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修斯號」是忒修斯與雅典的年輕人們自克里特島歸還時所搭的30槳船,它被雅典的人留下來做為紀念碑。但是隨著時間流逝,船上的木材也逐漸腐朽,於是雅典的人便會更換新的木頭來替代舊的木頭。最後,該船的每根木頭都被換過了;因此,古希臘的哲學家們就開始問著:「這艘船還是原本的那艘忒修斯之船嗎?」
這就是著名的「忒修斯悖論」。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曾說:「是。因為這艘船的設計沒變,功能沒變。」
對於這樣一個問題,我們深入分析便容易發現,這無非是關於:什麼是「忒修斯號」問題?或者說「忒修斯號」是什麼的問題?對於這樣一個問題的回答將直接影響「這艘船還是原本的那艘忒修斯之船嗎?」的回答,因為我們只有首先明確「什麼是什麼」才能進而作出「什麼不是什麼」的判斷。
那麼什麼是「忒修斯號」或者「忒修斯號」是什麼呢?
「忒修斯號」是某種木材、金屬與設計的有機結合
這是完全正確的。對於一個正常的人,不論我們如何爭辯都無法否認這一點(當然你要是非要說:「忒修斯號」是由「絕對精神」balabala構成的。這就另當別論了)。由這樣一個正確的結論可以進而推導出:如果我們更換了「忒修斯號」上的舊木板,又用新的木板取而代之,那麼既然新木板不再是舊木板了,儘管其設計並未改變,但是新的「忒修斯號」也早已脫離了我們最初的定義,也就不再是其本身了。
「忒修斯號」是某種精神的象徵
要是說「忒修斯號」是木頭、是設計或許我們還可以理解,可是如果說「忒修斯號」是精神那可就讓人琢磨不透了。為什麼一個實實在在的船,又變成了精神了呢?
不可否認,「忒修斯號」的確是一艘戰船,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它自身為賦予了新的功能進而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作為紀念碑的「忒修斯號」早已遠遠不止是一艘船,其作為精神象徵的功能早已取代了其作為一艘戰船征戰四方的功能。當雅典人來到「忒修斯號」面前,出現在他們腦海里的是忒修斯和雅典人的英勇無畏,而肯定不是「忒修斯號」的船體自身設計得有多麼完美、多麼堅固。因而,不論「忒修斯號」的木板如何更換、設計如何更換(以不改變人們對其的普遍認識為前提),「忒修斯號」永遠是「忒修斯號」,永遠是象徵人們心中那個「英勇無畏」的「忒修斯號」。
那麼「忒修斯號」的功能又是何時為賦予了新的功能?又是何時發生的根本性轉變呢?我們這裡姑且不談,因為前者是一個歷史性問題,而後者這有涉及到了量變、質變以及其自身程度的問題。這也引出了諸如「禿頭理論」「谷堆理論」等一系列哲學問題。
至此,我們發現「忒修斯悖論」所要表達的絕不僅僅是「忒修斯號換了木板還是不是忒修斯號」的問題,而是「整體功能是否僅僅等同於部分的機械相加」的問題。可見,以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觀點來看,「忒修斯號」可不僅僅是一堆木板的有序堆疊,還包含當其真正作為一艘戰船凱旋而歸時所象徵的忒修斯與雅典人英勇無畏的精神。這也說明了,事物的本質不僅僅是客觀實在的物體或現象,還是某種精神的象徵。綜上,「忒修斯悖論」揭示的是人類認知過程中的固有矛盾。
唯物辯證法的普遍聯繫的觀點概括了一切事物、現象、過程之間及其內部要素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約的關係。普遍聯繫對一切事物之間相互關係的揭示與系統論有著共同之處,系統論就是研究要素之間的聯繫。在系統論看來,任何事物都是以系統的方式存在的。所謂系統,就是由一定數量的相互聯繫的要素所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機整體,系統分析就是整體分析。整體性是系統的本質特性,對系統構成要素的分析始終是在系統整體前提之下的分析。離開系統整體,對系統構成要素的分析寸步難行,系統的整體性質大於構成要素的性質,整體功能之和可以大於部分功能之和。
因而,就「忒修斯號」而言,它的存在,不僅僅是物體本身,還在於它的意義與精神象徵。
後來,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將這個問題弄得更加複雜了:如果有人將換下來的老舊配件收集起來,再做成一艘船,與那艘由新配件組成的「忒修斯號」相比哪一艘才是真正的忒修斯號呢?
那麼,我們如果就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觀點而言,不論是用新木板打造的新「忒修斯號」,還是用原「忒修斯號」舊木板打造的「忒修斯號」,實則都蘊含著某種精神的象徵。既然我們已經將「精神象徵」作為了相比「事物自身」更具有主體確定性的方面,那麼對於個人而言,哪艘才是「忒修斯號」便取決於個人的主觀方面了。
文稿|昭君
排版|檸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