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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為一農民開追思會 因其曾捐獻19件元代銀器

原標題:故宮為一農民開追思會 因其曾捐獻19件元代銀器

導讀:何剛曾捐19件高等級元代銀器給故宮1985年,何剛在河南商水縣老家蓋房時意外地挖出一口大缸,其中包含19件高等級元代銀器。故宮博物院文管處的工作人員許凱告訴紅星..

原題:捐獻重磅文物的河南農民遇難 故宮要為他開追思會——來源:新浪河南

何剛曾捐19件高等級元代銀器給故宮

1985年,何剛在河南商水縣老家蓋房時意外地挖出一口大缸,其中包含19件高等級元代銀器。故宮博物院文管處的工作人員許凱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文物定級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又分一二三級;而何剛捐獻的19件文物中,包括二級甲等文物1件,二級乙等文物11件,三級文物5件,以及資料2件。

許凱著重介紹了其中唯一一件二級甲等文物「銀鍍金鏨花雙鳳穿花玉壺春瓶」,據他介紹元代遺留銀器極少,所以該文物經常出現在展覽當中。「特別是涉及到一些徵集文物展,可以說逢展必有」。

許凱說:「我們做文物保護工作的不太建議用價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但可以說,這批元代銀器極大地填補了故宮的空白。」他告訴紅星新聞,故宮博物院中有一個「景仁榜」,專門用於記錄捐獻文物的捐贈者和捐贈情況,這其中何剛的捐獻無疑屬於大手筆。此前媒體報道,1985年文物剛被挖出時,曾有文物販子提出要用一蛇皮袋現金來收購,但被何剛拒絕。他和村長連夜趕到北京,將這批珍貴文物捐贈給故宮博物院。

故宮博物院網站對何剛的介紹

故宮要為他開追思會

故宮博物院以及河南商水縣政府向記者確認,目前正在籌措何剛的追思會,屆時會邀請當時故宮接收這批文物的親歷者以及何剛的家屬前來參加。

「景仁榜上捐贈者的身份各異,但農民從自家挖到寶貝想到要捐給國家的,這是唯一一個。」許凱說。

網友紛紛轉發悼念

@小餃子在家:普通人身上的閃光點。

@唯愛Bigbang小可愛:一路走好何剛先生!

@蘑菇菌君a:想想他家人患病都是靠捐助過下來的……好心酸!

@腹愁者練懵:論胸襟,論氣度,自愧不如。兄弟一路走好。

……

新聞多一點

農民將文物捐給故宮之後

撰文/宋軍 攝影/董建成

本文載於《中華遺產》雜誌2011年第04期

鏡頭中的何剛,有些疲憊,不過依然平靜。疲憊是因為勞累,而平靜來自內心。

本文提及時間均為成文時間

很多時候,越過新聞,走近事件的當事人,我們能發現更多。

曾經有一條報上的新聞是這樣的:「河南農民何剛家住河南商水縣固牆鄉固牆村。1985年,他在自己的院里蓋房時挖出一個大缸,內裝『銀鍍金鏨花雙鳳穿花玉壺春瓶』等19件造型華美的元代銀器。何剛立即與本村村長一起連夜趕到北京,要求將其捐贈給故宮博物院,經專家鑒定為十分罕見的元代窖藏銀器,這填補了故宮銀器收藏史上的一項空白。為了更加完整地收藏這批銀器,在故宮文物管理處梁處長的建議下,何剛又一次不辭辛勞地趕回河南,將其盛裝銀器的缸送到了故宮,其行動令梁處長至今回憶起來,依然感動不已。」

這則新聞涉及兩個主要當事人,何剛與梁金生。

何剛,今年48歲,和當前眾多農民一樣,現也在外打工。他打工的地方,是浙江紹興的一處高鐵建築工地。不過,這份臨時工作即將結束,他將面臨的是繼續尋找掙錢的機會。

梁金生,自1984年開始,就在故宮文物管理處工作,近三十年中,一直在同文物捐贈活動和捐贈者直接打交道,經他親手登記的文物捐贈次數超過百次,因此被媒體稱為「大內總管」。

兩個原本毫無關係的人,因為捐贈文物事件而相遇。也應該隨著捐贈事件的結束而結束,曾經的捐贈只停留在回憶里。然而,他們的關係卻遠沒有結束。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然而一談到向故宮捐贈文物的人和事,梁金生自然而然就想起了何剛。還說何剛最近一次給他打來電話說,家裡又有人病了,孩子結婚也急需用錢。

何剛家裡有事,為什麼要對梁金生說?

