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0112執1720號
貝朝欣及相關權利人:
本院受理的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與貝朝欣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一案,本院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貝朝欣所有的位於增城市新塘鎮匯美金都路3號8座1603房的房產(以下簡稱涉案房產)一套。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本院決定對涉案房產予以評估、拍賣以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債權。本院現已委託廣東均正房地產與土地估價有限公司進行了評估,估價結果為涉案房產在2017年7月5日的價值時點市值為人民幣1785771元,參考單價為14970元/㎡。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本院予以公告送達,自發布之日起滿七日視為已經通知。
特此公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