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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健:美術評論的時代需求與有效供給

內容摘要:從需求端的角度來看,美術評論的意義與功能是引導觀眾審美,幫助作者進步,為收藏者把關。從供給側的角度來看,由於關係問題、利益問題和平台問題的存在,很多美術評論的基調都是中性或者「捧評」,很少有美術評論能明確指出藝術家的缺點與不足,體現出評論家的鮮明態度和批評立場。美術評論的現狀,不僅是評論家群體的問題,而且是整個美術生態環境的問題。解決目前的困境,顯然不能只寄希望於評論家群體的反躬自省或者口號空洞的大聲疾呼,而是需要從美術評論制度建設的角度進行價值取向的引導,精神和物質的雙重激勵,對職業道德的底線約束,以及對評論家批評權的保護。美術評論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可以從美術評論榮譽制度、美術評論基金制度、多人匿名評論制度、評論家排行榜制度和美術批評權的保護這五個方面入手。

關 鍵 詞:美術評論 美術批評 制度建設 需求端 供給側

作者簡介:馬 健:西南民族大學副教授

一、現狀:美術批評為什麼常被批評

雖然美術評論與美術批評被普遍認為是可以相互替換的同義詞,但從美術評論的具體內容來看,卻明顯存在著「批評」與「捧評」兩類風格迥異的評論,並且出現了「美術批評常被批評」[1]的美術現象。儘管「常被批評」的並非真正意義上的美術批評,而是變質和異化了的「美術捧評」。為行文方便起見,本文除特別之處(例如引用文獻或語境特殊時),還是使用顯得更為中性的美術評論一詞。

對於這種由來已久的現象,美術界其實早已關注多時。在賈方舟看來,當三十餘位評論家在20世紀90年代初發布《部分評論家共同立約維護智力勞務權益》的「公約」后,美術批評就走上了評論家的文字升值(但由文字構成的「批評」卻貶值)之路了。因為該「公約」既是評論家在市場脅迫下的一次「自我拯救」,也是一次集體性的「自我傷害」。[2]黃丹麾較早地意識到了美術批評對於藝術市場的「異常重要」作用。他提出,評論家在商業交換中應該始終堅持學術品位。[3]但問題的癥結恰恰在於,評論家如何才能在面對市場利益巨大誘惑的時候,普遍並且長期堅持獨立立場和學術品位?

梁智敏銳地指出,當評論家被「金錢資本」閹割,當美術批評變成了金錢的附庸和藝術家的奴隸之後,美術批評也就自然而然地扮演了欺騙和愚弄外行的角色。但他找不到能夠阻止美術批評被金錢牽引而行的解決之道。退而求其次的做法或許是建立「美術批評的市場化」與「對美術批評市場化的揭示與批判」這樣一個平衡結構。[4]非常遺憾和尷尬的事實是,梁智於十年前作出的這個判斷至今仍未過時。

葉青指出,美術批評在被市場左右之後,成為了藝術炒作的推手。評論家和藝術家的利益高度相關,導致美術批評與美術創作形成了吹捧與被吹捧的「和諧共生」關係,從而直接影響到了美術批評的公信力和學術性。[5]李昌菊在審視美術批評所遭遇的空前的公信力危機之後,直指美術批評的制度性癥結:評論家在收取酬金后,說真話就變得十分艱難了,因為真話往往並不符合付酬者的期待。所以,最終結果就是評論家與藝術家形成了利益共同體,成為了藝術市場利益的分享者。[6]事實上,由藝術家、評論家和部分市場參與者共同構成的「利益共同體」正是當下美術生態環境的真實寫照。

陳履生不無遺憾地承認,在經歷了政治化批評的時代之後,商業化時代的美術批評,其商業化在所難免。他還悲觀地表示,當代的美術批評成為了實現商業目的的最常規的推銷手法和商業手段,美術批評已經很難發揮其應有的功能了。[7]梁江也直言不諱地指出,美術批評已經成為了名副其實的服務性行業,美術批評則成為了「文字花籃」。美術批評深深地打上了商品屬性,可以在市場上流通。而且,評論家的名氣越大,價格越高,流通性也越好。他認為,出現這種狀況,評論家負有很大的責任。為此,他提出,評論家的職業底線是對自己的文字負責,評論家應該對此進行自我反思。[8]雖然梁江的立場代表了大多數「批評美術批評」者的態度,但除了職業道德方面的訴求,評論制度層面的重建或許顯得更為重要和必要。

