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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鐘刷新你三觀——黑客與畫家

(不要被封面毀了,人名郵電出版社就這審美了==)

昨晚半夜看完這本神作的,看完內心久久不能平靜,不是看完《喬布斯傳》那種對偉人的欽佩,對改變世界的強烈慾望,而是懷著平常心看待世界,Paul的三觀非常正,很多觀點都劃時代和很有借鑒意義。反觀《喬布斯傳》《浪潮之巔》這類書有誇大英雄主義之嫌。

寫這篇書評時,我特地打開音樂軟體,搜索社交網路的OST,插上耳機把自己沉浸在In motion 裡面,彷彿自己也是一名hacker,被扎克伯格附體一般在宿舍里敲代碼。

在這本書之前,我不巧看了吳軍的《浪潮之巔》,同樣作為IT行業的翹楚(當然了吳軍遠遠比不上Paul Graham),兩者水平天差地別,吳軍的那本更像是不加思考地胡亂粘貼維基百科內容,而Paul則是時不時來一段他對世界、人生的感悟、洞見。

這本書的作者集計算機科學、人文科學、理工科於一身,也有獨特的審美品位,強烈建議大家去看這本書。這是適合所有人看的,儘管書中有30%的理論知識可能沒法理解。

以下是我讀的過程中的一些思考,寫的不多,書可以反覆閱讀,有利於刷新三觀和培養獨立思考能力。

知乎上有「英語好是一種怎樣的體驗」,我目前是無法回答的。水平不夠,閱讀原版書還需要一直查詞。

但是看到這本書時我深深感受到英語好能帶來多大的好處、便利。譯者阮一峰非常認真翻譯這本書,也不錯。很多梗都註釋了,比如hack其實是雙關,我們從中文上單單看hacker是無法get到的,好像「黑客」就是扎克伯格在宿舍攻擊別人的網站一樣,帶有一點破壞性,壞壞的。

其實不然,

在這裡,hack作為名詞有兩個意思,既可以指很巧妙或很便捷的解決方法,也可以指比較笨拙、不那麼優雅的解決方法。兩者都能稱為hack,不同的是,前者是漂亮的解決方法(cool hack或neat hack),後者是醜陋的解決方法(ugly hack或quick hack)。hack的字典解釋是砍(木頭),在這些學生看來,解決一個計算機難題就好像砍倒一棵大樹。那麼相應地,完成這種hack的過程就被稱為hacking,而從事hacking的人就是hacker,也就是黑客。

再者,英語好的話直接閱讀原版書就可以避免掉很多渣翻譯,不僅文學如此,專業書也是一樣的。像Paul這樣的把黑客技術詮釋的幽默風趣已經很少了。很多優秀的書都是英文原版,學好英語,見更大的世界。詹姆斯喬伊斯的芬尼根守靈夜是典型的無法用翻譯來描述的書,書中大量的英文梗,翻譯成中文味道就變了。

看《黑客與畫家》時,大腦時不時被刺激,作者對人生的感悟和見解、行業的洞察讓人彷彿看見一閃一閃的靈光。

但是,在20世紀60年代這個詞被發明的時候,「黑客」完全是正面意義上的稱呼。TMRC使用這個詞是帶有敬意的,因為在他們看來,如果要完成一個hack,就必然包含著高度的革新、獨樹一幟的風格、精湛的技藝。最能幹的人會自豪地稱自己為黑客。 這時,「黑客」這個詞不僅是第一流能力的象徵,還包含著求解問題過程中產生的精神愉悅或享受。也就是說,從一開始,黑客就是有精神追求的。自由軟體基金會創始人理查德·斯托爾曼說:「出於興趣而解決某個難題,不管它有沒有用,這就是黑客。」

「出於興趣而解決某個難題,不管它有沒有用,這就是黑客。」

中文世界的「黑客」明顯語義狹窄,局限於編程世界的程序員。

根據理查德·斯托爾曼的說法,黑客行為必須包含三個特點:好玩、高智商、探索精神。只有其行為同時滿足這三個標準,才能被稱為「黑客」。另一方面,它們也構成了黑客的價值觀,黑客追求的就是這三種價值,而不是實用性或金錢。

我雖然不是學IT的,但也想成為「好玩、高智商、具有探索精神」的人類。

書獃子不受歡迎的真正原因,是他們腦子裡想著別的事情。他們的注意力都放在讀書或者觀察世界上面,而不是放在穿衣打扮、開晚會上面。他們就像頭頂一杯水來踢足球,一邊踢球,一邊拚命保持不讓水灑出來。其他人都在一門心思玩足球,遇到這樣的對手,自然能夠毫不費力地擊敗,並且心裡還奇怪,對方怎麼如此無能。

nerd不受歡迎在於他們看了大量的書,與同齡人相比他們的三觀更為成熟,志不同道不合,自然顯得不合群,不受歡迎了。我本人大一上學期也是一窩蜂跟人一起玩社團,迷失自我,但是大一下開始「獨處」,做個「獨行俠」,很感謝那時候的自己,離開浮躁的人群,給自己更多的空間閱讀、寫作、思考。

