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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探索】張春:「一帶一路」倡議與全球治理的新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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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作者:張春,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研究員。

本文曾發表於《國際關係研究》,2017年第2期,並在原文基礎上做了精簡。

2017年1月18日,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日內瓦總部發表重要演講,指出人類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也正處在一個挑戰層出不窮、風險日益增多的時代;為讓和平的薪火代代相傳,讓發展的動力源源不斷,讓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輝,習近平給出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實現共贏共享」的方案。習近平主席在演講中也特別指出,「一帶一路」倡議及其落實是方案的典型體現。的確,自2013年「一帶一路」倡議首次提出以來,迄今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積極響應支持,一大批早期收穫項目落地開花,聯合國於2017年2月和3月先後首次將人類命運共同體寫入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之中。可以認為,在全球化進程遭遇逆風,保護主義、孤立主義和民粹主義思潮不斷抬頭,全球治理體系處於調整變革的歷史關頭,「一帶一路」建設使全球治理實踐不斷推陳出新和系統化,為全球治理體系的調整變革奠定了堅實基礎,也為特色外交理論和實踐的發展提供了鮮活素材。筆者認為,「一帶一路」建議正從四個方面推動全球治理的新實踐系統化發展:一是培育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意識;二是提升國際公共產品供應的道德標準;三是提高全球治理的行動自覺;四是改善全球治理的要素平衡。

人類從來都是一個命運共同體,當代文明和技術發展前所未有地凸顯了這一事實,而全球治理的興起則以另一種方式間接承認了這一事實。但是,由於對延續幾千年的次級共同體——族群共同體、國家共同體等——分裂治理的路徑依賴,既有全球治理努力中嚴重缺乏對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主動意識。「一帶一路」倡議的落實強化了國際社會對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培育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從而推動全球治理從被動轉向主動,從自發轉向自覺。

(一)既有全球治理努力的被動性和自發性

包括全球治理在內的既有人類治理努力仍是地方主義且相互割裂的:無論是村落、城邦,抑或是領地、國家甚至曇花一現的帝國,還是當今的全球治理,均來自對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被動和自發理解,儘管從歷史的視角來看也呈現向主動和自覺方向演進的趨勢。

第一,首次引發對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全面思考的,是20世紀初的兩場世界大戰。兩次世界大戰激發了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為全球治理的興起奠定了安全基礎:一方面,主要發生在歐洲的大規模戰爭被視為對全人類的毀滅性破壞;另一方面,國際社會在戰後形成了儘可能避免第三次世界大戰的集體共識,並作出了相應的治理努力,冷戰時期的「長和平」便是其典型。但很顯然的是,兩次世界大戰對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的激發不僅十分消極,也主要局限於人類生存這一低標準的安全視角。

第二,相比於世界大戰,系統性經濟危機則更多地從較高標準的人類生存質量和經濟安全形度,激發了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潛在的命運共同體意識和真實的核恐怖,在很大程度上指向人類生存本身,從而易於觸發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相比之下,全球性經濟危機對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的刺激要晚得多,相對重要的事件是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如果說前者更多地觸發地區性經濟治理努力,後者則推動了全球經濟治理的重大進展,尤為明顯地體現在二十國集團的演進上。

第三,儘管被承認的時間相對較近,生態危機、氣候變化等所觸發的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更多地從地球生存或人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推動全球治理。早在20世紀70年代,科學家就大聲疾呼保護生態環境,但直到21世紀第一個10年的中後期,國際社會才真正重視生態危機的重要性,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才逐漸得到強化。201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巴黎協議》的達成在某種程度上表明,國際社會對地球生態系統保護、人類命運共同體等的意識正朝更加主動和積極的方向發展。

第四,在上述對人類安全、經濟和地球存續的整體性威脅之外,相對具體和個體性的威脅也推動了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的被動和自發性培育,從個體層次強化了全球治理努力。其中特別重要的是恐怖主義襲擊和流行性疾病:儘管是一種古老現象,但意識到恐怖主義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影響,在很大程度上仍是2001年「9·11事件」之後的事情;大致相似地,對自古有之的流行性疾病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影響的重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進入21世紀之後的事情。