二、需求端:美術評論的意義與功能

傳統之見認為,美術評論是美術欣賞的深化,是對美術作品或美術現象的價值判斷和理論分析。這是美術評論的意義,但並不是全部的功能(見圖1)。從需求端的角度來看,美術評論至少具有三個方面的意義與功能。

1. 引導觀眾審美

美術評論的首要功能就是深化美術欣賞,引導觀眾審美。普通觀眾是美術評論的最重要和最主要讀者。同直接欣賞美術作品相比,美術評論可以幫助觀眾從自己可能從未意識到的視角更深刻地欣賞和理解美術作品。在此基礎上,評論家可以進一步地恰當運用某些美術概念和美術理論對美術作品的風格和技法進行深入淺出的解讀。在某些情況下,還可以結合美術史,對美術作品及其美術流派進行分析和定位。總之,評論家心中的讀者應該是觀眾,美術評論的功能之一就是引導觀眾審美。這是美術評論的最重要和最基本功能,也是美術評論存在的基礎和意義。

2. 幫助作者進步

美術評論是美術創作的鏡子和藥方。好的美術評論是幫助作者進步的良藥(「剜爛蘋果」的「批評」)。從某種意義上講,評論家是藝術家的老師。正所謂藝無止境,好的美術評論能夠切中要害地發現作者在美術創作中存在的問題,指出美術作品本身存在的缺點和改進的方向,從而推動藝術家的美術創作。壞的美術評論(庸俗吹捧的「捧評」)則是阻礙作者進步的毒藥。這類美術評論往往滿篇只講優點,隻字不提缺點。雲山霧罩地不知所云或者毫無底線地大肆吹捧藝術家及其美術作品。這類廢話連篇的話語垃圾不僅起不到幫助作者進步的絲毫作用,而且會使作者產生自滿錯覺和創作誤判。

3. 為收藏者把關

在健康的藝術市場上,評論家扮演著藝術市場把關人的重要角色。尤其是在收藏者的藝術鑒賞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和作為一級市場主體的畫廊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情況下,這一角色顯得更為關鍵。因為同藝術家和其他具有利益相關性的市場參與者相比,具有相對獨立性的評論家的意見理應是更為中立和客觀的參考意見。從這個意義上講,美術評論與藝術市場天生就具有扯不清的微妙關係。但目前的美術評論與藝術市場的關係早已由早期的「紅包批評關係」逐漸變為了更為赤裸裸和商業化的可以根據甲方具體需求定製,甚至可以批量化流水線生產的「甲方-乙方委託代理關係」。但藝術市場需要的顯然是具有職業底線和獨立見解,能夠作為收藏指南的美術評論。就此而論,美術評論顯然滿足不了收藏者的真正需求。

三、供給側:內容分析及其成因探討

從美術評論的內容來看,以五種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美術類報刊在2016年刊登的100篇美術評論為例,這些美術評論的內容大致可以分為六大類:一是對藝術家成長曆程及其代表作的介紹和觀感,二是對藝術家某一系列作品的介紹、感觸和定位,三是對藝術家風格和技法的特點及其價值的提煉,四是對藝術家為人及雙方交往經歷的回顧性介紹,五是將藝術家置於某種社會和文化背景下的述評,六是將藝術家置於美術史背景下對時代性的強調(見表1和圖2)。進一步看,這些美術評論的基調無一例外都是中性或者「捧評」,幾乎沒有一篇美術評論明確指出了藝術家的缺點與不足,甚至根本看不出評論家的鮮明態度和批評立場。

註:「(……)」為對美術評論所描述具體信息的省略。

圖2 美術評論中出現的高頻關鍵詞

細究起來,這種狀況的出現,主要是由於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關係。在美術界,評論家和藝術家可謂「低頭不見抬頭見」。因為一篇講實話的美術評論而使評論家和藝術家交惡,甚至因此而訴諸法律之事可謂不勝枚舉。假如講實話(不一定是真話[9])的美術生態環境如此惡劣,麻煩和後患如此之多,那麼,評論家講實話的動機與動力自然顯得不足。與其說那些「費力不討好」甚至麻煩不斷的實話,不如說些不痛不癢或者皆大歡喜的大話和空話。

二是利益。同美術作品的創作一樣,美術評論也是一種需要耗費時間和心力才能完成的作品。然而,同可以在藝術市場上出售並獲得可觀經濟回報的美術作品相比,除了藝術家及其與之利益相關的經營者和推廣者外,美術評論往往缺乏願意為之付費的市場需求者。同藝術家出售美術作品的經濟回報相比,評論家發表美術評論的稿酬收入更是少得可憐。美術評論的「變現」渠道極其有限。很多講實話的美術評論根本不受付費方的歡迎。

