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女子在嘉興某小區散步被狗嚇到摔倒,向狗主人索賠40000元

52歲的陳女士(化名)晚上在嘉興海寧某小區散步,遇見牽狗散步的張先生,陳女士見狗一驚,不慎摔倒在地,傷勢不輕。于是之后……

隨後,陳女士要求狗主人承擔賠償責任。

而張先生(化名)認為自己牽繩遛狗,狗也沒傷人,陳女士受傷與自身的無關。

雙方爭執不下,陳女士一紙訴狀到海寧法院要求賠償,這到底賠不賠?

陳女士,52歲,長春人。她回憶道,2015年9月8號晚上,她在小區散步時,突然看見迎面而來的一隻大狗,陳女士一時驚訝慌張,往後躲閃,一個踉蹌摔倒在地,這一摔導致陳女士右橈骨小頭骨折。

此後,陳女士多次前往醫院治療,花費大量的時間錢財。故陳女士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狗主人賠償她經濟損失4萬餘元。

狗主人覺得委屈,他答辯道,自己牽繩遛狗,自家的狗狗也未亂吠。原告摔倒受傷不是狗的行為導致的,希望法庭能夠駁回訴訟請求。

7月24日,海寧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承辦法官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及證據,一審認定的事實是這樣的。那天天色已暗,小區路燈不明亮,張先生所養的是一隻阿拉斯加犬,站高近半米,毛色黑白,在當時昏暗的環境下確實不易察覺該犬,距離近時亦確造成驚嚇。

圖片來源網路

由於沒有證據證明寵物狗與原告之間產生衝撞、撲咬等直接接觸,所以原告受傷是被寵物狗嚇到后,避讓行為處置不當造成的。被告張先生應對原告所受傷害承擔50%的賠償責任。故判令被告張先生賠償原告損失1萬3千餘元。

法官提醒,飼養寵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現在正處夏日高溫時段,飼養者應看護好所養寵物,以免對他人造成傷害,自己也將得不償失。

網友熱議

@41858:突然一下,冷不丁是會怕的,何況還是大狗

@海納百川:養大狗就不應該到公共場所!

@zzpp4:666666,花式賺錢,學習了

@蘿莉心漢子身:訛都訛到狗身上了,看看以後還能訛到誰

@矛盾綜合體:感覺有點和稀泥的處理啊,那如果是張畫嚇人,是不是還要找畫畫的賠償?

@火星是我家:以後沒錢了到馬路上找塊廣告牌摔倒要求賠償,理由是廣告牌上的模特太丑唄嚇到了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