(二)「一帶一路」推動全球治理走向主動和自覺

儘管不乏主動和自覺的要素,如全球氣候變化治理中的「國家自主貢獻承諾」、對恐怖主義和流行病的早期預警努力等,但迄今為止的全球治理仍是對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被動和自發反應,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努力。相比之下,「一帶一路」倡議是由自下而上地提出的,其所蘊含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的「三位一體」思想,可大大地推動全球治理朝著主動和自覺方向發展。

第一,人類命運共同體是全人類實現和平共處和共同繁榮的共同理想目標。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這個世界,各國相互聯繫、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類生活在同一個地球村裡,生活在歷史和現實交匯的同一個時空里,越來越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自就任國家主席之後,習近平在一系列涉及外交的講話中頻頻使用命運共同體概念,從國與國的命運共同體,到區域內命運共同體,再到人類命運共同體。「這一超越民族國家和意識形態的『全球觀』,表達了追求和平發展的願望,體現了與各國合作共贏的理念,提交出一份思考人類未來的『方略』」。

第二,推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體」的形成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物質基礎。自中共十八大以來,政府在很多國際國內場合,用利益共同體來形容與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關係。例如,在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體學習中,習近平強調:「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把世界各國利益和命運更加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體。」事實上,在打造與各方利益共同體方面也是高度開放的,習近平曾在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土庫曼、烏茲別克、孟加拉國、韓國、緬甸、德國、法國、英國和紐西蘭等國談及雙邊關係時都使用利益共同體來加以描述,在與非洲、上海合作組織、阿拉伯國家、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等地區或國際組織交往時也都使用利益共同體來描述相互間的整體合作關係。

第三,責任共同體則是聯繫利益共同體與命運共同體的橋樑,是從利益共同體邁向命運共同體的保障。在2014年4月8~11日舉行的博鰲亞洲論壇上,李克強總理髮表主旨演講,第一次將3個共同體放在一起加以論述,倡議:堅持共同發展的大方向,結成亞洲利益共同體;構建融合發展的大格局,形成亞洲命運共同體;維護和平發展的大環境,打造亞洲責任共同體。在2015年3月的博鰲亞洲論壇2015年年會上,習近平主席強調,責任共同體是邁向命運共同體的基本要求。他強調邁向命運共同體,必須堅持各國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必須堅持合作共贏、共同發展,必須堅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必須堅持不同文明兼容並蓄、交流互鑒。

「一帶一路」倡議非常清晰地展示了命運共同體—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的「三位一體」思維,對於培育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有著重要意義。首先,通過切實、穩步推進「一帶一路」倡議,進一步夯實與沿線國家、沿線國家相互之間以及作為一個整體的「一帶一路」倡議沿線國家的利益共同體。「一帶一路」倡議以基礎設施建設為抓手,通過聯動發展促進沿線國家發展,從而實現沿線國家的利益交融和利益共同體形成。其次,在推進「一帶一路」倡議落實的過程中,必須充分認識到不同國家的利益差異,因此「一帶一路」倡議在推進過程中必須堅持正確義利觀,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實現沿線各國的共生共存並共謀發展。最後,在推進「一帶一路」倡議落實的過程中,沿線國家應當作為一個整體,為倡議的正確落實和國際社會的正確理解發揮建設性作用,為「一帶一路」倡議的落實營造有利的內外環境。

2

提升國際公共產品供應的道德標準

全球治理的進展需要國際社會合作提供國際公共產品,這與「一帶一路」倡議版權歸屬但收益為各國共享所體現的共同發展、共享成果的精神相一致,超越了傳統的國際公共產品供應對供應方自私利益的強調,大大地提升了國際公共產品供應的道德標準,對推動全球治理的調整變革有著重要意義。

(一)自私獲益主導傳統的國際公共產品供應

隨著人類命運日益相連,對國際公共產品的供應要求也持續增加。發達國家充分利用其歷史性的發展優勢,搶佔了國際公共產品的供應權,並以此拓展自身利益,追求和強化國際公共產品供應的地理性壟斷,建構自身的勢力範圍。這不僅不利於全球治理的調整變革,反而加劇了國際社會的權勢競爭。