三是平台。傳統的美術評論發布平台主要是(展覽后的)研討會、(畫冊類的)書籍和報刊。前兩類渠道大都是藝術家及其利益相關者組織或出版的,歡迎的是抬花轎和戴高帽的「文字花籃」,並不歡迎具有說服力和戰鬥力的聲音。至於很多美術類報刊,在惡劣的美術生態環境下,不僅不支付稿費,而且還要向發表者收取費用不菲的版面費。其結果就是,獨立撰寫美術評論往往不僅沒有經濟收益,而且還要付費才能發表。那些指名道姓的美術批評更是常常由於出版方不願多惹是非而難以面世。

由此可見,美術評論的現狀,不僅是評論家群體的問題,而且是整個美術生態環境的問題。解決目前的困境,顯然也不能只寄希望於評論家群體的反躬自省或者口號空洞的大聲疾呼,而是需要從美術評論制度建設的角度進行價值取向的引導,精神和物質的雙重激勵,對職業道德的底線約束,以及對評論家批評權的保護。

四、著力點:美術評論制度建設

美術評論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可以從五個方面入手:美術評論榮譽制度、美術評論基金制度、多人匿名評論制度、評論家排行榜制度和美術批評權的保護(見圖3)。

1. 美術評論榮譽制度

在傳統的學術評價體系中,美術評論的實際地位要遠遠低於美術史和美術理論的地位。在很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文化機構,美術評論也並不被納入學術成果的考核和獎勵範疇。這實際上是一種學術判斷上的偏頗和錯誤。如果說,美術史和美術理論是美術學中的基礎學科,那麼,美術評論就是美術學中的應用學科。美術評論是評論家綜合運用美術史和美術理論的概念和框架分析具體美術作品和某種美術現象的應用性研究。因此,美術評論應該被納入到學術成果的考核和評價體系內,成為與學術論文同等重要的科研成果,並逐步建設和不斷完善多層次的美術評論榮譽制度。

2. 美術評論基金制度

評論家在藝術市場上的「把關人」角色缺失問題,不能只是單方面地歸因於評論家「失節」,而要從藝術市場利益分配製度入手,建立起藝術市場的所有參與者成為美術評論的「甲方」,而不僅是藝術家及其與之利益相關的經營者和推廣者是「甲方」的單一「甲方」獨大局面。只有當藝術市場願意並且能夠為那些立場鮮明、褒優貶劣、激濁揚清的具有褒貶甄別功能的優秀美術評論「埋單」時,才能逐步建立起能夠有效激勵評論家講實話的市場機制。這是通過市場化的手段解決藝術市場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美術生態失衡問題的有效途徑。近年來,一些收藏界和企業界的有識之士已經開始有計劃和有步驟地資助美術史領域的教學和研究工作。事實上,在面臨「甲方委託式」美術評論的巨大利益誘惑的狀況下,對優秀美術評論寫作的資助和獎勵所起到的導向和保障作用可能更為明顯和重要。為此,有關部門應該鼓勵和支持有志於助力美術生態環境建設的收藏愛好者和市場參與者出資成立完全獨立、運作透明的美術評論基金會,為評論家撰寫不受甲方委託的獨立美術評論提供經濟支持,促使更多具有褒貶甄別功能的「把爛的剜掉,把好的留下來吃」的美術評論面世,從市場機制的角度直面和解決美術評論界日趨嚴重的「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問題。

3. 多人匿名評論制度

在美術評論制度建設的過程中,尤其是在初期,評論家可能還會有很多的顧慮。由於是非常典型的「人情社會」,美術界的「圈子」更是小得「低頭不見抬頭見」。這就使得,雖然很多評論家在私下場合可以直陳美術作品和美術現象的問題與弊端,但往往不太願意白紙黑字地寫作和發表這些意見。因為抹不開面子,不願或不敢批評的狀況非常普遍。為了在現有國情和現實人情的約束條件下鼓勵評論家講實話,美術界亟需借鑒學術論文匿名評審制度的優點,建設匿名美術評論平台以及相應的匿名美術評論制度。具體做法是:建立「匿名美術評論網」,有計劃、有步驟地建立和完善藝術家的美術批評檔案,匿名發表註冊網友(評論家)的美術評論。當然,只建立徒有其名的「匿名美術評論網」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重要的是切實鼓勵和大力支持註冊網友(評論家)抹開面子,敢於批評,同時也讓藝術家逐漸習慣聽到針對自己作品的不同的、尖銳的甚至是刺耳的聲音。更重要的是從制度上保證「匿名美術評論網」不因壓力和利益問題而刪帖或者發帖。在現實生活中,後者的難度恐怕遠勝於前者。因此,相關的制度設計就顯得尤為重要。然而,當以「批評自由、兼容並包」為宗旨的「匿名美術評論網」真正能夠堅持不忘初心、不斷前進的時候,那麼,它也將成為藝術市場最具權威性和公信力的收藏指南,成為保護美術生態環境的「利器」和「屏障」。