我們來到這世上,是隨機的,究竟是哪一個精子和卵子結合形成現在的你呢?你的父母、老師、朋友、同學、室友都是隨機的。而你是與眾不同的,有千千萬萬個平行世界,你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秒踏進哪一個空間,正是這些隨機性和不確定性造就了現在的你。如果周圍有與你三觀匹配、志同道合、靈魂相契的人,那說明運氣很好,如果沒有,那也非常正常。好在我們生在「connecttheworld」的互聯網時代,現實中沒有,可以在網路上尋找。

書獃子就是那樣惹上麻煩的。他們穿著不流行的衣服,講著不合適的話。他們覺得自己說出了正確的觀點,實際上卻惹來了麻煩。習俗的力量不足以束縛他們。

看到這句話想到最近的許知遠十三邀節目對話馬東,事件一出,很多蹭熱點的公眾號、平台紛紛批判許知遠,更有甚者直言許知遠醜陋的外表。過了幾天才沉澱下來有比較深刻的文章思考這個問題。許知遠是知識分子,面對這個浮躁的社會,他有自己的堅守。

有時候,別人會對你說:「要根據社會需要,改造自己的思想(well-adjusted)。」這種說法隱含的意思似乎是,如果你不認同社會,那麼肯定是你自己的問題。你同意這種說法嗎?事實上,它不僅不對,而且會讓歷史倒退。如果你真的相信了它,凡是不認同社會之處,你連想都不敢想,馬上就放棄自己的觀點,那才會真正出問題。

你願意隨大流嗎?

如果別人告訴你應該相信什麼,你就真的相信了,那麼你就會和別人一樣犯下同樣的錯誤。如果你是南北戰爭前的南方莊園主,你會與北方開戰;如果你是20世紀30年代的德國人,你會相信希特勒。

令人驚恐的是,流行一時的不僅有衣服,還有道德觀念。明明是專橫武斷、毫無依據的錯誤觀點,但是大多數人卻深信不疑,受到影響而不自知。這是非常危險的。流行的衣服,其實是很難看的衣服;流行的道德觀念,其實不是善而是惡。但是,如果別人都穿流行的衣服,而你不穿,你就會遭到嘲諷;如果別人都遵守流行的道德觀念,而你不遵守,結果則要嚴重得多,你會被解僱、流放、監禁,甚至被殺。

歷史的常態似乎就是,任何一個年代的人們,都會對一些荒謬的東西深信不疑。他們的信念還很堅定,只要有人稍微表示一點懷疑,就會惹來大麻煩。

我們這個時代是否有所不同?只要讀過一點歷史,你就知道答案幾乎確定無疑,就是「沒有不同」。

即使有那麼一絲微小的可能,有史以來第一次,我們這個時代的所有信念都是正確的,那也是出於驚人的巧合,而不是因為我們真找到了正確的方向。

一想到現在我們言之鑿鑿的東西,在未來人們的眼裡卻是荒誕不經,怎能不令人感嘆呢!如果未來有人坐著時間機器來到我們這個時代,哪些話是他小心翼翼避免說出口的?

過去和現在之間的變化有時候代表了一種進步。在物理學領域,如果我們與前人看法不一樣,那是因為我們是對的,他們是錯的。但是,物理學是一門硬科學,換了其他學科,我們很快就無法確定誰對誰錯了。如果你遇到的是社會問題,請問過去的看法與現在的看法哪一個更正確?很多時候你無法回答,因為過去與現在之間的變化往往不是因為對錯,而是因為社會觀念變了。比如,法定結婚年齡的變化。

一般來說,流行的時尚產生於某個有影響力的人物,他突發奇想,接著其他人紛紛模仿。15世紀晚期,歐洲流行一種寬頭鞋(broad-toed shoe),原因是當時的法國皇帝査理八世長了六根腳趾。20世紀20年代,著名電影明星Frank Cooper決定改名,他把Frank改成一個印第安納州工業小鎮的名字Gary,以便突出自己粗獷硬朗的鐵漢形象,結果導致這個名字風靡一時,很多父母都為兒子取名為Gary。但是,流行的道德觀念不是這樣,它們往往不是偶然產生的,而是被刻意創造出來的。如果有些觀點我們不能說出口,原因很可能是某些團體不允許我們說。

paul在「不能說出口的話」這一章節提供了自己的大量思考過程,什麼叫獨立思考,這就是。能夠縱觀歷史,批判性思考,即便是當下十分流行的潮流。

我之前沒有這麼思考過,所以獨到這一段時異常驚奇。生活中,比如暢銷書,一般人會因為它暢銷而讀,看到各大榜單就去買來看,當然不乏一些優秀作品確實是因為優秀而暢銷,比如菲茨傑拉德的小說就是因為本身質量上乘而紅極一時。

我覺得這一章可以跟前面提到的「歷史的檢驗」相呼應,結合二者思考。

唯一有效的外部考核就是時間。經過歲月的洗禮,優美的東西生存發展的機會更大,醜陋的東西往往會被淘汰。不幸的是,這種考核需要的時間可能比一個人的生命還要長。塞繆爾·約翰遜^說過,人們對一個作家的評價,需要100年才能達成一致^。你必須先等他的那些有影響力的朋友都死了,然後再等他的追隨者都死了,才能對他有一個公正的評價。

莎士比亞的作品距今500年了仍不衰,靠的就是歲月的積澱和一代一代人的篩選,萬古長青。

我不禁思考,我們今天遵守的奉行的一些「圭臬」、觀點是因為大多數人堅持還是因為它本身就是對的?