既有公共產品理論有效地掩蓋了西方發達國家的自私利益,但對免費搭車的強調事實上暴露了其真面目。根據經典界定,公共產品是指「任何人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影響其他人對該產品進行同等消費的產品」,它具有兩個基本特徵,即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非排他性是指消費的開放性和平等性,即任一個體在消費此產品時無法排除其他個體對此產品的同時消費。非競爭性有兩層含義:一是指邊際生產成本為零,即增加一個公共消費者,該產品的供應方並不增加成本;二是指邊際擁擠成本為零,即在公共產品的消費中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都不影響其他消費者的消費質量。

根據上述理論,消費者增加並不會導致公共產品本身的消耗,也不會導致供應成本的增加。因此,免費搭車理論上不應成為問題。但為什麼既有理論不遺餘力地強調免費搭車問題呢?關鍵公共產品供應方能夠從這一供應中獲得特殊的自私利益。必須指出的是,供應方的動機與消費方並不相同:一方面,供應方本身也是消費方,甚至可能是公共產品的最大消費方;另一方面,供應方擁有在消費公共產品之外的壟斷性獲益,這是其他消費者不可能獲得的,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國際規則和國際制度的主導權。例如,有學者評論指出:「認為美國獨立提供了一系列惠及全體國際社會成員的國際公共產品的想法純粹是幼稚的幻想。美國的本質是自私的而不是大公無私的。持此種這種天真幻想的人沒有注意到美國從其推動建立的開放市場中獲得了最大比例的收益。」

為了確保自身壟斷性獲益,國際公共產品的傳統供應方往往自相矛盾:一方面,以免費搭車為由,呼籲更多行為體參與國際公共產品的供應;另一方面,差別對待國際公共產品的潛在供應方,對後者參與國際公共產品供應設定不同標準。其真正目的是:一方面,降低自身供應公共產品的成本,實現成本分攤;另一方面,維持自身對公共產品供應的主導權,使其他成本承擔者成為低人一等的供應方,甚或拒絕其成為供應方。

由此延伸的現實結構是,為了確保從公共產品供應中獲得最大利益,國際公共產品的傳統供應方往往追求公共產品供應的地理性壟斷,即以自身為特定地區供應特定公共產品為基礎或理由,試圖壟斷特定地區所有公共產品的供應權,儘管它(們)可能在有的領域並不具備優勢,無論是傳統「勢力範圍」的劃分,還是美國歐巴馬總統強調「不能讓制定亞太地區經貿規則」,均是這一邏輯的典型體現。

(二)「一帶一路」倡導更高的道德標準

與國際公共產品供應的既有邏輯相比,「一帶一路」強調公共產品供應中利己與利他合理平衡的新型義利觀,倡導基於公共產品供應比較優勢的分工合作,並試圖開發新型的可持續性公共產品,大大地促進了全球治理的新實踐。

第一,新型義利觀是「一帶一路」倡議供應國際公共產品的指導思想。一方面,「一帶一路」倡議提供的公共產品的重要特徵是,為他國「墊付」發展原動力。在當前全球政治經濟態勢下,發展動力不足正成為一個制約各國發展的重要瓶頸。「一帶一路」倡議不要求「現貨交易」、不對回報預設時間表,而是以沿線國家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採取多種靈活方式為其「墊付」發展所需的啟動資源。這就是習近平主席所說的以義為先、義利並舉,不急功近利,不搞短期行為。另一方面,「一帶一路」倡議強調共同得益,實現利己與利他的有機結合。是「一帶一路」的倡導者和推動者,但始終強調建設「一帶一路」不是一家的事。「一帶一路」建設不應僅僅著眼於自身發展,而是要以發展為契機,讓更多國家搭上發展快車,幫助它們實現發展目標。一貫強調,在「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要統籌與沿線國家的共同利益和具有差異性的利益關切,尋找更多利益交匯點,調動沿線國家的積極性。

