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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爾斯基的真理理論及其對語義學的貢獻

Tarski's Theory of Truth and its Contribution to Semantics BI Fu-sheng,LIU Ai-he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Shanxi University,Taiyuan 030006,China)

內容提要:塔爾斯基以現代邏輯為手段,用邏輯分析和語義分析的方法對唯物主義真理符合論中甚為模糊的內容做出語義學的重新闡述,給「真的」一詞下了一個實質上適當、形式上正確的定義,也提出了著名的語言層次論,創建了現代意義上的系統的語義學,從而向世人展示了語義學的非凡魅力,在世界哲學界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Tarski gave the semantic elaboration to the indistinct ofthe materialistic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by means ofmodern logic,logical analysis and semantic analysis,and gavethe term"truth"a materially adequate and formally correctdefinition.He put forward the famous hierarchy theory oflanguages,created systematic semantics in modern sense,shewthe extraordinary glamour of semantics to the world,and madewidespread and profound influence on the soope of philosophy.

關鍵詞:真理/對象語言/元語言/語言層次論/語義學/truth/object language/metalanguage/hierarchy theoryof languages/semantics

邏輯哲學的基本問題是邏輯與客觀現實的關係問題,即邏輯真理是否反映客觀現實?邏輯學的始祖亞里士多德提出了著名的真理符合論,認為邏輯規律是客觀現實的反映。塔爾斯基把它概括為一句話:「語句之真在於它與現實相一致。」[1](第247頁)萊布尼茨首先對亞里土多德的真理符合論提出了挑戰,提出了二元真理論,他認為,有兩種真理,一種是推理的真理,一種是事實的真理。正是在真理符合論和真理二元論長期爭議的背景下,塔爾斯基另闢蹊徑,第一次提出了語義真理論,並由此創建了邏輯語義學,在世界哲學界產生了極其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1931年3月,塔爾斯基用波蘭文撰寫了《形式化語言中的真理概念》一文。該文主題十分明確,一開始就開宗明義地說:「本文幾乎全部是獻給一個問題——真理的定義的。它的任務是,針對一種給定的語言,建立一個實質上適當的、形式上正確的關於『真句子』這個詞的定義。」[2](第152頁)

為了保證定義的科學性和可信性,塔爾斯基提出了合適的定義必須滿足的兩個條件:一是實質適當性,二是形式正確性,並對這兩個條件的涵義作了明確的規定。簡言之,實質適當性是指能成功地把握被下定義詞項的日常或直觀意義,即能抓住古典符合論真理定義所蘊藏的內涵。形式正確性是指能把清晰明確的定義詞項無歧義地運用於被定義詞項的外延。

塔爾斯基真理論的目標是對真句子作一實質上適當、形式上正確的定義。為了把對真理的定義局限於句子,他曾作過如下解釋:謂詞「真的」有時用於某種心理現象,比如判斷和信念;有時用於某種物理客體,即語言表達式,具體地說就是句子;有時用於某種被稱為「命題」的觀念實體。由於若干原因,把「真的」這個詞項用於句子是最方便妥當的。這裡所說的「句子」是指的直接陳述句,含義十分清楚。

因此,我們可以把陳述句看作「真的」的應用域,即它的外延。至於謂詞「真的」的內涵則涉及對象的內容,問題比較複雜。塔爾斯基認為,「真的」這個詞項,如同日常語言中的一些其它詞項那樣,是多義的,用法含糊。在他看來,那些討論過這個概念的哲學家們也沒能幫助消除這種含糊性。他選擇了亞里士多德的真理概念作為討論詞項「真的」的意義的起點。因為亞里士多德的真理概念與直觀比較接近。

用現代哲學術語,亞里士多德的論斷可以表述為:

語句之真在於它與現實相一致(或相符合)。

如果把語句的所指看作「事態」,那麼它又可表述為:

一個語句是真的,如果它指稱一種存在事態。

塔爾斯基認為,這些表述都不是足夠精確和清楚的,無論如何,它們中沒有一個能夠成為一個滿意的真理定義。他考察了一個具體例子:「雪是白的」這個句子在什麼條件下為真,在什麼條件下為假。看來似乎很明顯,如果以古典的真理概念為基礎,我們會說:如果雪是白的,那麼這個句子是真的;如果雪不是白的,那麼這個句子就是假的。於是,假若真理定義要與我們的想法一致,那麼它就必須蘊涵下面這個等值式:

語句「雪是白的」為真,當且僅當雪是白的。

注意,這裡是說「必須蘊涵」,這是塔爾斯基真理定義的關鍵。我們看到,雪是白的這四個字在等值式的兩邊都出現,出現在左邊時它帶引號,出現在右邊時則無引號。右邊無引號的是句子本身,左邊有引號的是句子的名稱。為什麼左邊要用句子的名稱呢?原因是從語法的角度看,一個句子的主語只能是名詞性的表達式。對於一個「X是真的」形式的表達式.如果我們用一個句子去替換X,或用其它任何不是名稱的東西去替換X,那就都不能使替換后的表達式成為一個有意義的句子,將句子加引號所得的句子叫做引號名稱。如果把上面的討論一般化,用字母P代替任一句子,用字母X代替該句子的名稱,於是,從我們對真理的基本觀點來看,兩個句子"P"和「X是真的」之間應有等值的邏輯關係,換言之,下面的等值式成立:

(T):X是真的,當且僅當P。

塔爾斯基稱之為TM型等值式。他認為,如果一個真理定義蘊涵這一類的等值式,那就滿足了真理定義的令人滿意的首要條件:在實質上適當。須要注意的是,T型等值式本身不是一個語句,而只是一種語句模式,所以它不是真理的定義,而是單獨句子的成真條件,可以看作真理的部分定義。在某種程度上,一般的定義是所有這些部分定義的合取,由於一般來說一語言中的語句是無窮的,所以這種合取是一種無窮的合取。

塔爾斯基認為;在具體構造真理定義之前,有必要對普通語言中的真句子定義作一翻剖析,他說:「為了把讀者引向我們的主題,對普通語言中關於真的定義,作一短暫的考察似乎是適當的。」[2](第154頁)他從考察說謊者悖論開始。

現在我們用符號S作為下列句子的縮寫:

S不是真句子

這樣,憑經驗,我們可以建立

(1)「S不是真句子」等同於S

現在對S和它的引號名稱"S"建立T等式,可以得到:

(2)「S不是真句子」是真句子,當且僅當,S不是真句子。

將(1)和(2)結合可以得到:

S是真句子,當且僅當,S不是真句子。

這顯然是一個悖論。

對上面這個例子加以分析,我們就會發現其中包含了兩種不同層次的語育,一種是語言發達式本身,即對象語言,另一種是用來談論前一種語言的語言,即元語言。元語言包括語言表達式的名稱和語義學詞項「真的」。由於把兩種不同層次的語言混為一談,因而產生了說謊者悖論。於是,塔爾斯基得出結論,在討論真理定義時,我們必須用兩種不同層次的語言。真理定義本身以及它所蘊含的全部T型等值式「X是真的,當且僅當P」,都要用元語言來表述。其中元語言符號"P",都要用元語言來表述。其中元語言符號"P"代表對象語言中的任意一個語句。這表明「每個出現在對象語言中的語句也必須在元語言中出現,換言之,元語言必須將對象語言作為部分包括在內」。[3](第257頁)對於像日常語言那樣豐富的語言,在邏輯規律在其中成立的條件下,想無矛盾地使用「真句子」這個詞,看來十分成問題,要想為它建立滿意的定義是不可能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日常語義具有普遍性,或稱語義封閉性。於是,塔爾斯基把注意力轉向了形式化語言,並且選擇類演算作為實例來展開他的理論。類演算是極為簡單的形式化語言,辭彙有限,而且句法結構簡潔。

在確定了形式化語言之後,塔爾斯基通過兩個步驟提出了他的真理定義。他首先定義了滿足,然後憑藉滿足定義了真理。他之所以要先定義滿足,是因為滿足下定義相對來說困難較少,並且真理概念很容易從滿足概念中得到。那麼,塔爾斯基是如何定義滿足的呢?他說:「滿足是任意對象與某些被稱為『語句函項』的表達式之間的一種關係。像『X是白的』、『X大於Y』等就是這類表達式。「[3](第260頁)例如:雪這個對象滿足語句函項「X是白的」,(3,2……)這個對象序列滿足語句函項「X大於Y」,如此等等。由於「滿足」是表示對象序列與語句函項之間的關係,而在塔爾斯基的形式語言中,最簡單最基本的句法結構是「包含」,因此,關於「滿足」的定義就是:任意兩個類A和B滿足語句函項「X包含於Y」,當且僅當A包含於B。