聯繫何剛極為不容易,因為在這個通訊發達的年代,他卻沒有手機。幸好,他的工友有。

今天的何剛和眾多走向城市的農民一樣,在工地上辛勤勞作。

因為沒有休息日,所以只好等下班后再聊。說好了晚上7點,我等他的電話。結果,等到晚上快7點半,何剛的電話還沒打過來。就在我快要失望的時候,手機響了。何剛是用一家小店鋪里的公用電話打來的。我問他怎麼晚了,何剛說:「我想7點你可能在吃飯,怕打擾你,就晚一點打了。」一個小小的細節,流露出何剛的純樸與善良。

提起向故宮捐贈文物的事,何剛的語氣卻沒有興奮的感覺,相反甚至還有些低落,似乎要說的是一件和自己關係不大的事情。而且,雖然是捐獻文物的話題,何剛的開場,卻不是文物,而是自己的身體狀況和前兩個老婆的去世。

何剛說,這些天來他身體一直不好,腰、腿、胳膊都在疼,雖然在工地上,卻幹不了重活兒。從1985年將文物捐贈之後,先後娶的兩個老婆都死了。第一個老婆,是喝農藥自殺的;第二個是得了尿毒症,花很多錢治病,但最後也沒能治好。

我問:「這和那些元代銀器有關係嗎?」

在我的想象里,前兩個老婆的死,也許與何剛捐贈文物之後的家庭矛盾有關。果然,何剛說,應該有關係吧。

然而接下來,卻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那麼回事。何剛所謂的「有關係」,用他的話來說,是「因為風水被挖破了」。原來,當年在村裡,何剛挖出寶物的事情傳得神乎其神,而那些上了年紀的老人則預警說,這一挖,可是把何剛家的風水給挖破了,這不是好事。而後,何剛先後兩個老婆的去世,似乎驗證了這種說法。

是不是風水問題且不管它,但對於一個普通農民來說,挖到這樣一批珍貴的文物,本身就是一件足以給生活帶來巨大影響的事情。

回憶挖到文物的過程,何剛稍微有點激動。他說,爺爺給他講過,他家現在的房子在幾十年前還是別人家的,那家人有一天晚上睡覺,突然看到屋子裡地板上發出火光,男主人趕緊起床,點著煤油燈就著微弱的燈光,用鐵鍬挖開地板向下挖去,可是什麼也沒有挖到。後來,估計那家人又挖過幾次,仍舊一無所獲,就放棄了。後來何剛家和那家人換了房子,結果還真是就在這間屋子裡,挖出了寶貝。

這正應了一句老話:是你的終究是你的。但接下來的事情,卻又應了這話的后一半:不是你的終歸不是你的。

從自家屋子地下挖出的文物,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總則第五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對於這一法律條款,很多人恐怕都不知道,或者說僅僅是聽說過卻未必有真切理解。而且這裡還涉及到土地政策。在,土地屬於國家,所以即便是自有或購買的房屋,房屋的主人都只有土地的使用權。也就是說,在自家屋子下面挖出文物,和在野外任何一處挖到的是一樣的,文物均歸屬國家。但就人傳統的觀念來看,這一規定並不好理解。

