你二嬸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沒離婚,因此共同擁有1/24。

6、現在你母親過世,你母親只有你一個繼承人,因此你母親的財產全部由你繼承。所以你最終的財產繼承份額是5/24+2/3 =7/8。

小麗聽完趙律師的分析,直接哭不出來了!

律師建議:年邁父母生前能立下遺囑

小麗這樣的家庭結構,不就是我們大部分人的家庭結構嗎?小麗父母的做法,不就是我們或者我們父母現在通行的做法嗎?

律師表示這只是給小麗算理論上的房產繼承份額而已,具體要怎麼把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複雜啦。


律師認為,這一切,假如小麗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遺囑的話,就不會那麼麻煩了。

提醒:

遺產繼承也要及時處理,千萬不要誤以為自己是獨生子女就一定簡單。即使有遺囑,也不一定就能簡單處理,如果拖得時間長,問題就會更複雜。

小結:

我們人總認為立遺囑不吉利,其實,年邁父母在身體尚健康時,如能立個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談立下遺囑,也並非不孝順。

也希望天下父母都有一個健康的好身體

【延伸】房產證直接寫子女名字?可能虧大了!

房產證即將下崗,不動產證正式登場!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有什麼區別?根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介紹,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

△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於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

而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現在的證需要換嗎?

無需更換。

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并行有效,這段時間內可以選擇換或則不換。等到需要進行房屋產權變更或買賣房屋時再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薄證。

關鍵來了: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再重要!

1、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要經依法登記,才會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房產證與不動產登記簿兩者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因此你不要考慮是婚前還是婚後寫名字了,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

2、就算房產證上沒你的名 也有你的份

從公文的角度上看,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上有名字才算數,而另一方面,結婚前買的房子,就算是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如果鬧上法庭,沒有證據能證明你出了錢 ,寫上名字也是白搭的。

但是,上述這種情況也僅僅是考慮到婚前買房,如果是領結婚證后買的房子,就算是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後單方父母全資買下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兒女名下,確認是只贈予自己兒女一方,那麼該房產屬於自己子女一方的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犯不著結了婚還爭署名。

不要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了!

如今,很多家長在購置房產時,因各種原因將房產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父母看來,「娃娃房」的好處很多,可以規避稅費、規避家庭破產風險、提前為孩子準備婚前財產等等。

但是,這樣做卻存在各種風險隱患!!!往下看!

一、買房不能貸款。

如果買賣合同約定房屋的購買方是未成年人一人,則該房屋買賣不能申請銀行貸款,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

二、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沒有共有房產,即父母房產證上沒有孩子的名字,那麼孩子成年後購買首套房時,按照政策首付三成,並可享受首套優惠房貸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購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根據政策,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住房。

三、父母不能隨意處置房屋,確需處置時手續麻煩。

父母不能隨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必須是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利益,若其出現重大疾病需要錢來治療或生活學習需要等。必須提供監護人簽名保證其具有監護人資格和出售房產是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證書,保證書須經公證處公證。

另外,父母出售房產所得款項應全部用於撫養未成年人。否則,日後孩子一旦提出異議,認為父母侵犯其合法權益,父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四、父母離婚時易出糾紛。

如果夫妻離婚,以未成年孩子名義購置的房產歸屬往往會引起法律糾紛。如果房產不作為共同財產來分割,那麼該房產應屬承擔撫養孩子義務的一方與孩子共同居住,可能會由此引發撫養權爭奪局面。

五、父母想再收回房屋困難,且無法控制子女成年後擅自處分房產。

如果子女成年後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想收回房屋將會有很大的法律障礙。實踐中已有子女成年後將房屋出賣,不讓其父母居住的情況發生。

之前在一起離婚案件中:張先生未成年時,其父母即以其名義購置了房產,張先生成年成家后瞞著父母將房產加上了妻子的名字,當其婚姻觸礁離婚時,妻子根據約定分得了50%的產權,張先生的父母為此深受打擊,悔不當初。

六、孩子如婚後發生意外,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

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如何規避風險?

1、可以作公證

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財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這種辦法可以同時讓孩子擁有財產,又不至於遇到意外情況時被作為遺產分割。

2、進行房產份額變更

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這種方法主要是應對房產稅,即使女子成年後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需要徵收房產稅時,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產部分,計稅量將極其有限。

3、從房產證上去名

這個辦法比較簡單粗暴,但是可以說也是最實用的方法。增減產權共有人,等同於買賣,即等於把一半的產權份額轉讓給你,繳納稅費按這個份額來交就可以。

房產證上減子女名字,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去掉名字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去當地交易中心過戶,產證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帶好身份證件辦理即可。

當然你也可以以贈與的方式去名,但同樣要交手續費/登記費/契稅等一系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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