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傾訴:
女人40,上有老下有小,還有個不知所謂的老公,應該離婚嗎?
家庭經濟條件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有房有車,我是頂樑柱,對老公物質條件要求不高,在現有的國有單位保住飯碗,除此之外,希望他關心我、關心家,因為工作量大,用腦多,耗時長。
現實情況是:結婚6年,分房睡近5年,沒有夫妻生活,很少說話,一說就嗆起來,只好不說。
家裡不關心,每天回家不是上網就是看電視,也不願意與我的家人朋友來往。
在單位老是跟領導幹起來,一方面是因為他工作拖拉,另一方面是不主動溝通,什麼事都耽誤,不斷地產生誤會,然後出現工作失誤。每次都鬧得不可開交,我一次次求人,也有求不動的一天,終於接到最後通牒。起因是跟領導幹起來了。
覺得很累很累。
不知道兩心相悅相互扶持是什麼滋味。
口述君:
看你自己選擇,別人都幫不了你。
如果覺得離開他,會快樂一點,那就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