第二,以聯動發展為核心,「一帶一路」倡議強調,國際公共產品供應應當以各國比較優勢為基礎,建立合理、高效的分工合作體系。一方面,「一帶一路」倡議的核心是通過發展基礎設施和國際產能合作,促進沿線各國的聯動發展。這是以改革開放近40年的成功經驗和累積優勢為基礎的。另一方面,並不試圖以提供上述公共產品為基礎擴大自身在國際公共產品供應中的供應權,而是倡導共商、共建、共享,通過加強夥伴關係,包括雙邊的多層次、多渠道合作,強化多邊合作機製作用並繼續發揮沿線各國區域、次區域相關機制的建設性作用。始終強調,「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基於但不限於古代絲綢之路的範圍,各國和國際、地區組織均可參與,讓共建成果惠及更廣泛的區域。這充分證明,「一帶一路」倡議所提供的公共產品並非區域性或封閉性的,而是開放、共享的。

第三,「一帶一路」倡議提供的公共產品具有更強的可持續性。免費搭車論點背後,的確存在對公共產品可持續性的擔憂。筆者認為,特定公共產品的可持續性強弱主要取決於四方面要素:一是公共產品的內涵可持續性,即是否需要長期的外部投入,如風力發電與火力發電的路燈的差異;二是公共產品的載體可持續性,如路燈的燈桿、燈泡的材質差異;三是公共產品的財務可持續性,即公共產品本身與其他經濟、社會系統的融合程度,如收費高速公路的財務可持續性明顯強於免費路燈系統;四是公共產品的社會可持續性,即其社會經濟溢出效應,如核電站與高速公路所提供的公共產品的潛在風險差異。「一帶一路」倡議所提供的公共產品主要包括三類:一是基礎設施建設及相關的聯動發展;二是沿線國家發展所需要的原始資金;三是發展經驗特別是「先富帶動后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發展思路。根據上述標準,這三類公共產品的可持續性都相當強,對於推動國際公共產品的整體提升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3

提高全球治理的行動自覺

「一帶一路」倡議是在全球治理面臨困境之際提出的,其核心是進一步激發國際發展動力,同時也通過自身的榜樣作用推動國際共同努力。可以認為,「一帶一路」倡議正推動全球治理從自上而下的單一方法朝著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複合方法發展,大大地提高了全球治理的行動自覺。

(一)自上而下是全球治理的傳統方法

需要指出的是,迄今為止的全球治理努力主要遵循自上而下的邏輯:一方面,全球性挑戰更多是對人類的整體性威脅,僅憑單個國家的行動往往難以有效應對;另一方面,為實現整體和統一行動,必須有共同的規範和標準,以避免地區、國別行動的相互矛盾。由此而來的全球治理努力往往採取自上而下的規則制定方法或規範化治理方法,因為規則可以界定可為或不可為的行動。

自上而下的規範化治理首先描述了一套行為規範,並設定服從和制裁機制,目標是誘導行為體相應地調整行為。也就是說,規範化治理方法基於如下信念,即對治理體系、代表性和執行機制等的恰當設計,可有效推動全球治理目標的實現。這樣,國際社會治理各類全球性問題的方法往往是先塑造共識,然後簽署國際協議,並以此為基礎建立相應的國際機制,最後才具體到國家或地方性落實。自上而下的規範化治理方法為大多數全球治理努力所採納,尤其明顯的是全球氣候變化談判。

儘管規範化治理方法為各行為體預設了具體的行為規範,但現實中卻很難奏效。無論是全球氣候變化談判的困難,抑或是國際恐怖主義的應對,還是全球性傳染病的控制,都面臨著明顯的治理困境或治理失靈:一是在國際無政府狀態下,自上而下方法往往難以貫徹,哪怕是在設定相應的服從和懲罰機制之後;二是規則制定的滯后性,使得規則總是難以跟上國際權力結構的變化、安全挑戰的變化以及相互依賴的深化;三是規則制定與全球性挑戰的錯配,規則制定指向具體的行為規範而非特定的政策目標,但其政策目標即特定的全球性挑戰在規則制定過程中被忽視或淡化;四是規則制定的合法性日益遭到全球性權勢擴散的挑戰。

