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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的「交易」:1萬元買價值3億元的煤礦!給我也來一打!

小編在新華社發現一個「離奇」的故事,發生在2008年煤都山西朔州有錢的一個縣城:平魯。私人以1萬元買了價值3.15億元的集體企業煤礦,並且官方冠冕堂皇說是合法合規的,在此和大家分享:

離奇001法人代表不知情,集體企業「被國有」

在朔州市平魯區白堂鄉,有一片方圓近10公里的礦區。這片礦區原本由3個同屬集體性質的煤礦組成,兩邊較大的礦,分別叫白堂煤礦和潘家窯煤礦,中間的叫東梁煤礦。

根據朔州市政府的要求,早在1995年潘家窯煤礦就對另兩家煤礦實施兼并,並於次年註冊成立了「潘家窯聯營煤礦」(以下簡稱「潘聯礦」),企業性質仍為集體。原來三個礦的採礦許可證全部註銷,並給新成立的潘聯礦換髮了統一的採礦許可證。

潘聯礦成立后,在原東梁煤礦礦址上設立了內部分支機構潘聯礦2號井,潘聯礦法定代表人徐步升委派時任潘聯礦副礦長徐海福為負責人。徐步升承認,由於當時潘聯礦只有一個採礦許可證,按規定只能開一個井,為了讓2號井能夠獨立生產以擴大潘聯礦產量,想以「託管」的名義打政策擦邊球再申請一個許可證。2000年8月,潘聯礦指派徐海福出面簽訂了2號井的託管協議。

然而,由於這種「託管」違背了當時國家「關小並大」「一證一坑」的政策,2號井並沒有取得單獨的採礦證,2002年5月即被工商部門註銷了營業執照。

隨後,事情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變化。2002年11月,平魯區財政局居然為早已經不存在的「東梁煤礦」頒發了《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不僅突然冒出一個新「東梁煤礦」,而且企業性質成了「國有」。兩個月後,平魯區政府才註冊了平魯區「東梁煤礦」,這個礦實際上是以被註銷的2號井資產設立的,因為2號井雖被註銷,徐海福卻一直在非法經營。

而作為潘聯礦的法定代表人,徐步升一開始居然對2號井的企業性質發生變更一無所知,直到2006年才知道2號井「被國有」了。

離奇002未評估就出賣,稱「沒算過,不好算,很難算」

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轉讓國家出資勘查所形成的探礦權、採礦權的,必須進行評估。」礦權轉讓中,如果採礦權在政府手中,就應由政府主導招拍掛,出讓到礦業權人手裡。

平魯區多位部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承認「沒有對採礦權進行評估」,並說「沒算過,不好算,很難算」。

專家認為,沒有評估就轉讓,東梁煤礦改制首先違背了國家法規,為國有資產被賤賣埋下了伏筆。按照平魯區的「回應」,東梁煤礦改制中「1萬元」轉讓價是「總資產」減去「總債務」,其總資產中並沒有包括最重要的採礦權。

不評估1萬元就抱個「金娃娃」,厲害!

法規明確規定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採礦權,必須依法進行評估,並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其評估結果依法確定。現在有個別地方政府不經評估就轉讓,這是違法的。

離奇003尚未掛牌轉讓結果已公告

2007年12月15日,「東梁煤礦」作出了《朔州市平魯區東梁煤礦改制方案》。其中最後一段寫道:「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在省級經濟類報刊公開披露了產權轉讓信息,在公告期內只有徐海福同志一人參加競買。最後以人民幣10000元轉讓價格成交,出讓方與受讓方簽署《產權轉讓合同》,受讓方已一次性付清轉讓價款並上繳財政。」

然而,事實上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掛牌公告的時間是2008年1月31,《產權轉讓合同》簽訂的時間是3月4。這份《改制方案》居然能將幾個月後將要發生的事情,如競買者、價格等等預料得分毫不差!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東梁煤礦」轉讓成功后的批複文件居然有兩份,名稱完全相同,落款時間也一樣。另外,東梁煤礦產權轉讓合同也有兩個版本。

2010年正是煤炭黃金時期,出讓煤礦,只有一個人競買?我不信!除了暗箱操作,沒有其他原因!

離奇004改制方案中煤礦儲量寫錯了

國土資源部儲量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礦產企業最大的資產其實就是儲量。而關於東梁煤礦的資源儲量出現了多個版本,來自山西省煤炭資源管理委員會等多個部門1988年的數份文件顯示,東梁煤礦煤炭儲量為1511萬噸;另一份出自平魯區國土資源局的《關於平魯區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方案礦井明細表》顯示,「東梁煤礦」保有資源儲量為3400多萬噸;然而,在東梁煤礦改制方案中,這個數字僅為229萬噸對於如此大的誤差,平魯區經貿局紀檢書記魏志勇承認:「改制方案中的東梁煤礦儲量229萬噸寫錯了,是自己的工作疏漏,按照2005年底的數據,東梁煤礦的總儲量應該是3400多萬噸。」

能把3400多萬噸寫成229萬噸,佩服佩服!

離奇005甲方和乙方為同一人

當時東梁煤礦的《採礦權轉讓合同》,轉讓方「甲方」是平魯區東梁煤礦,最後簽字的法定代表人是徐海福;而受讓方「乙方」是山西朔州泰安煤業有限公司,最後簽字的法定代表人還是「徐海福」。泰安煤業實際上是東梁煤礦名稱變更。東梁煤礦轉讓實際上就成了左手倒右手、公有變私有。

離奇006上億元煤礦賤賣1萬元,「合規合法」

1萬元說法:平魯區政府的一份文件對「1萬元是怎麼來的」作了解釋:經評估,「東梁煤礦」總資產32107314.9元,總負債32097653.64元,凈資產9661.26元。

2008年3月,平魯區經貿局將「東梁煤礦」的產權轉讓給了徐海福個人,價格是1萬元。轉讓后,徐海福將煤礦更名為「山西朔州泰安煤業有限公司」。對於這一轉讓價格,不少人認為「低得離譜」。

平魯區政府稱:「東梁煤礦已經繳納1000萬噸的採礦權價款,只能轉讓1000萬噸的採礦權,只有2250萬元的價值。」

專業評估人士以1000萬噸的儲量估算,東梁煤礦至少值3.15億元。

山西省煤炭勘察院有關專家說,即使徐海福只獲得1000萬噸煤炭開採權,乘以當時噸煤的保守利潤50元(當時山西省噸煤利潤一般超過100元),「東梁煤礦價值也有數億元」。如果按照總儲量3400萬噸估算,它的資源價值更大。

都說煤炭的世界是黑色的,真「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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