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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歡案23日公開宣判 判決結果牽動各方神經

原標題:於歡案23日公開宣判 判決結果牽動各方神經

金投熱點(http://news.cngold.org/)06月20日訊,【於歡案23日公開宣判 判決結果牽動各方神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9日下午發布公告,上訴人於歡故意傷害一案將於23日公開宣判。

公告稱,該院定於2017年6月23日9時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第22審判庭公開宣判上訴人於歡故意傷害一案。二審庭審重點圍繞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證據及各方提交的新證據等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檢察員、上訴人、辯護人、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均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辯論結束后,於歡做了最後陳述。

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山東辱母案,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印象。2016年4月14日,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於歡,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人限制人身自由,並受到侮辱。於歡看到母親受到侮辱,怒不可遏,持刀刺傷4人,其中1人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之前的一審判決中於歡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於歡不服,提起上訴。於是在27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山東辱母殺人案在山東省高級法院二審開庭。於歡稱,自己當時處境危險,自己的行為屬合理自衛。

檢察官當庭表示,此案由違法逼債引發,是一起具有防衛性質的傷害案件,一審公訴、判決認定事實不全面、適用法律確有錯誤。於歡的行為具有防衛的性質,構成防衛過當。

於歡的辯護人稱,檢察院指控於歡構成故意傷罪證據不足。於歡實施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辯護律師指出,於歡在持刀后對討債者進行過警告,捅傷人後,並沒進一步追捅,說明於歡持刀的意圖是驅散討債人,不讓其母遭受人身危險甚至生命危險。另外死者杜志浩組織討債者採取暴力、威脅等方式迫使蘇銀霞還債,構成搶劫罪。

於歡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起訴書和一審訊決書對此均未予認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合理防衛明顯超越必要限度形成嚴重損傷的,應當負刑事義務,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分」的規則,應當經過第二審程序依法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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