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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鹽城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馬上就要上漲了!而且,就在7月底前上調到位!!
全國養老金13連調
近日,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消息,江蘇省今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台,這也是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第13連調。
全省此次參加調整的退休人員超過760萬人,其中企業退休人員超過670萬人。按調整方案,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增幅將超過6%,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增幅將控制在4.5%。新增養老金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此次養老金調整的對象,是2016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整個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事業和企業的調整辦法統一
今年,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首次完全統一,在推進兩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軌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本實施到位。但由於改革過渡期內,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中的相關參數國家尚未公布,因此2014年10月1日以後機關事業單位新退休的人員,目前仍只能按國家統一規定的辦法預發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也將暫時以預發基本養老金為基數進行預調。
但這不會影響這部分人員的最終權益,待國家相關參數公布后,各地將重新計發並調整這部分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並從辦理退休手續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養老金的計算標準
今年,江蘇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採取年限分檔掛鉤。
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這一調整標準是在去年標準的基礎上按調整總水平下降幅度進行同比下調。這部分體現了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並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不再採取全部繳費年限統一標準的辦法,改為按照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分段進行掛鉤。
具體辦法為: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按照這一辦法,繳費年限越長,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就越多。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掛鉤,這也是在去年標準的基礎上按照調整水平下降幅度進行了同比下調。
對高齡人群予以傾斜
今年,將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
對於2016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對於2016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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