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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的故事

各種語言都有大量描寫『傻』或『傻子』的詞語,漢語有傻、傻子、傻瓜、傻帽;愚、愚人、愚公、愚蠢;蠢、蠢人、蠢材、蠢貨、蠢豬、蠢驢;痴、痴人、白痴;呆、痴獃、獃子;木、榆木疙瘩(腦袋)、腦瓜不開竅;沒腦子、缺心眼。與漢語相比,英語有過之而無不及,有fool、foolish、ass、blockhead、booby、brainless、bumpkin、chump、clod、clot、cuckoo、dolt、dope、duffer、dumb、dumb-bell、dummy、dullard、dunce、fathead、feather-brained、goose、half-wit、idiot、idiotic、imbecile、loon、muggins、oaf、silly、silly-billy、simpleton、stupid、thick-headed等。這裡面,有些詞在字面意思上彼此似乎挺對應,用法也接近,如蠢驢:ass『驢』、沒腦子:brainless、缺心眼:half-wit『半個心智』、榆木疙瘩(腦袋):blockhead『木塊腦袋』等;其他詞,特別是傻、愚、蠢、痴、呆這五個單音節形容詞與英語如何對應,經常是個問題。

being a fool經常是一種表象

表象背後是大智慧

先說傻。這個字在漢語里出現得比較晚,《說文解字》里沒有收,宋朝出版的韻書《廣韻》(1008)和《集韻》(1039)才收。《廣韻》的解釋是「傻/qiào/,不仁」,這個「不仁」是『沒有感覺』的意思,即麻木不仁的不仁。《集韻》的解釋是「一曰輕慧」,即現在所謂『缺心眼』。從『沒有感覺』的傻到『不明事理』的傻,僅半步之遙,而『缺心眼』的傻就是今天的傻,傻子就是不明事理或缺心眼的人。例如雷鋒活著的時候經常捨己為人,於是有人說他是個傻子,也就是說他缺心眼。後來人們歸納出雷鋒的幾種精神,其中之一就是「傻子」精神,傻子的英文是fool,「傻子」精神譯成英語就是the spirit of willing to be a「fool」。《漢語大字典》里引證的最早的傻的用法是傻大姐(見《紅樓夢》),直譯成英語就是the Foolish Big Sister。有時候,我們辦了件傻事,會說「我真傻!」這時英語既可以說What a fool I am/was!,也可以說How stupid I am/was!,還可以說How silly I am/was!,不過最後一種說法的口氣比較輕。

英文fool源古法語fol『瘋子』,後者又源自拉丁文follis『鼓風袋,皮囊』,在通俗拉丁語(vulgar Latin)中,follis有『風袋,空腦殼』的意思。儘管《牛津英語詞典》說fool「在現代英語里所傳達的帶侮辱性的蔑視(insulting contempt)比其任何一個近義詞或其派生詞foolish都強」,英語國家人對fools似乎常抱有一定程度的好感,因為歷史上英國宮廷里曾養著一種人,叫fools,最早見於1370年的文獻,莎士比亞戲劇(如《李爾王》)中,也有這一角色。莎劇中的fool多譯成傻子,其實他們就像漢武帝時期的俳優東方朔那樣,專門說笑話,博主子一樂。正如東方朔經常借著笑話說正事,英國的俳優也常常打著取樂的幌子對主子進行諷諫,所以being a fool經常是一種表象,表象背後是大智慧。

聰明人必有謀略,有勇無謀之人自然就是傻大膽,英語foolhardy表達的正是這個意思。這一複合詞的前一半不言自明,后一半hardy在中古英語(Middle English)里寫成hardi,意思就是『膽大』。

二三十年前傻瓜相機這個詞變得十分流行,這裡傻瓜的英文不是fool,而是foolproof。作為一個準後綴,-proof 意思是『防』,如waterproof『防水』,因此傻瓜相機的意思不是『像傻瓜一樣的相機』而是『防傻瓜的相機』,這裡的『防傻瓜』不是『防止傻瓜用』而是『以防傻瓜不會用』(safe against the incompetence of a fool)。需要指出的是,並不是有了foolproof camera才有foolproof,事實上,這個詞早在1902年就在美國英語里出現了。任何裝置,只要操作十分簡單,人人幾乎不用學就會用,都可以稱為foolproof。

愚蠢經常是無知造成的

所以無知者有時等同於傻瓜。

我們說,無知者無畏。英語國家人說Fools rush in where angels fear to tread『傻瓜會闖入天使不敢涉足之處』。英文這一成語出自英國詩人亞歷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1688—1744)的《批評論》(An Essay on Criticism,1711)。蒲柏批評有的評論者在一些比他們更博學的讀者都不敢妄加評論時,卻敢口出狂言:

No place so sacred from such fops is barr』d, nor is Paul』s church more safe than Paul』s churchyard: Nay, fly to altars; there they』ll talk you dead; for fools rush in where angels fear to tread.(沒有什麼地方神聖到這種花花公子進不去的程度,保羅的教堂也不比保羅的教堂墓地更安全。不,他們會飛到祭壇上,在上面大放厥詞,因為傻瓜會闖入天使不敢涉足之處。)

奧斯卡·王爾德

傻子因為傻,有錢也守不住。據說蘇格蘭女王瑪麗一世和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即後來的英王詹姆斯一世)的老師——著名歷史學家和才子喬治·布坎南(George Buchanan,1506—1582)曾與一朝臣打賭:兩人各做一首俗曲,他的會更俗。結果果然如此,布坎南收起賭注,說了句:A fool and his money are soon parted『傻子與錢很快會分手』。這條諺語從此流傳開來。

今天每當我們辦了傻事並為之付出了沉重代價時,我們會用交學費這三個字來安慰自己,正如愛爾蘭劇作家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1854—1900)在戲劇《溫德米爾夫人的扇子》(Lady Windermere』s Fan,1891)中所指出的那樣,Experience is the name everyone gives to his mistakes『經驗教訓是每個人為自己的過失所起的名字』。古時候人們會說Experience is the teacher of fools 『經驗教訓是愚蠢者之師』。這一格言最早出自羅馬歷史學家李維(Livy,59 B.C.—A.D. 17)所寫的《羅馬史》(The History of Rome,約公元前10年),16世紀傳入英國時,被譯成Experience is the mistress of fools,此處mistress的意思不是『情婦』,而是指當時負有教育幼童職責的女教師。英王伊麗莎白一世登基前的希臘文和拉丁文老師羅傑·阿夏姆(Roger Ascham)在其論述教育的名著《教師》(The Scholemaster,1570)一書中說:It is costly wisdom that is bought by experience.『用經驗教訓買來的智慧是昂貴的智慧』。他自己的人生道路恰好論證了這一點。儘管享有崇高地位,他卻沉溺於自己所譴責的賭博中不能自拔,最後窮困潦倒地死去。英國歷史學家托馬斯·富勒(Thomas Fuller,1608—1661)則說:Experience is good, if not bought too dear.『經驗教訓是好的,只要買得不是太貴』。本傑明·富蘭克林融合了李維和阿夏姆的格言,在他那本著名的《窮理查德年鑒》(Poor Richard』s Almanack,1743)中寫道:Experience keeps a dear school, yet fools will earn in no other.『經驗是一所價格昂貴的學校,但傻子沒有其他學校可上』。富蘭克林的話有些武斷,他不知道早在兩千年前一本名叫《格言》(Sententiae,約公元前43年)的書里就提出了一種更好的受教育方式:Happy is he who gains wisdom from another』s mishap. 從他人的不幸中獲取智慧的人總是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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