沒想到,何剛卻很清楚。何剛說,他知道文物屬於國家,所以從一開始就沒有想過要把這批文物據為己有,更沒有想過要賣。當時,何剛挖出寶物的消息傳遍了十里八村,文物販子紛至沓來,找到何剛,要求購買這批文物。何剛回憶道:「有人說,你要多少你說話,給你一袋子錢總夠了吧?就是那種蛇皮袋,那能裝很多很多錢。」甚至東西捐給故宮兩年之後,仍然有人找到何剛,要求購買。何剛說:「那不能賣,賣了以後就被弄到外國去了。這可是的東西。」

說來奇怪,何剛是一個僅有國中文憑的普通農民,為何卻會有如此清晰的文物保護意識呢?原來,何剛有一個叫老於的老鄉,老於的戰友老崔,當年在故宮保衛部門工作,正是這個老崔,在得知何剛挖到文物的時候,第一時間轉達了國家的相關政策,才使得何剛有了如此堅定明確的認識。也正是通過老崔,何剛等人才聯繫上了梁金生,並攜帶文物來到北京故宮,找到梁金生,辦妥了捐贈事宜。

梁金生說,雖然是無償捐獻,但當時故宮給了何剛一筆錢作為獎勵。

群眾挖到文物後上繳國家,到底應不應該給獎勵,該給多少合適,一直令相關管理部門頭疼。類似的情況並不鮮見。2005年,《黑龍江日報》就報道了這樣一件事情:

2005年7月,黑龍江省慶安縣新勝鄉一戶農民家蓋房,幫工村民挖地基時,意外挖出一箱「銀元寶」,隨即被村民一搶而光。據鑒定,「銀元寶」系純白銀,每個重量1900克,光緒年間打造,屬於國家三級文物。

之後,文物工作人員連續兩天向村民宣傳《文物法》的精神,動員村民上交元寶。最後村民共交出了17枚,文物管理部門給村民出具了收條,蓋上了公章。兩個月後,政府給上交元寶的村民每人發了100元。村民認為給得少,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文物法》第七章第二十九條明文規定,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繳,使文物得到保護的,由國家給予適當的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在地下、內水、領海及其他場所中發現文物隱匿不報,不上繳國家的,由公安部門給予警告或者罰款,並追繳其非法所得的文物。

對此,有關專家表示:出土文物歸國家所有,不管農民還是誰發現都有義務上繳國家。國家鼓勵無償捐贈,對捐贈者頒發證書或物質獎勵,但沒有明確獎勵標準,大多以頒發證書這樣的精神獎勵為主,這對上報和捐贈行為是種肯定。但獎勵偏少,對文物保護是不利的。具體給多少,需就個案來判斷。上繳文物的每個人的覺悟不同,動機不同,所以要視情況而定。另外,還要看交寶人是否是主動上繳,如果是被做了工作后才不得不上繳的,恐怕要比主動上繳得到的獎勵少一些。

何剛是主動上繳的,而且他說,當時沒有多想,根本沒想過要錢,只是覺得「能把我們來回的路費報銷就行了」。而故宮,也沒有虧待何剛。梁金生說,本來準備獎勵1萬元的,但那時候社會上正熱捧「萬元戶」,故宮為了不要太張揚,沒有給何剛1萬元,而是給了8000元。

經歷過1985年的人們,應該不會懷疑何剛的動機和故宮的誠意,那個年代,雖然有了「萬元戶」,但金錢並不被認為是最重要的,那是一個精神和榮譽至上的年代。

然而時代在變,如果是今天,何剛還會捐贈嗎?對此,何剛的態度倒很堅決,他說,即便是現在,也一定會捐出來,原因很簡單,還是那句話,「文物屬於國家」。

沒有人會懷疑一個農民純樸的信念。梁金生後來把何剛當作朋友,有些時候,何剛遇到一些生活中令他感到困惑的問題,尤其是政策方面的事情,都會打電話來請教梁金生。如果兩人之間關於文物的故事就此結束,那真會像文章開頭新聞要表達的意思一樣,這將成為故宮文物捐贈歷史上的一段佳話,給人留下一個完美的回憶。