規範化治理的失靈呼籲替代性的全球治理思維和方式:一方面,考慮到規範化治理的自上而下邏輯,替代性的全球治理思維和方式可以從相反方向即通過自下而上的方式展開,這也符合全球性權勢擴散對全球治理的內在要求;另一方面,考慮到規範化治理方法使最終治理目標陷於模糊化,因此需要重新強調全球治理的目標,這催生了結果導向的全球治理探索。在很大程度上,結果管理方法使全球治理髮展為一項技術性工程,擁有理性、技術規劃知識的技術專家和官僚現在佔據著很有權勢的位置。可以認為,正是對自下而上方法的呼籲和結果管理方法的成長,使得「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性得以進一步凸顯。

(二)「一帶一路」強調雙向推動的全球治理

「一帶一路」是提出的國別性發展倡議,根本上是一種自下而上的全球治理努力,但它對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模式,夥伴關係和新型發展融資機制等的倡導,反映的卻是對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兩種範式的更好平衡。

第一,「一帶一路」倡導沿線國家自下而上地推動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模式。作為一種自下而上的治理努力,「一帶一路」倡議並不具備自上而下地塑造沿線國家的行動共識、建立統一的落實機制等功能,更沒有如此意圖。強調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模式具有明顯的自下而上特徵:共商強調彼此尊重各國的利益,求同存異,相互信任;共建強調在「一帶一路」廣闊的範圍內優化資源配置,調動多方主體積极參与,精誠合作,各取所長;共享強調互利共贏,讓「一帶一路」建設惠及各國人民,給各國人民帶來更多更公平的福祉。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只有以共商為基礎才能真正實現共建,只有共商、共建才能真正達到共享,三者是有機統一的關係。共商、共建、共享原則的核心在於「共」,只有共商、共建、共享,才能建立真正平等的包容的夥伴關係,形成一個命運共同體。

第二,「一帶一路」倡議強調自下而上的高度自覺的夥伴關係建設,它包括雙邊、多邊、地區乃至全球性的夥伴關係建設。到2016年6月底,已經同56個國家和區域合作組織發表了對接「一帶一路」倡議的聯合聲明,並且簽訂了相關諒解備忘錄或協議;也已與11個國家簽署了自貿區協定。已經與大多數中亞和外高加索國家簽署了「一帶一路」相關政策的協議,並與歐盟、中東歐16國、大湄公河次區域組織、非洲聯盟等區域或次區域組織發布聯合聲明,對接各方支持「一帶一路」建設的相關政策規劃。在高層互訪的引領下,通過各層次的雙多邊合作機制,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已經與沿線多國的國家發展戰略實現對接,包括哈薩克「光明之路」、俄羅斯「歐亞經濟聯盟」、蒙古「草原之路」、歐盟「容克計劃」、英國「英格蘭北方經濟中心」、韓國「歐亞倡議」、越南「兩廊一圈」、澳大利亞北部大開發、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波蘭「琥珀之路」等。

第三,「一帶一路」推動了新型發展融資機構建設,強化了自下而上的行動自覺性。在當前國際發展動力不足的情況下,自上而下的全球性融資努力難度明顯增加,而對自下而上的國別、地區性發展融資安排的需要則更加迫切。在提出「一帶一路」倡議時便明確承諾,將「統籌國內各種資源,強化政策支持。推動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籌建,發起設立絲路基金,強化—歐亞經濟合作基金投資功能。推動銀行卡清算機構開展跨境清算業務和支付機構開展跨境支付業務。積極推進投資貿易便利化,推進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的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絲路基金等的建設和發展,充分表明了以實實在在的行動自下而上地落實「一帶一路」倡議的自覺性,對於提高全球治理的行動自覺具有重要意義。

