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求問
RT,有個難民朋友,人,因為不喜歡住難民營,想希望我能用我的身份租個房子然後給他住,當然他付所有費用。最近這幾天幫他找房,非常多的朋友勸我不要這樣做,我打算拒絕了。
不過我還是要問一下,如果,我用我的身份租了個房子然後讓他住,如果警察查到,會有什麼後果?我違反了什麼難民政策相關的法律?
大家好心提醒:
不要把自己的身份借給任何人做事情。
你用你的身份租了個房子然後讓他住,這個行為屬於轉租(跟多少錢沒關係),房東可以隨時解約。
租房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你負責,比如房租,退房打掃衛生等。
不是人情的問題,而是如果出問題,你是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的問題。
你咋想的那麼簡單呢?首先你的麻煩是房東會起訴你,房東不會允許你轉租的,然後押金不退趕你出去,然後因為這事你們的友誼也有異了。
用自己的身份幫別人辦事,這個不管是不是難民都應該拒絕的吧。
1. 如果難民不給你房租了,你的房子又有3個月的解約期,房租誰付?
2. 難民在居住期間,如果發生任何問題,房東起訴的是承租人,你負不負法律責任?
3. 如果難民在此期間做了點啥違法的事情,比如走私啥的,你擔得起責任嗎?
4. 你知道難民真實的全名和背景嗎?知道上哪個那民營去找他嗎?萬一有點糾紛,你上哪報警去?
你會成為被告,那個難民啥事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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