可惜的是,事情卻並沒有結束。

何剛帶著挖出的文物來到故宮,達成了捐贈的心愿,又帶著意料之外的一筆錢回到家鄉,他心中的欣喜不難想象。但錢是不經花的。何剛說,2003年,他第二個老婆患尿毒症,看病花了很多錢,還借了外債。萬般無奈之下,何剛想到了故宮,於是,他又來到了北京。依舊是梁金生接待了他,經過研究決定,故宮給了何剛5萬元。

此時,距離1985年,已經過了18年,這18年裡,何剛的生活究竟如何,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想象的是,當初的幾千塊錢,比這次的5萬塊,似乎更經花。因為僅僅3年之後,何剛又一次找到了故宮。

2006年,因為老父親要做腿部的手術,急需用錢,所以何剛再次找到故宮,故宮又一次給了他5萬元。

何剛說,在他周圍,好多人都和他說過同樣的話,那就是「你虧了,如果那些東西不交上去,管花好幾輩子了」。甚至何剛自己的親生女兒也會拿這事奚落他,比如他向女兒要錢還債時,女兒雖然每次都給,但有時也會扔過來一句話:你管國家要錢去。對這,何剛說他一點也不後悔,而且相信自己真有困難的時候,國家能幫他解決。

現在,何剛似乎又一次遇到了困難。

何剛說,他近況不太好,又欠下2萬多塊錢的債,不知道如何還。這趟來紹興打工,總共也就是能掙1千多塊錢,腰、腿、胳臂都疼,回去得好好檢查一下。除了身體不好,家裡的事情更讓他煩心。老婆久病在身,偏頭疼和乳腺炎,一直好不了,老得花錢看病。21歲的兒子也有三叉神經痛。最緊迫的還不是這些,兒子很快要生二胎,需要給村裡上繳計劃生育費,大概1萬多塊錢,這筆錢到現在沒有交上。村支書前些日子打電話到家裡,說讓趕緊交,否則到下半年又該漲了。

我從北京打電話過去採訪他,讓何剛頗有些興奮,而這興奮之中又透露出些許糾結。也許對他來說,北京來的電話就意味著和故宮有關係,他這輩子和故宮算是結下不解之緣。面對生活的艱難,何剛自然而然又想到了曾經接受他捐贈的故宮。不過,這也正是最令他糾結的一點,前後兩次,故宮已經給了他10萬多塊錢,再向故宮要,何剛說,真張不開口啊。可是怎麼辦呢?何剛琢磨著是不是能有變通的方法,他說:「我想讓故宮給我出一個手續,讓政府免了這1萬多塊錢的計劃生育費。不知道行不行?」

這個問題,我沒法回答。何剛說,2006年的時候,故宮方面送了他一本書,他從書上看到,在國外對捐贈文物的行為,有免除稅收的做法。他想,是不是也有這個政策。如果有,稅都能免,這計劃生育費應該也能免吧。

何剛捐贈給故宮的19件元代銀器中,最引人注目的「銀鍍金鏨花雙鳳穿花玉壺春瓶」。

不過據我了解,2002年出台的《文物法》對於捐贈文物之後的事情並沒有明確規定,而在1999年制定的《公益事業捐贈法》里,也沒有關於類似情況的明確條款。

最近接到過何剛電話的梁金生也感覺到了何剛的糾結。何剛要再來找故宮怎麼辦?梁金生說,在何剛確實在生活上遭遇到困難的時候,故宮是很有人情味地伸出過援助之手的,對其他捐贈者或者其後人也一樣,但「不能沒完沒了吧」。

法律對捐贈有明確規定:捐贈應當是自願和無償的。於法而言,文物捐贈一旦完成,故宮並沒有義務滿足捐贈者或其後人的不合理的事後要求。但是,捐贈文物,在不僅是法的問題,也是情的問題。面對文物捐贈的「事後人情賬」,梁金生有些無奈:「特別是有些捐贈涉及時間跨度太長,查證當年的具體捐贈情況得花費大量的時間和人力。就算查證后,故宮也沒有專項資金解決其索要的金錢。這讓我們陷入了管與不管的兩難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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