第四,「一帶一路」也強調對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全球發展夥伴關係的支持。充分認識到人類命運共同體建構對集體行動的要求,進而認為「一帶一路」倡議的落實將為全球發展努力作出重要貢獻,特別是自2016年開始實施的聯合國2030年議程。正因如此,「一帶一路」倡議建設的指導原則中,第一條便是「恪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遵守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尊重各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和平共處、平等互利。就作出切實努力使「一帶一路」倡議能夠為聯合國2030年議程的落實貢獻最大力量而言,「一帶一路」倡議的確在維護和鞏固聯合國在全球發展合作中的核心地位;同時,它也表明崛起並不試圖挑戰現存國際秩序,而是力爭實現在體系內的和平發展。

4

改善全球治理的要素平衡

全球治理包羅萬象,其中特別重要的是發展與安全、可持續發展各要素以及夥伴關係等內部平衡。迄今為止的相關實踐更多地強調特定方面而缺乏整體性思維,而「一帶一路」倡議以自身發展經驗為基礎,強調發展、改革和穩定的相互平衡,強調經濟、社會和環境等的科學發展,也倡議建立發展家與發達國家的新型夥伴關係,對全球治理的新實踐具有重要意義。

(一)片面強調特定方面導致治理效果不佳

既有的全球治理努力存在重大偏頗:一方面,在發展與和平這兩個時代主題中,西方發達國家強調和平高於發展;另一方面,基於其發展優勢,西方自20世紀50年代起便開始主導國際發展合作,南南合作與南北合作的關係極不平衡。上述偏頗不僅是廣大發展家長期難以實現真正可持續發展的原因,也是近年來西方內部發展困難的原因。

正如鄧小平所指出的,發展與和平是時代主題,進而也是人類命運共同體建構的核心問題。但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邏輯,發展需要和平、穩定的環境,否則難以實現真正的發展。因此,要實現發展,就應實現和平、穩定與安全,進而也需要有問責的、有效的政府。例如,西方一項研究認為,由於內戰往往持續時間較長,一國在內戰結束后的人均收入水平一般會下降15%,絕對貧困率可能會上升30%;兒童和總體的人口死亡率在戰爭期間會急劇上升,戰後仍會保持較高水平。這樣,「安全—發展關聯對於發展合作而言極為重要」。西方發達國家也長期據此為發展家開出安全優先的處方,並推動自身「發展政策的安全化」,即從安全的、治理的角度思考發展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例如,經合組織發展援助委員會(OECD/DAC)一直高度關注衝突與發展的相互關係。較早時期,經合組織發展援助委員會主要從結構調整邏輯和保證外資安全和經濟自由化進程安全的必要性視角來思考。進入21世紀后,經合組織發展援助委員會更多地聚焦於控制不穩定因素,特別賦予安全部門改革的援助優先。在後「9·11」時期,經合組織發展援助委員會把恐怖主義納入發展話語,日益邁向以發展名義進行合法化軍事干涉,將越來越多的軍事和安全開支納入發展預算。

但過去幾十年的經驗表明,安全優先的處方根本行不通。一方面,在西方指導下的諸多發展家並沒有實現真正的發展,同時其和平、安全和穩定也未見根本性改善。眾所周知,非洲是自冷戰結束以來最為動蕩、最不安全的地區,但「僅僅50年前,亞洲(日本除外)曾處在與我們類似的不發達和令人絕望的境地。『飢荒的名字叫,苦難的名字叫印度』……韓國當時的發展水平甚至不及肯亞、象牙海岸或者迦納」。另一方面,過度強調安全、治理優先於發展,事實上也導致西方內部的發展困境。無論是英國脫歐,還是川普當選美國總統,背後的深層次原因都在於其發展不均衡和不充分,而其根源又在於過度強調發展的安全、治理條件。

(二)「一帶一路」倡議強調均衡發展

「一帶一路」倡議既是一種外向型的國際發展努力,更是一種內向型的國內發展努力。因此,「一帶一路」倡議首先以自身處理髮展、改革和穩定三者關係的國內經驗為基礎,進而為國際發展和人類命運共同體建構提供參照,從而推動全球治理的新實踐。