4. 評論家排行榜制度

美術評論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僅需要激勵機制,而且需要約束機制。從某種意義上講,後者的意義在現階段可能顯得更為重要。很多學者的研究和評論家的反思都強調評論家應該具有專業立場和職業底線。但問題是,對於普通觀眾和一般讀者來說,實在無力了解和區分評論家的操守和水平,而往往只能從其身份(例如評論家所供職單位及其職務和職稱)和名氣(例如在各類媒體和社會活動中的曝光率)來判斷其說話的「分量」。那些經常不能堅持專業立場和不時喪失職業底線卻由於經常「露臉」而「混」得風生水起的評論家,很可能根本沒有遇到過在公開場合批評其言行的人。其結果就是越來越多的評論家由於這種「示範效應」而被捲入到了喪失專業立場和職業底線的以「甲方-乙方委託代理關係」為特徵的「文字花籃」式美術評論生產機制。為了能夠有效建立起美術評論界的約束機制,就必須以信息透明和運作獨立的方式科學編製和定期發布「年度/五年度/十年度」的美術評論家排行榜,以獨立和客觀為原則,建立和完善美術評論家排行榜的科學評價標準,通過對評論家每年公開發表的美術評論進行科學的統計研究和內容分析,以評分和排名的方式將評論家中的「批評家」與「捧評家」置於聚光燈下,以大數據量化分析的方式將抽象的「職業底線」和「專業水準」具體化為精確的數據和清晰的排名。美術評論家排行榜的編製和發布,不僅可以為評論家的美術評論寫作提供鏡鑒,從而起到警醒和約束作用,還可以為美術作品的觀眾,美術評論的讀者,乃至藝術家及其與之利益相關的經營者和推廣者提供一個具有數據支撐的參考依據,從而解決單純以身份和名氣為評論家「貼標籤」的問題。

5. 美術批評權的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雖然法律同時也規定了公民行使言論自由權時不得損害他人名譽等內容,但在現實生活中,評論家以及刊發美術評論的媒體由於某篇美術評論而被藝術家以「批評文章侵犯其名譽權」為由訴諸法律之事還是不時見於報端,而且還出現評論家及相關媒體敗訴的判例,令很多評論家和媒體「心有餘悸」。此外,尤為值得一提的是,藝術家及其與之利益相關的經營者和推廣者對評論家所撰寫的美術評論進行斷章取義,只講優點,迴避批評的抉瑜掩瑕現象則是對美術批評權的另一種特殊侵犯形式。事實上,評論家在從事美術批評的過程中,由於個人認識和客觀條件的限制,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真實和準確,哪怕行文有過激言辭和偏頗之處,當事人都應該以寬容的心態對待。只有這樣,評論家才有底氣和勇氣對各種美術作品和美術現象表明真實態度,坦誠褒貶甄別,使美術評論真正成為引導創作、多出精品、提高審美、引領風尚的重要力量。

[2]賈方舟:《批評的力量——當代美術演進中的批評視角與批評家角色》,《文藝研究》2003年第5期,第106-118頁。

[3]黃丹麾:《美術作品與美術批評的商品價值》,《西北美術》1995年第2期,第33頁。

[4]梁智:《美術批評在今天還有意義嗎?》,《美術觀察》2006年第3期,第112頁。

[5]葉青:《當代美術評論要重塑批評精神》,《文藝評論》2015年第2期,第96-103頁。

[6]李昌菊:《當下美術批評異象之憂思》,《文藝評論》2015年第3期,第58-63頁。

[7]陳履生:《變味、變質的美術批評》,《國畫家》2010年第4期,第13頁。

[8] 梁江:《美術批評已經變成服務性行業》,《新快報》2014年5月25日。

[9] 實話和真話的區別在於:實話是描述自己內心真實想法的話,真話是客觀描述事物實際狀況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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