在對「滿足」下了定義之後,塔爾斯基開始給真理下定義了。他說:「我們注意到,一旦獲得了滿足的一般定義,它也就自動地適用於那些不包含自由變數的特殊語句函項,即語句。最終可以看到,對於語句來說只可能有兩種情形:或者語句被所有對象所滿足,或者不被任何對象所滿足。這樣,我們簡單地通過下面的陳述就獲得了真理和虛假的定義,那就是,語句是真的如果它被所有對象所滿足,語句是假的如果情況相反。」[1](第261頁)簡言之,真理的定義就是:X是真語句,當且僅當X是一語句並且類中每一無窮序列都滿足X。

這樣,塔爾斯基以語言層次論為基礎,以類演算為形式語言,運用遞歸定義的方法,先提出基本語句函項的滿足條件,再提出複合語句函項的滿足條件,最後藉助「滿足」定義了真理。這個定義完全滿足了他自己提出的條件:實質上適當,形式上正確,因而是科學的真理定義。

塔爾斯基運用語義分析和現代邏輯分析的手段對亞里士多德的真理符合論作出了精確的解釋,創立了語義真理論,這是20世紀哲學的一個重大成果。

塔爾斯基對語義學的貢獻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提出了語言層次理論,將對象語言和元語言區分開來。他認為,這是一種避免悖論的方法,說謊者悖論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對象語言是語義封閉的、含有反身自用的語義概念。只有在元語言中,才能提及對象語言的表達式,才能談論對象語言的性質和特點,並構造出對象語言語義概念的表達式的定義。在形式化語言中,一個實質上適當、形式上正確的關於真句子的定義只能藉助元語言來實現,因為元語言是比對象語言高一個層次的語言。所以,語言層次論的基本思想可以簡單地概括為一句話:必須區分對象語言和元語言,關於一語句的真、假的表述,必須用層次上高於這種語言的語言來表述。

塔爾斯基的語言層次論,不僅是一種避免悖論的方法,同時也是構成一個科學的形式系統的必要條件。因為只有把系統的規則與公式區分開來,把關於系統的元定理與語義系統中的可證公式區分開來,一個科學的形式系統才能構成。在塔爾斯基之前,邏輯界對語言層次的區分並沒有足夠的認識。在塔爾斯基之後,語言層次論才逐漸被更多的人接受。

塔爾斯基的語言層次論雖然在現代悖論史上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他人為地把語言分為對象語言和元語言,這種語言分層是否可以無限地進行下去?是否存在一個統一的元語言,它能為所有元語言的語義概念提供保證?塔爾斯基認為前—個層次語言的語義概念只有在後一個層次語言中才能得到嚴格的定義和描述,因而如果語言層次的劃分是無限的,那麼總有一個元語言的概念無法得到定義。但假如存在一個統一的元語言,它不僅能保證其它所有無語言語義概念的可靠性,而且還能保證自身語義概念的可靠性,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假定這一語言能夠包含並且能夠定義自身的語義概念。顯然,它應是一個語義封閉的語言,但它又不能像自然語言那樣包括悖論,這就與塔爾斯基對悖論根源所作的分析發生了矛盾。

儘管語言層次論有不完善之處,但它作為一種語義學方法,的確具有開歷史先河的意義。語義學是研究語言表達式和這些表達式所談及的對象或事態之間的關係的學科。現代意義上的系統的語義學始於塔爾斯基。他在《概念》中創造並運用語義學方法給出「真句子」的定義,由此確立了科學的語義學,從而向世人展示了語義學的非見魅力。語義學的創立是現代數學史上的一件大事,它使數學語言的表現力得到極大的增強,也使邏輯、數學的問題域得到拓展。

塔爾斯基的語義真理論為人們認識真理提供了一個嶄新的方法,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最明顯的就是:真理定義是否適用於自然語言?塔爾斯基對此持否定態度。然而,科學特別是經驗科學中不可能排除自然語言,人們的日常思維也不能排除自然語言,這就要求一個完善的「真」的定義必須能夠運用於自然語言。如果塔爾斯基的真理定義僅限於形式語言,那麼他對於科學和認識發展的意義將受到限制。有鑒於此,美國的著名哲學家戴維森在塔爾斯基的基礎上開始對這個問題展開研究,他已在很大程度上證明了塔爾斯基的真理定義對自然語言的適用性。雖然這一工作並未完成而且也未達成共識,但這又從另一方面證明了塔爾斯基真理定義的強大生命力。

原文參考文獻:

[1]塔爾斯基.真理的語義學概念和語義學基礎[A].語盲哲學名著選輯[C].北京:三聯書店,1988.

[2]A.Tarski.Logic,Semantics,Metamathematics.Oxford:theClarendon Press,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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