第一,以處理髮展、改革和穩定關係的有效經驗為基礎,「一帶一路」倡議強調對發展—安全—治理的更好平衡。自改革開放以來,始終強調發展優先,以發展的成果逐漸解決各類新老發展、安全和治理挑戰,形成一種積極循環。這也是當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基礎。總結的成功經驗,習近平主席指出:「發展就是最大安全,也是解決地區安全問題的『總鑰匙』。」眾所周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面臨各種安全和穩定的挑戰,在西方發達國家安全優先處方被證明無效的情況下,「一帶一路」倡議可為其提供平衡發展—安全—治理的替代模式,推動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新實踐。

第二,「一帶一路」倡議旨在通過聯動發展實現對經濟、社會、環境和安全等要素的更好平衡。「一帶一路」倡議「致力於亞歐非大陸及附近海洋的互聯互通,建立和加強沿線各國互聯互通夥伴關係,構建全方位、多層次、複合型的互聯互通網路」,同時藉助一系列互聯互通項目,「推動沿線各國發展戰略的對接與耦合,發掘區域內市場的潛力,促進投資和消費,創造需求和就業,增進沿線各國人民的人文交流與文明互鑒,讓各國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敬,共享和諧、安寧、富裕的生活」。用官方話語說就是,通過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可以促進貿易和投資,打破資金、技術和人才流動的藩籬,完善全球統一市場平台,建立開放型世界經濟新體制,進而實現一種聯動式發展。

第三,「一帶一路」倡議注重對南南合作與南北合作的合理平衡。隨著以、印度等為代表的新興大國的崛起,南南合作得到快速發展,但也面臨著來自發達國家的承擔更大國際責任的重大壓力。始終強調,既要大力發揮南南合作的重要作用,同時又應堅持南北合作的主渠道作用。「一帶一路」倡議的落實事實上為構建更為合理和平衡的南南合作—南北合作的互動關係模式提供了參考,即通過「一帶一路」倡議,主動設立推動國際發展和全球發展夥伴關係的自主貢獻目標。

通過主動設定的自主貢獻目標,「一帶一路」倡議可推動「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具體化和機制化。儘管「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早已成為一項國際共識,但如何具體化和機制化仍充滿爭議。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巴黎協議》通過的「國家自主貢獻承諾」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了有效參考,而「一帶一路」倡議則推動其進一步升級,使之成為一個三位一體結構:一是對傳統援助方或發達國家的強制性官方發展援助目標,即將其國民總收入的0.7%用作對發展家的官方發展援助,將其國民總收入的0.15%~0.20%用作對最不發達國家的官方發展援助;二是新興發展夥伴的自願性「國家自主貢獻承諾」;三是支助接受方(其他發展家)的自主性國內資源動員目標。如果這一「三位一體」結構得以建立,全球發展夥伴關係中的南南合作、南北合作互動模式必然會變得更加合理、均衡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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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一帶一路」倡議是在全球化面臨重大衝擊背景下為國際社會提供的重要公共產品,但其國際政治、經濟意義遠超出國際經濟或全球發展,它構成了全球治理的嶄新實踐。這些嶄新實踐不僅推動了全球治理的調整變革,更促進了特色外交的發展,如合作共贏的國際秩序觀與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建構的強化,義利相兼、以義為先的正確義利觀與國際公共產品供應的道義追求,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與全球治理的行動自覺,以及發展觀、安全觀和合作觀與全球治理的內部要素平衡,都有著密切聯繫。需要指出的是,在當前逆全球化力量泛濫的背景下,全球治理的調整變革仍面臨嚴峻挑戰,「一帶一路」倡議及其落實面臨著諸多挑戰,其對全球治理新實踐的倡導和踐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一方面,仍需大力落實和拓展早期收穫,優化風險防範措施,建立健全後續評估體系,進而推動全球治理的新實踐系統化,為全球治理調整變革營造更加有利的環境;另一方面,也應更好地處理全球治理中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平衡,「一帶一路」倡議更多是一種自下而上的努力,也有利於推動全球治理自上而下努力的發展,但絕非一種替代關係。

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國際關係研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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