回顧歷史,我們會發現很多這樣的例子。人們因為說真話而給自己惹來麻煩。許多的言論,今天的人們看來再平常不過,但是放在過去都是不能說的。以此推斷,未來的人們很可能會發現,他們覺得很平常的話,在我們今天這個時代都是不能說的。現在有沒有伽利略這樣的人和事?很可能是有的。

這時你要明白,自由思考比暢所欲言更重要。如果你感到一定要跟那些人辯個明自,絕不咽下這口氣,一定要把話說清楚,結果很可能是從此你再也無法自由理性地思考了。我認為這樣傲不可取,更好的方法是在思想和言論之間劃一條明確的界線。在心裡無所不想,但是不一定要說出來。我就鼓勵自己在心裡默默思考那些最無法無天的想法。你的思想是一個地下組織,絕不要把那裡發生的事情一股腦說給外人聽。「格鬥俱樂部」的第一條規則,就是不要提到格鬥俱樂部^。

關於這點我倒是有點矛盾的。Paul說可以自由思考,但是言論不要隨便發表,因為一些驚世駭俗的觀點會觸犯當前的禁忌,嚴重的話會帶來殺身之禍。

我想的是,如果那一小部分人已經深思熟慮過了知曉了真理,但是因為時代的禁忌而不敢說不敢傳播,那麼這個想法又怎麼能夠為世人所知呢??那縱觀全人類發現某個渺小的人物知道了真理但是沒有擴散,那這個真理也等於沒有發現。因為只有個體自己知道。況且沒人記錄,那這個發現者也沒有歷史地位,說起來還是歸零了。但是個體有保護自己生命健康的權利,為了自己能夠活下去,他又必須保全自己。有點矛盾。

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這是很明智的建議。因為彌爾頓是一個喜歡爭論、好打嘴仗的人,而當時羅馬教廷的宗教裁判所非常強勢,所以沃頓爵士才會這樣建議他。需要記住的是,彌爾頓的時代與我們的時代並沒有本質不同。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忌諱,如果你觸犯它們,就算沒有坐牢,至少也會為自己惹來麻煩,干擾了正常生活。

人們總是對哥白尼日心說被宗教所阻撓而義憤填膺,批判那個時代人類愚昧云云,殊不知每個都一樣,有自己的禁忌。好比現在的,敏感詞越來越多,越來越多人們心照不宣的暗號,我們有什麼資格嘲笑過去對哥白尼、伽利略施壓的教會呢?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如果自己就是潮水的一部分,怎麼能看見潮流的方向呢?你只能永遠保持質疑。問自己,什麼話是我不能說的?為什麼?

創造有價值的東西就是創造財富。你最好先搞清楚什麼是財富。財富與金錢並不是同義詞^。財富存在的時間與人類歷史一樣長久,甚至更長久,事實上螞蟻也擁有財富。金錢是一種歷史相對較短的發明「近代歷史上,政府有時都搞不清楚金錢和財富的區別。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提到,許多國家政府為了保住「財富」,禁止出口白銀或者黃金。但是,黃金和白銀實際上只是一種交換媒介,留住它們並不會讓一個國家變得更富有。如果物質財富保持不變,金錢越多,導致的唯一結果就是物價越高。

財富是最基本的東西。我們需要的東西就是財富,食品、服裝、住房、汽車、生活用品、外出旅行等都是財富。即使你沒有錢,你也能擁有財富。如果有一台魔法機器,能夠按照你的命令變出汽車,為你洗衣做飯,提供其他你想要的東西,那麼你就不需要錢了。要是你身處南極洲內陸,再多的錢對你也是無用的,因為沒有東西可買,你真正需要的是財富。

財富才是你的目標,金錢不是。但是,如果財富真的這麼重要,為什麼大家都把掙錢掛在嘴邊呢?部分原因是,金錢是財富的一種簡便的表達方式:金錢有點像流動的財富,兩者往往可以互相轉化。但是,它們確實不是同樣的東西,除非你打算偽造貨幣,否則使用「掙錢」這個詞會不利於理解如何才能掙錢。

以前我認為財富=金錢。看了Paul這些話才知道,金錢只是財富的表現形式。

你到南極,帶著大量的金錢,金錢卻不能給你帶來什麼。

隨著社會化分工越來越細,由物物交換髮展到物——錢——物的階段,金錢只是媒介。真正的財富是指你能get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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